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_四川省农村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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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0年农村

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9〕12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

到2015年,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5%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全省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35/10万以下。

(二)年度目标。

到2010年底,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2%以上,其中,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二、项目实施范围

全省21个市州的181个县(市、区)。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1、补助对象。对有四川户籍、农业户口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进行补助。

2、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本服务项目分顺产、阴道助产和一般剖宫产,基本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助产服务和基本用药等(见附表2)。

3、限价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对我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限价。限价标准分为四级:乡镇卫生院单胎顺产700元,阴道助产900元;中心卫生院单胎顺产900元,双胎顺产、阴道助产1100元,一般剖宫产1550元;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单胎顺产1200元,双胎顺产、阴道助产1500元,一般剖宫产2150元,二次剖宫产2550元;市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单胎顺产1600元,双胎、阴道助产1900元,一般剖宫产2650元,二次剖宫产3050元。不同经济类别的地区,根据当地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实际开展的服务项目,可在省确定的限价标准基础上浮动10%。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要严格按照限价标准收费,严禁扣减服务内容和分解、重复收费,严禁将顺产划为剖宫产。

4、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人均补助标准400元。省级财政重点对困难地区住院分娩能力建设给予支持。市、县级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安排相应的补助资金,并在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的补助标准(以下简称项目补助标准),但不得低于中央补助标准。各地可将各级财政对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资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结合起来统筹使用,分账管理、单独核算。

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要按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给予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顺产免费。

5、补助程序。

(1)对在本县(市、区)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推行“一站式”费用结算。即农村孕产妇入院时,由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垫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农村孕产妇出院结账时需凭户口簿(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经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核实身份,由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按项目人均补助标准减免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经项目补助后,在项目补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费用按当地新农合的规定给予补偿。同时,农村孕产妇要在“四川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四联单”(附表3)上签字并留存第一联。

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每月凭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名单、住院分娩费用清单、“四川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四联单”第二、三、四联、孕产妇户口簿(身份证)、孕产妇合作医疗证复印件与项目办公室和新合办定期结算。项目办公室要认真审查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资料,核定补助资金,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一个月内(连同第三联单)汇拨至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并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2)在非本县(市、区)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需在住院2日内报告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分娩后3个月内将住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和新农合证报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将相关资料报县项目办公室和新合办,项目办公室和新合办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后,将该孕产妇住院分娩所应享受的补助资金(项目补助部分和新农合报销部分)拨付至乡镇卫生院,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领取补助资金。

6、实行阳光管理。

增加项目的透明度,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要在门诊和住院处设立醒目公示栏,公布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包括基本服务项目、限价标准、补助标准、补助程序以及就医、结账流程。

(二)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体系建设。

1、服务网络建设。健全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基本覆盖全省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障。年内133个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全面投入使用,地震灾区妇幼保健机构灾后重建项目要按要求完成。各地要注重加大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施设备建设投入和人力资源配置。

2、人员培训。实施管理和业务技术逐级培训,对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资金管理、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等内容。业务技术培训以全省市、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业务人员为重点对象,逐级开展产儿科适宜技术培训。

3、对口支援。开展妇幼卫生专家蹲点指导活动。蹲点专家由卫生部在蓉医疗单位、厅直属单位、市州三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选派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产科、儿科专家组成。专家采取传、帮、带的方法,重点指导项目县产科规范化管理,培训当地的县、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

(三)加大母婴保健技术监管力度。

1、全面实行定点服务。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试行)》的要求,年内对行政区域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全面认定,务必实行挂牌服务,方便农村孕产妇选择适合自己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2、加强母婴保健技术的行政监管。省卫生厅制定和修改完善母婴保健技术的相关规范,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母婴保健技术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严格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引导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要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母婴保健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行为,并加强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日常监管,按期进行校验。

(四)大力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1、完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省卫生厅制定产科质量控制标准等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定期产科质量评估制度,完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2、规范孕产期保健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孕产期保健具体管理方案和流程,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强化市(州)、县(市、区)妇幼保健院产科规范化建设,逐步将妇幼保健机构建成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切实提高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的指导水平。要全面加强县乡两级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规范和强化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管理,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严格按照转诊和救治流程提供相关医疗保健服务。

3、严格控制剖宫产率。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大力倡导自然分娩,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切实控制剖宫产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的监督和检查,并将剖宫产率作为医疗保健机构定点的重要考核指标。

(五)开展健康教育。

加大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健康教育普及率、知晓率达90%。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宣传媒体,大力开展各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省、市(州)、县(市、区)医疗保健机构要深入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分娩健康行”活动。

四、项目资金

(一)资金安排。

2009年中央补助我省24652万元(附表1),在2010年实施完成。

(二)资金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此次一并下发的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规定,认真做好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五、组织管理

立个娩0案和质量评估标准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住院分娩的各项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卫生、财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统筹协调项目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日常事务。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要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经办科室和人员,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服务和管理工作要求。

(二)各市(州)、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服务、确保安全、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明确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科学制订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三)各级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监督指导。省级督导累计覆盖50%以上的市(州);市级督导覆盖70%以上的县(市、区);县级督导覆盖全部乡镇。督导内容主要包括: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补助流程的运转;住院分娩服务体系建设;定点医疗保健机构管理等。

(四)各市(州)、县(市、区)做好农村孕产妇基础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项目办每月统计上报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相关报表(见附表5),并逐级上报。

六、项目进度

项目在2010年内完成,工作安排及进度如下:

(一)2009年11-12月:省、市(州)、县(市、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下达项目资金。

(二)2010年1月: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

(三)2010年4-6月:实施民族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政策开发;开展人员培训等活动。

(四)2010年7-9月:开展母婴保健技术专项执法检查;启动民族地区对口支援、人员培训等活动。

(五)2010年10-12月: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监督指导;全面进行工作总结。

附表:1.2009年四川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2.四川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 3.四川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四联单 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月报表(县级)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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