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几点思考_农村社区建设情况汇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0:07:4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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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几点思考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快速发展,但也存在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合乡并村工作中过激、过快。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三农”问题的解决,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新模式必须在搞好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凝聚力、向心力。)

一、农村社区规划要合理

确定农村社区的规模和范围,是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前提。在社区建设中,各级各部门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充分考虑各地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针对农村居民的实际需要制订合理的规划图,包括村庄规划图、村庄给排水图和村庄绿化图等。要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重点之一,增加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改善乡村道路、供水、供电和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编制行政村规模调整规划,稳妥慎重推进,避免大拆大建模式和低档次重复建设,有力地促进区域一体化建设进程。

一要坚持规模适度原则。原则上不再保留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要本着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方便管理和服务群众的原则,适度确定规模。通过调整,加速形成一批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的中心村,发

挥其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二要坚持地域相邻原则。行政村规模调整一般在相邻村之间进行,合村并居后的地域结构、交通结构和管理体系等,要能体现方便快捷的效果、坚持尊重历史、兼顾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考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生活习俗,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着眼发展出发,统一规划,就近就便的原则进行规划。三要坚持优势互补原则。选择确定拟合并村,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筛选,重点选择产业关联度大、具有优势互补条件的为重点推进对象,力求通过合村并居,使农村资源配置趋于合理、资产组合更为优化,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农村社区设施要配套

农村基础设施配置的最大问题是居民点规模小、人口密度小、无法满足高门槛基础设施的配置需求,许多设施如供暖、供气等因不经济、使用效率低而无法配置。而要提高农村的生活水平,就必须配置高水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社区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规模,应根据经济条件、人口规模和乡风民俗等因素合理确定。

一是行政办公设施。要通过整合、调剂、利用现有公共设施或新建、改建、共建等多种形式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行政服务,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内部配置综合服务厅、社会保障站、纠纷调解站、计划生育站、公益服务站、综治服务站等。二是商业服务设施。结合各地实际,社区中心村庄或较大村庄,可设置集市等商业形式满足居民的物质生活需要。农资服务超市、日用百货超市、洗浴室等可结合现有资源进行改扩建或在社区服务中心内部设置。三是教育服务设

施。学校的设置需要根据社区规模合理设置,原则上 设置一处中学,设置一处小学。在扩建或改建学校设施中可以合理利用学校资源,以学校为基础扩展兼具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农村继续教育功能的新型农村学校。四是卫生服务设施。在社区建设中积极开展卫生服务站的设置,构建安全卫生医疗服务体系,结合中心村选址,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按照居民出行10分钟可到达的要求,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并实行一体化管理。五是文体娱乐设施。在社区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居民精神文化需求。在现有资源基础上,对文娱设施进行改扩建或新建,设置图书阅览室、远程教育室、文体活动室、残疾人康复室、文教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等。六是节能环保设施。农村社区将农村茅草土屋移到宽敞楼房,由零散村落到标准社区,既要改变小、散、旧状态,也要清除脏、乱、差局面,使农村转变为经济发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功能齐备、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镇。

三、农村社区宣传要到位

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着干群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部分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有的干部对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存在畏难心理,怕资金难筹而导致举债建设或“乱尾工程”,怕征地拆迁的难度大、影响干群关系。另一方面,有的农民存在模糊认识。有些农民虽有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但对社区建设了解不多、认识不足,影响了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有的农民认为这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或关系不大,“等、要、靠”思想严

重。有的农民担心合村并居只是“一阵风”,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日后难以兑现。有的农民受宗族观念影响,担心搬到新社区后,难以被异性群众接纳。

针对当前部分干部群众中存在的思想误区,有关部门要改进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策划一系列多形式、多层次、高质量的宣传活动,开展大规模的再宣传、再动员、再鼓劲。积极组织宣传人员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大会为村民讲解社区建设的宗旨意义和政策内容。采取定点展览和流动展览相结合的方式,发动干群参观社区规划蓝图,组织群众到外地或试点社区实地参观,以优美的生活环境、功能配套的基础设施、健全完善的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社区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建设社区的积极性。

四、农村社区机制要完善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组织到位,配套政策优惠,管理机制协调,强力引导推动。同时,要加强对推动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二是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要严格依照《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 规范村民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 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切实维护好社区居

民的合法权益。三是推动社会参与机制。可通过“村企结对,共建新农村”等活动的开展,争取社区建设资金。从农民群众最关注的实际问题入手,把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作为着力点,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保障村民的利益,从而调动社区居民的极性,争取最广泛的群众参与,为农村新社区规划和建设打好群众基础。

五、农村社区法制要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独立的社区法律,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法律更是一片空白,能够作为社区建设的规范性起指导作用的只有国务院、民政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和个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社区建设的依据仅仅是当地市政府或县政府制定的一些对于置换土地的实施办法,有的地方根本没有关于合村并居规定,社区建设仅仅是模仿其他地区,照搬模式,这严重制约了社区的建设。社区的管理也存在较大的问题,社区委员会的性质尚未明确,管理模式仍采用传统的村民自治方式,居民权利义务不清,管理关系混乱,严重影响社区的进一步发展。

建立健全各项法规,完善社区管理模式。各项法规政策是社区建设必不可少的制度保障,为避免合村并居走弯路或走错路,国家及其各地方政府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社区建设,确定社区委员会的性质和管理职能。国务院和各部委应当制定引导性的政策文件,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因素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合村并居实施方案,规范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应明确社区居民在新社区中享有的权利和担负的义务,按照社区

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完善社区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各种农民团体和农民组织,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促进社区的良性运转。

农村社区建设不是简单的旧村拆迁或者新村建造,而是一项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五位一体的综合工程,各地必须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不定框子,一手抓试验,一手抓研究,大胆探索,积极试点,主动适应建设和发展的要求,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多出经验,多出成果,大胆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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