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科_公安局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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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房地产管理局

2004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各位领导:

2004年全面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我局重点工作之首,我局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继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狠抓落实,强化管理,依法行政,各项行政工作以贯彻学习《行政许可法》为重心,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延伸各项行政执法服务,完善各项执法服务程序,加强事务性管理活动,认真搞好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以及行政执法任务,以执法责任分解为基础,以依法行政、权责明确、责任必究为工作原则,搞好各项行政管理以及行政执法工作,工作效果显著,有效地改善了全区房地产市场以及房地产整体环境,现将今年的责任制自查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认真深化执法责任制。

(一)2004年法制工作会议后,局领导立即按照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了我局的“法制工作要点”[津西房(2004)11号],强调今年的房管法制工作要紧密围绕市房管局、区政府确定的法制工作任务而展开,以建立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本着“围绕中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工作前移,强化监督,注重协调,维护稳定”的工作原则,着重从深化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入手,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突出今年执法工作的重点,提高我局的房管法制工作水平。

(二)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各行政科室重新对行政执法责任点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做到了人、岗、责的三位一体,各科室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应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同时根据年中我局人事变动情况,下发了津西房(18)号文件,及时对产权科、房管科、执法监察中队科室责任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同时强调把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目标责任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与行风、窗口建设相结合,明确了负责人既责任人,深化了责任感;

(三)7月1日后,新修订实施了《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定》,我局各行政科室按照新法规政令的要求,及时调整所涉及的各项行政工作,对房屋租赁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

(四)各行政科室按照市局、区政府要求,实行政务、公务公开制度,各业务科室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制成公示牌,悬挂上墙,特别是产权科为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按照市局要求利用现有的空间投资10多万元增设了二手房合同打印处,并配备了相应的电脑以及等离子显示屏。经过市局各个处室领导的检查后得到领导的认可,并将我局订为示范点;房管科将行政执法人员的照片悬挂在橱窗内,加大了行政相对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等,并且由法制监察科根据各阶段行政执法侧重点,定期检查、更换政务公开公告栏内容。这些做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五)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在产权以及监察中队、房管科的办事大厅,悬挂行政执法投诉范围以及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便于群众对我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从侧面促进了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依据今年市局、区政府的各项要求,结合新政令的出台,我局加大了房地产行政管理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房屋管理

(1)对房屋租赁行为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今年我局加强了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巡查、治理力度,对发现的违规租赁行为及时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过对租赁管理的执法人员进行简化,重新组合结构,加强业务学习等措施,增强了自身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度。在发现违法租赁行为时,对租赁双方耐心讲政策,对仍不改正的依法纳入执法程序。全年共有针对性的进行租赁市场检查4次,特别是在10月18日——11月18日我局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清查治理工作,在治理工作中,主动出击,按地上物图纸采取地毯式清查,同时发放《河西 知识问答》2600余份,以问答的形式宣传72号政令;另外发放《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知》1500余份,对存在租赁行为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租赁户,责其限期办理。治理期间共计办理166件, 此次活动对净化房屋租赁市场起到了良好作用。

同时对房屋租赁证书进行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对要件再次审核,然后将要件及时、有序归档。

全年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340件,共计建筑面积34.41万平方米。

(2)指导监督房屋查勘、修缮工作,监督房屋经营管理人及时履行房屋安全使用职责。组织做好房屋查勘工作,组织单位产查勘150万平方米,查勘危房80间,组织召开我区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工作会议,组织、推动房屋产权单位做好汛期前房屋修缮、查勘等工作,推动单位产、公产房屋修缮15.4万平方米,确保各类房屋的住用安全,有效防止塌房伤人责任事故的发生;

办理准拆非住宅手续时,严格按照拆除房屋审批程序,现场查勘,为第四中学、道路桥梁管理局等4处,1.72万平方米房屋办理准拆手续,从房屋准拆方面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2、市场管理

(1)我局市场办根据市局要求,今年完成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2003年度资质年检初检69件。初审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5件,初审天津市房屋租赁经营资质1件。

7月1日后,市场办根据《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定》天津市政府第35号政府令要求,积极转变职能,自7月1日起办理经纪人报名考试27人次,其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咨询7件,并加强房屋市场动态管理,专人进行市场巡查。

(2)按时完成我区2004年指导价格调查测算、出台、发布工作。

(3)按照要求,完成对全区房地产市场检查整治,要求我区108个有售房许可证的售房项目逐个自查,并对11个有售房许可证的售房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85个有中介资质的企业、170个无中介资质的企业进行检查并采取了整治措施,规范了市场行为,为百姓创造一个良好的买卖房屋环境。

