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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乡长堰片
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培训
考
勤
纪
律
规
定
洪水乡长堰片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培训
考勤纪律规定
为严肃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学习纪律,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集中学习培训出勤管理: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不记入奖惩范围。培训笔记在假后自行及时补上。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并经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记事假。培训笔记在假后自行及时补上。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补持医院证明并写出书面假条),经学校校长同意后,记病假。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培训笔记在假后自行及时补上。
4、迟到:培训学习开始5分钟后仍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的除外)。
6、缺旷: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按相应课时对应作缺旷计入学校考勤。
7、每次集中学习培训实行签到制,分学校由各校校长清点教师到位的情况。
二、学习培训的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实行年度累积计算。教师
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教师的每次集中培训学习纳入教师出勤管理。
三、每次集中学习,所有在职教师都要参加。学习培训时,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必须认真听讲、认真笔记、互动参与,积极配合辅导教师主动完成培训任务。不得随意走动、打接手机(关闭手机)、交头接耳、高声喧哗、开小会,更不得带小孩进入培训会场。
四、教师参加网络培训学习,必须积极主动参与,不得请人代学。
洪水乡长堰小学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