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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镇原县企业改革金融债权保全情况的调查
中国人民银行镇原县支行
李玉杰
李文睿
张武强
一、基本情况
目前,新一轮企业改制工作己全面推开,镇原县政府出台了《加快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58户改制企业,其中供销系统有农副公司、生资公司、土畜产公司、干果日杂公司及20个基层供销社;商业系统有百货公司、五金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山岔批发公司、糖酒批发公司、屯字批发公司、平泉批发公司、孟坝商综公司、煤碳公司、副食厂;经贸系统有嘉合啤酒有限公司、艾波瑞珂果品有限公司、造纸厂、五金厂、农机厂、砖瓦厂、针织厂、复烤厂、印刷厂;粮食系统有粮油贸易公司、粮油加工厂;计委系统有药司、物资公司、外贸公司;同时,还有城建局下辖的建筑公司、自来水公司;水利局下辖的寺马电站、民政局下辖的民政福利公司、乡镇企业局下辖的乡镇企业公司、经协委下辖的经协公司、交通局下辖的运输公司、劳动就业局下辖的劳动服务公司。
据调查统计,至11月底,这57户企业共计结欠县辖金融机构贷款8091.1万元,利息1772.1万元。其中工行贷款5094万元,利息674万元;农行贷款2342.2万元,利息689.7万元;建行贷款136万元,利息3.4万元;农村信用社贷款498.9万元,利息405万元;农发行贷款20万元。同时,还欠资产管理公司资金9151.7 万元,其中华荣公司914.8万元,长城公司8148.4万元,信达公司88.5万元。其中,欠债大户有:嘉合啤酒有限公司、造纸厂、艾波瑞珂果品有限公司,其分别欠工行贷款3180万元、1049万元和632万元,占该行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7%、15.7%和9.4%,欠贷款利息分别为151万元、414万元和102万元;名存实亡的有: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物资公司、经协公司等,这些企业己不存在、但欠债额度却很大,如:乡镇企业供销公司欠农行贷款485万元,利息409万元;物资公司欠农村信用社贷款175.6万元,利息190.9万元;经协公司欠农行及信用社贷款75万元,利息45万元;资产负债率在100%以上的企业就多达35户,主要有果品厂、针织厂、副食厂、外贸公司、百货公司、五金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农副公司、三岔批发公司、屯字批发公司、平泉批发公司、乡镇企业公司、民政福利公司、外贸公司、食品公司以及20户基层供销社,这些企业或因产品不能适销对路,或因管理手段落后,或因设备陈旧,又无力进行技术改造等原因,经营严重亏损,依靠拖欠银行贷款苟延残喘。
二、改制方案
镇原县本次企业改制方案是以庆阳地委行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动产权、转机制、变身份、增效益”为主基调,以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股份制改造、兼并、划转、合并、联营、承包、租赁、整体拍卖及整体拍卖合伙经营为主要形式,以本县实际情况为立足点而制定的,对每户改制企业以及企业改制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如: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消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领导人的行政级别,并对产权转让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征地工、劳动部门备案的计划内临时工人及未参加1995年劳动合同制改革的全民工、集体工均实行职工身份置换,置换标准以企业净资产的多少而定,按基数加工龄进行、以每个职工2000元为基数,每年工龄加500—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为标准补偿;在企业改制形式方面,制定了“一企一策,稳健推进”的办法,县企改领导小组通过资产评估、实地考察、严密论证,决定对供销系统的20户基层供销社及农副公司、生资公司、土畜产公司、干果日杂公司;商业系统的山岔批发公司、屯字批发公司、糖酒批发公司;经贸系统的果品厂、外贸公司、五金厂30户资不抵债额度大、救活无望的企业实施依法破产。对五金公司实行整体出售,对饮食服务公司实行股份民营制,对价值较高,整体拍卖不现实的百货大楼实行分楼层拍卖,合伙经营。总之,每户企业的改制方案和改制形式都是针对该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的。
三、存在问题:
(一)破产企业过多,信贷资产损失惨重。本次企业改革确定了30户破产企业,占改制企业总数的52.6%,这些企业均为负债累累,资不抵债,救活无望的企业,共计结欠金融机构贷款本息4236万元,其中贷款2984.9万元,利息1251.1万元。从破产企业的现有家底来看,既便使严格按照破产财产的受偿顺序执行抵贷财产分配,债权金融机构的贷款抵偿率也不足40%,更何况由于破产法的不完善和不健全,使得企业在破产清算操作中有意钻各种法律、法规的漏洞,明显出现了置银行贷款于不顾的势态,再加上司法机构受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影响,常常网开一面,打“擦边球”,以牺牲债权金融机构的利益为代价来照顾企业的利益,所有这些,更加剧了不规范破产的风险,使保全金融债权成为一名空话。
(二)企业资产评估、审计工作不够抓实,存在完任务、赶进度的现象。一是专业审计人员少,审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从调查情况来看,审计小组人员主要来自人大、工商、税务、粮食等部门,在这些人员中,真正搞过审计工作的人员很少,相当一部分人员是现买现用,边学边干,这难免会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二是审计工作存在完任务,赶进度的现象。审计工作本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需要履行核查帐务、清点实物、调查取证、评估登记等一系列手续,不能操之过急,但该县为了赶进度,采取限时间、定任务的办法,在不到5天时间,就审计了16户企业,这样的进度,只能保证审计工作的进度,却难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三是审计工作的质量不高。从调查情况来看,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大,低值高估、高值低估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宣传工作不到位,职工抵触情绪较大。由于企业改制前未能就改制原因、方案、目的、以及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在职工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解释,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加之企改前拖欠的职工工资、劳保、住房公积、医疗费等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致使部分企业职工产生了抵触情绪,影响了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改制企业对落实金融债权问题缺乏具体措施。在57户改制企业中,剔除30户破产企业、2户名存实亡企业,剩下26户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算太低,均有净资产,但从这些企业的改制方案来看,其资产包括按评估价转制后的收入全部用于置换职工身份,很少涉及银行贷款的归还问题,而政府部门对金融债权的落实问题只是口头上承诺,未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金融债权。
