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大队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装订归档工作(定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案卷装订规范”。
环境监察大队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
案卷装订归档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案卷制作,提高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近日,环境监察大队对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常规制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案卷装订顺序,以参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九条归档顺序为主,结合工作实际,按以下顺序归档装订:
1、目录;
2、立案审批表;
3、现场检查笔录;
4、调查询问笔录;
5、证据材料(如证明当事人身份、案件来源、环评批复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排污记录、合同、发票等);
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附送达回执);
7、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附送达回执);
8、听证通知书(附送达回执)、听证笔录;
9、重大案件集体审议记录;
10、行政处罚决定书(附送达回执);
11、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现场检查记录;
12、处罚执行情况(如缴款单);
13、结案审批表。
二是案卷装订要求:
1、案卷按立案、调查、处理三个过程和时间顺序编排装订,未出现倒装、松散情况;
2、案卷目录名称与文书内容一致,文书材料逐页编号,目录与页码相符;
3、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已剔除干净;
4、卷内材料无残缺,文书无折皱,破损材料已进行修补或复制;文书纸张过大或过小的,已折叠或加衬边;
5、案卷外观整洁整齐,有封面、封底、卷宗目录、序号,填写规整、齐全,有承办人的骑缝章,采用“三孔一线”,装订线不压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