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贫困寄宿生界定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贫困寄宿生认定标准”。
2013年秋季贫困寄宿生界定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生中符合以下几条标准之一的生学为贫困寄宿生:
一、持有农村低保证家庭的学生;(学生将低保证交学校,由评审小组审核。)
二、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须有三位以上本校教师在补助寄宿生登记表,申请补助理由栏签字证明。)
三、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学生将诊断证明、病历交学校,由评审小组审核。或有三位以上本校教师在补助寄宿生登记表,申请补助理由栏签字证明。)
四、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有三位以上本校教师在补助寄宿生登记表,申请补助理由栏签字证明。)
五、革命烈士子女;(学生将相关证件、证明交学校,由评审小组审核。)
六、艾滋病家庭子女;(学生将相关证件、证明交学校,由评审小组审核。)
以上相关证件、证明学校留复印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