四、人民银行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人行镇原县支行一直致力于维护金融债权、消除金融风险隐患的工作。特别是新一轮企业改制工作展开以来,该行更是把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债权作为一切工作的重心,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常抓不懈。一是建立了由辖内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维权工作行长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反映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召开行长联席会议,互通信息、交流经验、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维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该行采取与政府部门勤联系、勤座谈、勤汇报的方法,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并就维权工作的具体措施向县政府及地区中心支行上报了专题报告。三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该行组织人员对辖内与维权工作有关的各种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摸清了改制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心理和各种表现,并采取主动出击,先发制人的办法,从源头治理逃废债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四是建立逃废债企业(个人)公开曝光和联合制裁制度。大力发挥债权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建立了逃废债企业(个人)名单,对列入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个人)名单的债务人,进行公开曝光,并由债权管理委员会通知各商业银行给予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结算、不提取现金的联合制裁措施。对逃废债务企业法人实行跟踪制裁,逃废债企业法人代表无论到哪里担任主要负责人,金融机构均不对其所在企业提供贷款,促使企业法人提高信用等级。
五、对策建议
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不仅是金融部门的神圣职责,也是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愿望和责任,为此,建议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金融债权的维护工作。
(一)政府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企业改制的政策措施时,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范企业改制、维护金融债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充分吸纳金融单位参加,听取金融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把维护金融债权作为本次企业改革的中心议题,加大行政、经济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督促企业规范改制行为,并将落实金融债权情况列为企业改制成功与否的标准之一来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定期公布,使逃废债企业无生存空间。
(二)认真整改企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企改领导小组应尽快组建富有经验、精明强干的审计队伍,对资产评估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重新审计,对于债务人与审计人员内外钩结,有意隐埋、转移财产,企图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要严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审计工作的严肃、客观、公平、公正。同时,要对改制企业的法人代表进行离任审计,特别是对巨额亏损、巨额贷款损失且有逃废债行为前科的改制企业的法人代表要进行全面审计,对确因法人代表个人行为造成企业巨额亏损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中饱私囊、收受回扣、置国家、企业及职工利益与不顾,肆意侵吞国有资产形成企业巨额亏损的企业法人代表,应移交检查机关立案调查,事实确凿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依法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减少信贷资产损失。一是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及改制案件时,要严格按照(2001)10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债务人逃废债务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对清算组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对企业破产及贷款纠纷诉讼案件,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及时执行,抓“典型”,拨“钉子”,攻“难关”,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应积极推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使大量的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根本无争议的金融债权可以不通过诉讼及审理,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这样可以缓解法院的压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对债权金融机构有较完备的破产企业贷款抵押手续的,企业拍卖、转让抵押物应优先归还金融机构贷款,不能让破产企业偿到甜头;四是司法部门应依法办事,独立公正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排除来自地方行政的或个人关系的各种干拢,公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帮助金融机构依法治贷收贷。
(四)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工商部门对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在其改制及变更登记过程中,要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即凡是未落实金融债权,未得到金融部门许可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在进行企业注销登记时,要求企业提供债权金融机构的证明,防止企业逃废债。土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部门的配合,对于以土地抵顶贷款的,要尽快办理交割手续,协助金融机构提高不良贷款的清收效率。
(五)金融机构要加强内控和服务,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纠正和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中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并把此项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同时,要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观念,强化金融服务意识,努力改进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要理顺银行和企业的关系,使银企双方在自谋利益的基层上建立一种双向选择、平等互利的市场经济关系,并要逐步实现信贷资金商品化,按市场要求来配置信贷资产,实现银企“双赢”。
五、大力整顿社会信用环境,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观念。地方政府要把整治信用环境工作纳入“两个文明”建设之中。用整治社会信用环境的工作成果来考核评价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贷款风险控制率、利息回收率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每年与乡镇各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并与经济工作同检查、同总结,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通过长期开辟信用建设公益广告及利用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诚实守信典型,把是否讲信用作为评选先进、树立典型的一个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单位的活动。对在创建信用单位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县上每年组织评选表彰奖励一批,以弘扬正气,树立起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