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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证券期货行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为深入推进福建证券期货市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市进程,保障福建证券期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证券期货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证券期货行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福建证券期货行业“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开展证券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证券期货行业依法监管、依法经营、依法投资、依法维权的良好局面。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促进福建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福建证券期货行业“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结合福建证券期货行业发展的现实要求,通过广泛地深入开展法制培训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市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福建辖区各市场参与主体的证券期货知识和法律素质,营造依法运营、依法投资的良好投资环境;进一步倡导诚信自律、规范经营的文化理念,引导福建辖区证券期货市场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资本市场发展的主题主线,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工作中的切入点,将普法工作与证券监管工作实践相结合,以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为目标,为证券期货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服务辖区市场。从证券监管的实践出发,尊重市场监管工作规律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根据当前福建证券期货市场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更新普法工作思路,研究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投资者。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投资者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监管实际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投资者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为出发点,确定普法宣传的重点。普法宣传教育内容与监管工作相结合,宣传教育形式可采用编印法制宣传资料、培训班、报告会、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
三、普法对象
证券期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人员及证券期货市场各参与主体,重点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人员、上市公司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一)对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实用的法制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监管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市场经营主体和服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以及诚信自律、依法参与市场活动的自觉性。
(三)对广大投资者及社会公众进行证券期货法制宣传,使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新入市的投资者熟悉市场规则,了解与证券期货相关的法律知识,自觉增强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对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人员普法宣传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是: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监管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2.深入学习宣传证券期货市场专业法律知识。系统学习《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3.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行政法规和文件,以及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增强监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职权法定、程序规范的理念,不断提升监管公信力,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4.深入学习宣传与证券期货市场相关的法律知识。重点学习《会计法》、《审计法》、《知识产权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反洗钱法》、《独立审计准则》,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如《企业所得税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完善监管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体系。
5.认真学习党纪和政纪。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等廉政政策法规和规定,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
(二)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市场经营主体和服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普法宣传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是:
1.证券期货专业法律知识。重点组织学习好《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应的配套规定。
2.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重点组织学习《会计法》、《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组织学习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自律性规范,组织对定向增发、可转债等新的融资工具和融资方式的培训,组织对金融期货、集合性投资理财等创新业务的培训。
3.基本法律知识。重点培训学习刑事基本法律知识,特别是《刑法》中有关证券期货犯罪的内容、对规范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的意义。
4.与市场经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破产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反洗钱法》、《民事诉讼法》等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重要基本法律制度以及经济领域重要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理解物权法定、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民商事法律原则,理解证券立法活动与整个经济法律制度协调发展的内涵。
(三)对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普法宣传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是:
1.证券期货专业法律知识。重点普及宣传《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本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使投资者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依法投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其他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普及基本的证券投资知识、金融期货、集合性投资理财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及风险控制,普及《破产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投资者通过合理方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普法步骤与要求
(一)工作步骤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福建证券期货行业的“六五”普法规划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 01 2年3月底前):制定福建证券期货行业的“六五”普法规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建立健全加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督促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依本规划制定五年规划。
2.组织实施阶段(2 01 2年至2 01 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年底对本年度的普法工作做出阶段性总结。依照中国证监会“六五”普法总体规划要求,于2 01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评比活动,重点检查前三年“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
3.检查验收阶段(2 01 5年):在中国证监会普法领导机构的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在“六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工作要求
1.坚持证券期货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 “公平、诚信、求实”的证券期货监管行业精神,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证券期货行业的健康发展。
2.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加快证券法规体系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证券监管行政执法体制。
3.加大上市公司协会、证券期货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拓宽现有学习宣传与培训平台,创新学习宣传与培训方式,积极主动对福建辖区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广大投资者有计划地进行证券期货法律知识教育,规范其参与证券期货市场活动的行为。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组织监管工作人员观摩、旁听行政诉讼案件或涉及证券诉讼案件的审判,开展普法宣传讲座,违法违规案例分析研讨会,组织观看普法宣传教育片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监管工作人员对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5.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福建地方性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以及举办法制宣传展览、开展法律知识咨询、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证券期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覆面,不断提高证券期货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6.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曰,做好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和宣传画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在证券营业网点向投资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制作并播放法制宣传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广大投资者的依法维权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福建证监局成立福建证券期货行业“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副局长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福建证券期货业协会与福建上市公司协会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六五”普法工作。“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普法办公室设在福建证监局稽查处,负责“六五”普法的日常工作。
(二)抓好普法队伍建设。福建证监局以法律专业技术小组为依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通过法律问题研讨会、法制学习会、公职律师辩论赛等形式,提高全体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思辩能力。各市场经营主体和服务机构,应当组建、培养以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岗位人员为主的市场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证券执业律师担当义务普法宣传员,充分发挥市场经营主体普法主力军的作用。
(三)保证普法学习的时间。“六五”普法期间安排法律学习时间,每位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50小时,每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集中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每位从业人员集中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
(四)积极发挥上市公司协会和证券期货业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的宣传。各协会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积极协调有关媒体,积极争取在电视、广播、报刊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并利用横幅、网络、短信等对外进行宣传报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个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执行普法工作报告制度。福建证监局每月按时填报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表,并于每月5日前按规定上报证监会;按规定提交阶段性普法工作报告和年度普法工作报告。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福建证监局每季度组织编写《案例评述》并下发给辖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监管对象。继续与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合作,录制《西岸财经——福建证券市场》节目,开展法制宣传。各市场经营主体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开展普法宣传。
(七)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将“六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各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考核评价
福建证监局将积极组织、指导开展对市场经营主体内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评价、考核工作,积极鼓励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和检查落实制度,加强评估考核,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