(4)在年初我局自制商品房开发单位检查表,对在辖区范围内开发商关于是否取得售房许可证、是否盗用其它项目许可证、售房面积是否与许可证相符、是否按规定备案并缴纳公共部位维修基金以及出售抵押房屋是否通知抵押权人等情况进行了检查。5月中旬又配合市局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已领取销售许可证的开发企业有房不售、囤积居奇行为进行查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3、物业管理

(1)加强资质管理,认真搞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度审查工作。按照市房管局的文件要求,认真对在本区注册登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进行年审。通过考核,本年度有3个物业企业不符合年审要求,按规定予以注销资质。同时严格按照资质报审条件,认真审核报审单位的条件,做好物业企业资质初审受理和送审工作。今年已向市物业处申报新组建的物业企业2家。

(2)结合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推行物业管理“双确认”制度。这项制度的推行对开发商违规承诺是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减少了物业管理纠纷。全年共检查53次,涉及售楼处21个,对检查中发现未按《条例》规定,明示《业主公约》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售楼处进行了限期整改,维护了广大购房者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3)严格按照市局出台的与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的三个备案程序要求,积极做好普通住宅小区5万平米以下物业管理项目协议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备案工作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工作和业主会备案工作。积极推动新建物业小区成立业主会,借助街道社区的优势,加强业主会制度的正面引导,帮助业主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今年新成立业主会23家,原管委会转制为业主会13家,受理协议选聘物业企业备案6家,物业项目6个,建筑面积16.85万平米。受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39家,业主会备案83家。(4)积极推动旧区实行物业管理,今年有10个旧小区共计83.7万平米已实行了准物业管理。

(5)做好商品房住宅维修基金的归集工作,截止目前本区共缴存维修基金12407 套,合计17439.4万元。我办还重点对96年以来的商品住宅维修基金进行追缴工作,截至目前到开发企业追缴维修基金21 次,送达维修基金追缴通知书17份,目前已有5个开发建设单位到市物业中心缴存维修基金。

4、认真执行《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

今年我局在产权登记的工作上仍然是时间紧、任务重,但是我局以产权人的利益为重,通过到小海地、谦德庄等地区现场服务以及加班加点等方式,共计完成各项登记845.78万平米,比去年增加了近200万平米,使产权人及时拿到了产权证,受到了产权人的好评。

同时,为方便住户二手房交易,减少买卖双方往返次数,产权科打破历史常规,针对不做贷款的住户取消中间交费的环节,领证时直接交费;对于贷款的住户,交款后要到抵押窗口做抵押,再到发证窗口领证,许多住户提出程序太烦琐,窗口太多,我局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及时调整程序,将二手房窗口做为我局试点,从交易进件到抵押登记直至交费领证都在一个窗口完成。该项举措得到许多百姓的认可;

根据市房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商品房销售专项治理活动。活动期间,受理群众有关商品房预售的举报电话20余个,我局对投诉集中的11处商品房开发项目进行了明察暗访。对4处无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立案审查,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将其中情况复杂的一案上报市局市场处做了进一步的处理。

5、住房保障

我局按照《天津市廉租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管理办法》和《市内六区建立低保和优抚家庭住房档案方案》的要求,完成本区低保和优抚家庭住房档案的建立和核减租金动态管理工作,廉租住房和经济租赁房配租工作;依照《天津市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好公房售后共用部位维修基金的管理。

依法审批维修住房资金的使用是我局房委办的行政执法责任之一。使用售后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必须成立管房组织。为规范使用制定了“成立管房组织的基本程序”和“资金使用申报须知”,确保共用部位维修基金的使用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各产权单位和购房业主的切身利益。

今年并按要求圆满完成河西区首批10户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拆迁“双困”家庭的摇号和选房工作。

5、专项执法情况:

(1)我局加大房屋行政管理的力度,扩大执法监察中队的执法服务职能,由单一的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向执法的多元化转变,试将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纳入到执法检查范围,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全年我局共计行政处罚六件,涉及房屋安全使用5件,房屋租赁1件,共计处罚金额2700元。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做好证据的调取和询问笔录,并讲解好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没有就此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今年我局接有关房屋安全、使用的群众来电、来访、房管站请求执法协助及区政府、市房管局交办件共计151件,办结151件。我们认真对待每起案件,接报后及时赶到现场,在严格履行执法程序的同时把违规现场做为宣传有关法规的课堂,教育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结案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反映人和有关单位、部门回复。

