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表须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填表须知
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2.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3.“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或者子女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既包括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也包括配偶、子女中有任何一人已移居国(境)外的。
4.房产包括住宅、商用房、厂房、仓库、自建房及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各地区可能出现的其他类型的房产性质,领导干部在填报时应当根据当地的有关政策如实填报。填报时,不仅应当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的房屋,还应当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共有权人的房屋。房产“来源”包括购买、继承和接受赠与等,房产“去向”包括出售、赠与他人。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和产权性质,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者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
5.填报“股票”和“基金”时,应注明所持有的股票或基金的名称、份额,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和总市值等。
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应填写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资金)、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等内容。“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应填写营业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营业单位类型、资金数额、个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