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三部门的绩效评估和政府绩效评估的区别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浅谈我国政府绩效评估”。
我国第三部门的绩效评估和政府绩效评估的区别
(1)从定义上讲,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作为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府绩效评估过程的个人、团体或组织。第三部门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非营利的、民间独立的组织。其中为公共利益服务是其使命;非营利是区别于经济部门的性质;民间独立是区别于政府部门的性质。
(2)从性质上讲,这类评估大多属于一种内部评估,是政府部门为提高自身的效率和责任而进行的自律式评。第三方独立机构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组成的一部分,有优于政府内部评估和民众评估的属性。
(3)从主体上讲,政府治理绩效评估主体主要是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组织。凡符合组织性、民间性、非赢利性、自治和志愿性等五个特性的组织都可视为第三部门。
(4)从问题上讲,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还处在初级阶段,存在着对政府绩效评估理论和实践研究不足,规范化程度不足,绩效指标体系权重设置不合理等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民主行政绩效难于考量、碎片化行政的绩效信息难以有效获取、审议行政的参与度难以评估、效率性的追求与前三者之间的协调难以测度。第三部门和政府部门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关系。第三部门在社会问题突出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环境保护和扶贫开发方面。第三部门存在的政民不分问题,政府通过财政补贴、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第三部门,导致第三部门行政化,活动缺乏针对性,管理效率低下。将会使第三部门过度追求政治,丧失自身的使命。同时大量的第三部门和政府的职能重叠,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的难点
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的难点,来自于它本身固有的特点,首先,评估体系不完善,我们要以中央政府为中心,建立一些最基本得评估准则.其次,政府评估体制不规范,往往只是根据上级领导的个人观点,这就难免存在徇私舞弊的现象。政府绩效的测度重在关注结果,而不应是政府活动关注型,也不应是投入关注型。绩效如以政府活动与投入为度量,就可能导致政府劳民、扰民与资源的浪费。必须以“结果”作为政府绩效的度量,这才可以保证绩效预算起到改进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绩效只关注结果而不是政府活动与投入,也必然有力地时时提醒政府官员,其活动与投入不得偏离为民造福这个目标。
第三部门绩效评估的特点
对比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我们可以发现其作为最佳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具有如下优势:
1、成熟的政治理性。第三部门都是依法建立的正式组织,有自己的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文化和规章制度。它所作出的任何判断或决定都是基于充分的调查和理性的分析之上的,少了些政治冲动和政治狂热,多了些理性与成熟。
2、独立性。第三部门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资金来源上都是独立于政府的。第三部门的民间性一方面使自身脱离于政府的控制,另一方面可以使其避开一些利益团体的干扰,保证其在政府绩效评估活动中的公平、公正、客观。
3、评估结构的权威性。第三部门的非赢利性可以避免组织为获利而受制于一些利益集团,歪曲其评估结果。
4、评估成本低廉性。因为第三部门是非盈利性的组织。可以有效避免寻租行为,因此第三方绩效评估能有效降低政府绩效评估的成本。
5、专业性。我国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多是由一些专家和教授组成的研究机构或专业的调查机构、评估机构等。无论在理论储备还是评估技术方法上都有优于其他评估主体的优势,评估的专业性能显著提高评估结果的精确度和有效度,为政府绩效改进和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帮助。
但当前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具有行政主导的性质,政府内部评估是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形式,第三方绩效评估基本上是以辅助性评估的形式存在,具有临时性、有限性、从属性的特征。第三部门评估往往是应行政主体要求,由其组织并承担费用,评估活动受行政主体的支配。从属性的存在使第三部门独立性丧失,导致评估的客观性和自主性不足,影响第三方独立评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