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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庙下镇卫生院综合支付
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富刚副组长:胡永彬成员:邓
雪闫明奇王亚涛席俊涛刘亚娟赵红丽刘会卿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汝州市庙下镇卫生院综合支付制度改革
实 施 方 案
根据汝州综合支付方式工作调整,结合《汝州市基本医疗综合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现制定汝州市庙下镇卫生院综合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现将我院按病种付费工作调整如下:
一、对26个单病种实行A、B、C管理路径;
1、A路径:以主要诊断为主,无并发症或有轻微合并症,纳入A路径,所占比例70%以上。
2、B路径:有严重并发症,需对并发症做相应的治疗,纳入此路径,比例在20%以内。
3、C路径:病情严重或比较复杂,不适宜按路径管理,按照规范进行诊疗,按项目收费,比例在10%以内。
二、实施路径管理后,由A路径转入B路径需经科室主任审批,B路径转入C路径经主管院长审批,并在我院合管办备案。
三、在日常诊疗中,对需住院的符合单病种的患者,尽可能纳入单病种管理,质控科做好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及绩效考核工作,院新农合办公室做好资金审核、支付,并对该纳入单病种而未纳入的病例实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每月月底对本月单病种付费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四、奖励方法:对纳入单病种的病人管床大夫要严格按照A、B、C路径操作管理,并按照临床路径表单实施诊疗计划和住院天数控制,对单病种付费病人痊愈出院后住院费用未达到市合管办规定的定价标准,其差额部分资金30%归管床大夫本人,科室主任应倡导单病种费用控制和减少不合理开支、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对科室予20%资金奖励。
此方案2012年4月20日执行
庙下镇卫生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汝州市庙下镇卫生院
综合支付制度
实
施
方
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