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胜油公司工程项目甲供料管理规定(试行)0828_企业自用油管理规定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0:05:3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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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胜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及零修项目甲供料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及零修项目甲供料(材料、设备、装置)的监管,提高甲供物资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建设优质高效运行,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甲供料采购管理规定

(一)、采购流程

基建工程部或生产管理部提交《工程项目(或零修项目)甲供料采购计划》、质量要求或《技术规格书》--编、审、批—物资装备部--汇总平库、审批、提交采购申请—经营管理部组织招议标、填写《中标通知书》和《谈判记录》—物资装备部---提交合同申请—经营管理部--签订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送达至供应商和物资装备部--催交催运、中途监造

(二)、管理规定

1、基建工程部或生产管理部接到施工图纸后,依据施工图纸和施工计划在5日内完成《工程项目(或零修项目)甲供料采购计划》编制、本部门主任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和提交物资装备部。《采购计划》内容不详细不准确、手续不全、无质量要求或技术规格书、无要求到货时间等内容,物资装备部不予受理。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项目进度超计划,由基建工程部经办人员承担《采购计划》提交不及时、质量要求或技术规格书提交不及时、到货时间不准确等相关责任。

2、物资装备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及时进行汇总平库、办理手续和提交《采购申请》。《采购申请》标的、数量、金额、运输方式、到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方式等内容必须注明。投资超过5万元的一般物资应在接到《采购计划》3日内完成《采购申请》提交,需调研选型的非标设备及装置等物资应在接到《采购计划》10日内完成《采购申请》提交。投资低于5万元的物资应在接到《采购计划》后2日内完成《签订合同申请》提交,投资超过5万元的应在招议标完成后2日内完成《签订合同申请》提交。违反上述规定,由物资装备部经办人员承担选型不及时、《采购申请》提交不及时以及《签订合同申请》提交不及时等相关责任。

3、经营管理部接到《采购申请》后应按照所要求的招议标时间及时组织进行招议标并负责填写《中标通知书》和《谈判记录》。接到《合同签订申请》后应在2日内完成合同文本签订和合同文本送达(同时送达供应商和物资装备部)。违反上述规定,由经营管理部经办人员承担招议标不及时、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送达不及时及其它相关责任。

二、甲供料验收管理规定

(一)、验收流程

物资装备部于甲供料到货前1-2天通知相关部门

到货验收

验收合格、办理入库手续(库房填写《入库物资验收单》)验收不合格、拒收(库房填写《不合格物资通知单》)不合格物资处理(物资装备部)

施工单位领用

施工监理组织到场查验

(二)、管理规定:

1、除大型设备、关键设备、成套装置等特殊物资不入库而需直达施工现场外,其它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原则上必须先经由公司库房进行入库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

2、材料验收内容包括:合同、质量要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报告、试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3、设备及装置验收内容:合同、技术规格书、设备及装置名称、开箱清单、主辅机、随机附件、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报告、试压报告、制造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4、业主入库验收:应入库验收的物资由业主物资装备部组织设计部门、基建工程部或生产管理部、库房保管员和供应商共同进行入库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房保管员填写《入库验收单》,参与验收各方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物资由物资装备部负责退回。违反以上规定,由物资装备部、基建工程部、生产管理部和公司库房经办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5、入库物资到场后查验:

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已办理过入库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甲供料,由施工单位从业主库房或业主指定地点领至施工进场后,由业主委托的现场施工监理负责组织基建工程部施工员、施工单位人员、基层单位人员进行到场查验。施工监理应依据随车《领料申请单》所注内容和施工设计(含变更设计)要求认真查验规格及数量,发现问题立即向现场基建工程部施工员或物资装备部报告,按业主答复安排下步工作。违反以上规定,由施工监理承担相应责任。

零修项目:业主已办理过入库手续的零修项目甲供料,由施工单位从业主库房或业主指定地点领至施工进场后,由各所属基层单位组织干部或班组长依据随车《领料申请单》所注内容到场查验。查验规格及数量,发现问题立即向生产管理部或物资装备部报告,按答复安排下步工作。违反以上规定,由所属基层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6、直达料到场后验收:

工程建设项目:除业主已入库验收物资外,供应商装车直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物资,由物资装备部负责组织设计人员、现场施工监理、基建工程部施工员、施工单位人员、基层单位人员和供应商共同进行初步验收。特殊情况下,由物资装备部委托现场施工监理组织基建工程部施工员、施工单位人员、基层单位人员和供应商共同进行现场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基建工程部施工员或物资装备部报告,按业主答复安排下步工作。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工程项目直达料现场验收交接单》,参与验收各方签字确认。验收单据于验收交接之日起3日内传递到公司库房和物资装备部。验收不合格物资由物资装备部负责退回。违反以上规定,分别由物资装备部和基建工程部经办人员、施工监理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零修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有直达料发生。特殊情况下,由物资装备部组织生产管理部、各所属基层单位以及施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基层单位负责填写《零修项目直达料现场验收交接单》。参与验收各方签字确认。验收单据于验收交接之日起3日内传递到公司库房和物资装备部。验收不合格物资由物资装备部负责退回。违反以上规定,分别由物资装备部和生产管理部经办人员、所属基层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7、应入库验收的物资,物资装备部应于到货前1-2天及时通知库房做好验收、入库准备或到指定现场进行验收及入库准备。违反上述规定,由物资装备部经办人员和库房保管员承担相应责任。

