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考试案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人力资源考试案例”。
案例一:
2010年3月18日,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王某、李某接到举报,举报称辖区内某批发市场B箱包皮具店销售的皮包、皮带涉嫌质量问题,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随即对该店进行了检查,发现待售的皮包、皮带产品上无任何中文标识,产地标注为“Made in Italy(意大利制造),后在该店库房内发现B经销商正在组织工人将“Made in Italy(意大利制造)标识烫印在皮包、皮带产品上,已经烫印好的皮包、皮带等有20余件,成本价为6.8万元,货值金额为8.3万元,尚未售出。经进一步调查了解,B箱包皮具店从浙江一小作坊内购进无任何质量标志的皮包、皮带,为了扩大销售在皮包、皮带上烫印“Made in Italy(意大利制造)。B箱包皮具店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B箱包皮具店进行了行政处罚。请模拟办案制作完整的执法文书。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案例二:
2010年5月8日,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王某、李某对辖区内B汽车制造厂生产的成品场(厂)内C型专用机动车进行检查,B汽车制造厂销售经理张某陪同检查,检查发现B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场(厂)内C型专用机动车未取得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经立案调查,B汽车制造厂为法人企业,制造场(厂)内C型专用机动车由来已久,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后,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曾向B汽车制造厂告知场(厂)内C型专用机动车的制造必须取得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能生产,但B汽车制造厂因种种原因至检查时仍未申请制造许可。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B汽车制造厂进行了处罚,请模拟办案制作完整的执法文书。
[第八十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2009年11月8日,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王某、李某对辖区内B棉花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B棉花加工厂副经理张某陪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棉农许某卖给B厂的棉花未确定类别、等级,过磅结算后直接倒入了棉垛。经进一步调查确认,B厂收购的棉花
未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对所收购的棉花不分类别、等级臵放,至检查时已收购籽棉37吨。B棉花加工厂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要求B棉花加工厂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处罚。请模拟办案制作完整的执法文书。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棉花经营者收购棉花,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或者对所收购的超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棉花不进行技术处理,或者对所收购的棉花不分类别、等级臵放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四:
2009年11月8日,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王某、李某对辖区内B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中心进行执法检查,B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中心经理张某陪同检查。检查发现该中心只对一个样品检测,但却出具了多份样品的检测报告,并按多份样品的检测报告收取检测费用,多份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一致,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均属伪造。经进一步调查确认,B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中心为事业法人单位,该批存在问题的检测报告是监理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的重要依据。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B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中心进行了处罚。请模拟办案制作完整的执法文书。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案例五:
2009年11月8日,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王某、李某对辖区内B农用载重汽车销售部进行检查,B农用载重汽车销售部经理张某陪同检查。检查发现该部销售的C型农用载重汽车出厂合格证书标定的整备质量为3.5吨,但经现场公正计量行计量称重的实际整备质量为3.9吨,执法人员随后就该问题向国家汽车认证中心致函查询,国家汽车认证中心答复被查C型农用载重汽车CCC认证时样车认证整备质量为3.9吨。经进一步调查了解,B农用载重汽车销售部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C型农用载重汽车按照3.5吨办理落户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但为了实现以多载占有市场利于销售的目的,C型农用载重汽车底盘均经过加厚处理,实际整备质量均高于认证时提交的样车的整备质量。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B农用载重汽车销售部进行了处罚。请模拟办案制作完整的执法文书。
[“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是指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以及生产者(制造商)、加工场所等相关内容应当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描述的内容相一致”]
案例六:
2009年11月8日,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王某、李某对辖区内B建材厂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进行检查,该厂车间主任张某陪同检查。检查发现其成品仓库内40吨普通硅酸盐水泥包装标注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但不能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经进一步调查了解,B建材厂为法人企业,该批水泥生产时间为2009年6月25日,包装袋所标注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K水泥厂2006年获得的,由于其生产条件及化验设备等达不到继续生产水泥的要求(属国家淘汰的小水泥厂),因而在2006年底被国家质检总局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注销了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B建材厂于2009年1月在K水泥厂厂地上新建材厂生产水泥、瓷砖等建材产品,水泥没有取得水泥生产许可证;该批水泥共生产50吨,已出厂售出10吨,成本价每吨300元,出厂价每吨320元,违法所得200元,货值金额计16000元。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B建材厂进行了处罚。请模拟办案制作完整的执法文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
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分标准:
1、必备文书每缺一项扣3分
2、案情实际应当具备文书每缺一项扣2分
3、违法事实认定错误或者证据不充分扣5分
4、文书制作中每出现一处漏填、错填扣2分
5、适用法律不准确或者错误扣5分
6、办案程序每出现一处错误扣5分
注: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到条即可,外部取得的相关证据名称应在卷内目录页中体现,案情介绍中未提及但执法人员认为需要或可能涉及问题,执法人员可根据案情适当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