(3)在城市综合整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局参加了区政府统一部署的“九路一河”整修工程和城市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共封堵违章拆窗改门272处。

三、宣传、培训和执法队伍建设

1、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加强《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组织房管科、产权科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司法局组织的2004年2月12日至13日的行政许可法全区培训;选派行政骨干同志参加区法制办、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培训班;

购买行政许可法公务员读本、行政许可法释义,做到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册,行政许可法法规全体行政工作人员人手一册,便于进行自学;各业务部门结合本部门特点及职能经常性召开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交流学习,沟通情况。

我局参加全区行政许可法知识竞答、竞赛活动,并取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2、4月份特邀市局法制处领导、区司法局领导,对行政许可法的相关具体规定以及房管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的情况进行讲解。通过此次培训,使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许可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为促进我局依法行政、保证《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建立服务型机关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积极宣传、培训《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定》。对外配合7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市政府三个政令的出台,为宣传政策、扩大影响覆盖面,提高产权单位的普法意识,7月份、10月份两次举行政令培训班,对外培训产权单位128个、168人次。

对内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提高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结合三个政令以及行政管理人员过错追究办法的出台,组织各行政科室认真学习,领悟精神。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人员,重新组合,强化行政管理力度,为进行进一步管理工作打下的良好的基础。

4、积极贯彻《条例》,改善物业管理法制环境。配合我市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物业办积极组织全区各物业企业学习好两个《条例》,同时加强了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物业办全年共组织4次培训,其中有2次物业管理条例及政策法规培训;1次旧区物管项目经理上岗证培训;1次业主会工作培训。参加人数共计226人次。

5、利用区有线电视、报纸以及电子屏幕等媒体手段,以房管行政管理法规、条例及新近文件精神为内容进行公告和宣传,使河西的老百姓及时了解到房管的政策、动态。特别是针对房屋租赁市场的整治、清理,为宣传相关房屋租赁政策法规,扩大房屋租赁政策知识的覆盖面,我局请到河西有线电视台记者于9月27、28日到房管科现场办公地点进行采访,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6、以市局上岗考核为契机,组织全局行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复习提纲,提高了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7、完善队伍制度建设。

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照市局执法大队的四项制度,以市局对专职执法队检查验收为契机,我局执法中队建立、完善了包括队容风纪、工作纪律、主要职责等6项管理制度,并将《执法责任》、《天津市房管局行政处罚措施和程序的规定》、《执法守则》等以展牌的形式上墙公开,增大政务的透明度。今年三月份,我局执法中队顺利地通过了市局对区县局执法队的专项检查,并得到了市局领导的肯定。

积极参加军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素质建设。5月下旬,我局监察中队全体队员参加了市局执法大队组织的为期两周的军训。队员们在军训教官的指导下,克服困难,严格按要求完成了各项军事科目的训练,精神面貌和身体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四、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房管局行政管理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监督,强调自我约束。

我局结合市局的《天津市房管局行政管理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出台,组织各科室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培训和学习工作。学习后,普遍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以此项办法逐渐规范了自己的执法行为,并且严格按照市局的行政执法责任程序的相应规定实施好各项行政措施以及行政处罚,逐渐树立了我局良好规范的执法形象。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为避免错案发生,一方面严格行政处罚的立案审核程序,由法制科对每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后,再行处罚,并不定期进行查卷、审核,因此管理相对人无复议和诉讼;

另一方面要求各行政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一般行政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完善、制定相应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产权科通过富达房地产与瑞克房地产房产买卖的问题,科室领导及时对工作程序、管理环节中出现的盲点、漏洞进行了完善,补充建立了台帐,加强了归档管理,使内部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并为住户和单位提供了更加及时的服务。

五、全年行政诉讼共计4件,张铁明诉我局行政不作为一案,我局胜诉;崔子东诉我局滥用职权一案,原告撤诉;闫素琴诉我局滥用职权一案,原告败诉;金达园业主诉我局物业行政管理不作为一案,一审胜诉。(另,03年李七庄110户诉我局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一案恢复审理,一审胜诉)

从全年工作来看,随着我区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局各行政执法科室的执法人员,针对我区管界内的房地产市场、产权登记、无证售房、违规中介、房屋私拆乱改等热点问题进行查处,有效遏制了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和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在工作程序和工作面貌上都有了较大的改变和改观,发挥了强有力的执法职能,树立了我局良好的执法新形象。我们打算在明年的工作中要针对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改进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取得更好的成绩。

河西区房地产管理局

200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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