8、基建工程部和设计部门接到物资装备部通知后应按时到达指定现场参与验收、签字,未及时到场,由基建工程部和设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9、公司库房接到物资装备部通知后按照料性及时做好检尺、计件、计重等计量及卸料和入库准备并应按时到达指定现场参与验收、签字,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入库验收单》,验收不合格后及时填写《不合格物资通知单》。对验收合格的管线、钢板等需取样物资,库房人员须进行取样留存备检。由于公司库房库容限制需暂时在供应商库房存放的物资,库房应与入库物资验收同等对待,出入库台账健全,账卡物对口。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司库房承担相应责任。

10、施工监理接到物资装备部通知后,认真组织直达料的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给施工单位进行保管、标识。违反规定,由施工监理承担相应责任。

三、甲供料库房发放管理规定

(一)、库房发放流程

填写《领料申请单》(基建工程部或各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审核签字

基建工程部审核签字(零星劳务由生产管理部审核签字)

物资装备部审批签字

库房发放1(库房保管员依据《领料申请单》对库房现存物资直接发放)库房发放2(去供应商领取的物资须另外开具《发料单》并由库房保管员现场监督发放)。

(二)、管理规定

1、基建工程部:严格依据《工程项目甲供料采购计划》审核开具工程项目甲供料《领料申请单》并签字,《领料申请单》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项目名称等内容应详尽完备。对于直达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基建工程部须在直达料进场7日前通知物资装备部安排供应。违反上述规定由基建工程部经办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2、生产管理部:严格依据部门及领导审批的零星劳务及其它权限范围内劳务施工甲供料采购计划审核开具工程项目甲供料《领料申请单》并签字,《领料申请单》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项目名称等内容应详尽完备。违反上述规定由生产管理部经办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3、物资装备部:对《领料申请单》填写内容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审核签字,指引领料人员必须去库房领料或办理领料手续,及时组织无库存货源并协调领料。违反上述规定由物资装备部经办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4、领用单位:持手续完备的《领料申请单》前往库房领料或办理领料手续,不得直接去供应商处领料,违反上述规定由领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5、公司库房:严格按照《领料申请单》的要求进行发放。除库房现有物资直接发放外,需去供应商处领取的物资,库房须开具《发料单》,并由库房保管员持相关单据去供应商库房监督发放。不同存放地点的物资发出后,及时下账,做到账目准确、单据完整。定期盘点并加强对库存物资(包括供应商暂时存放物资)的维护保养,做到物资质量完好和帐物卡资金四对口。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司库房承担相应责任。

四、甲供料运输管理规定

1、领用单位负责材料、设备装车后的运输安全。运输途中造成材料、设备毁损,业主委托的现场施工监理应拒绝接收并立即通知物资装备部。造成的损失由领用单位承担。

2、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负责直达料(材料、设备)的运输安全。运输途中造成材料、设备毁损,业主委托的现场施工监理应拒绝接收并立即通知物资装备部。违反上述规定,现场施工监理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供料现场使用和剩余物资管理规定

1、基建工程部与使用单位负责项目甲供料现场使用以及剩余物资的监管工作。

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所规定的用途使用材料和设备,同时依据施工进度和所领用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认真填写《工程项目甲供材料消耗统计表》,及时记录领料数量、实际消耗数量、剩余数量,经业主施工监理、基建工程部施工人员和基层单位审核签字后上报业主物资装备部。违反上述规定,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分项目或整体项目施工结束后7日内,基建工程部现场施工员会同基层单位人员、施工监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依据《领料申请单》或库房《发料单》共同对施工单位编写的《工程项目甲供材料消耗统计表》进行清查盘点,确认无误后,由基建工程部负责编写《工程项目剩余物资回收单》,参与清点各方分别签字确认。违反上述规定,由基建工程部施工员承担相应责任。

4、基建工程部在签字确认之日起3日内将《工程项目剩余物资回收单》传递至物资装备部和公司库房,由物资装备部通知基建工程部按要求将剩余物资回收至公司库房或其它指定地点。违反上述规定,由基建工程部承担相应责任。

5、施工单位持经各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剩余物资回收单》将剩余材料、设备回收至业主库房。剩余材料、设备在回收至业主库房前,施工单位需确保该剩余物资完好。违反以上规定,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六、甲供料加工承揽(防腐、保温等)特别管理规定

1、需进行防腐、保温等加工处理的物资经入库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入库手续后,由基建工程部负责钢管加工事宜。库房保管员负责与基建工程部指定的加工单位进行交接并填写《待加工物资交接单》。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司库房承担相应责任。

2、基建工程部负责物资加工的监管工作。加工工作完成后,验收工作由基建工程部协同库房人员和加工单位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填写《已加工物资验收交接单》并签字。验收合格后,库房方可发料使用。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司库房承担相应责任。

3、在库容允许条件下,已加工完成的物资须转回库房存放的,基建工程部应及时通知物资装备部,由物资装备部组织公司库房进行转库。转回公司库房后,库房保管员应立即通知物资装备部。领用时由库房依据公司《领料申请单》进行监督发放。发出后,库房要及时下账,做到账目准确、单据完整。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司库房承担相应责任。

4、因库容限制或不具备储存条件,已加工完成物资需继续存放在加工单位的,领用时由库房依据公司《领料申请单》另行开具的《发料单》进行监督发放。发出后,库房要及时下账,做到账目准确、单据完整。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司库房承担相应责任。

5、无论是已转回公司库房还是继续存放加工单位,库房须对已加工完成的物资每周进行一次盘点和维护保养,做到物资质量完好和帐物卡资金四对口。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司库房承担相应责任。

胜利油田鲁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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