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路运输货运站、货运企业的研究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货运公司调查报告总结”。
近年来,随着烟草行业内部监督、市场监管的不断加强,打假打私工作的深入开展,首都卷烟市场形势明显好转,卷烟销量和价格保持了同步增长。但是,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不法卷烟经营分子制假贩假行为依然十分猖獗,利用公路违法运输卷烟行为较为严重。少数道路货运站(场)、货运企业和货运服务企业已经成为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主要通道。2005年,我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获违法运输卷烟案230起,查获违法运输卷烟1.022亿支,其中80%以上通过货运企业违法运输进入xx市场。
为全面了解xx市公路运输货运站(场)、货运企业和物流中心的数量、分布、经营状况与管理模式,进一步掌握不法卷烟经营分子利用货运站(场)、货运企业违法运输卷烟的主要方式和途径,有针对性地提出对全市公路货运环节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监管的建议和意见,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方案,切断非法运输的主要通道。根据xx市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我局从2006年初开始对全市公路运输货运站(场)、货运企业开展了专题调研和研究,现将研究情况做一汇报。
一、调研的方法和步骤
为保证调研工作的有序开展,公路运输专卖分局协调xx市运输管理局和xx市交通执法总队成立了联合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月份调研领导小组召开了协调会,研究制定了调研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调研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并成立了调研工作小组。调研工作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文献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和调查表、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收集相关资料
调研小组先后到市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运输协会、城八区运输管理处和交通执法大队,以及大兴、昌平、房山、顺义、通州、门头沟交通局等30余个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走访,与相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座谈,收集有关资料。初步了解目前全市公路运输货运站(场)、货运企业、物流中心和停车场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货运站(场)、货运企业、物流中心和停车场的数量、分布和运营方式;设立货运站(场)、货运企业的条件和程序;货运站(场)、货运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等。
同时,调研小组对xx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近两年来查办的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收集汇总,并与朝阳区、丰台区、大兴区、海淀区等烟草专卖局的有关人员进行座谈,深入了解我市利用公路运输环节违法运输卷烟行为的基本情况和规律。
(二)分析整理资料,明确工作重点
调研小组对收集到的资料及时进行分析整理,确定需要实地走访的重点地区、重点货运站(场)及营业性货运企业;明确入户调查的项目和内容;制定统一的调查问卷和调查表。确定了以下三个调查重点:一是货运站(场)和营业性货运企业分布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环线及高速公路周边地区;二是按经营规模大小和分类对营业性货运企业、货运服务企业进行抽样调查;三是对近两年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获,存在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货运站(场)和货运企业进行走访。
(三)实地走访调查
调研小组按照调查的重点,分别对朝阳、海淀、丰台、大兴、房山、通州、昌平、顺义等重点区域;京石、京沈、京津塘、京哈、京开、京张高速路及京原公路(g108)、京大公路(g109)、京包公路(g110)和京丰公路(g111)等国道重点辐射区域;四环、五环、六环周围的货运集散地以及大型的货运站(场)、货运企业、物流中心和停车场进行了重点走访调查。调研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和发放调查问卷、调查表,与有关企业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交流,获取了大量的一手材料。调研期间,调查小组共走访23个货运站(场)、128个具有货运场站性质的停车场、物流中心和货运装卸点,1600余个货运企业、发放2000多份调查表。进一步了解货运站(场)、货运企业的数量、分布、经营性质、运营模式和主要运输方向。
(四)分析整理调查材料,撰写调查报告
调研小组根据收集的第一手材料,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分析会、研讨会,对材料和情况认真进行分析梳理。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撰写调研报告,并反复讨论修改。
二、xx市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的基本情况
xx作为国家首都既是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又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中重要的航空与陆上交通枢纽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xx已经建成了国道“五纵七横”,高速公路“四通八达”,环城公路“环环相扣”的高度发达的公路交通网络,为xx地区道路货运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截止2005年,全市公路总里程14696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48公里、一级公路650公里、二级公路2198公里、三级公路5000公里、四级公路7048公里、等外公路234公
里(主要道路见附表1)。公路网密度87.3公里/百平方公里。优越的区位条件和发达的交通运输体系使xx成为全国的货物集散中心。
目前,xx市年货运总量约3.4亿吨,其中,公路运输约占91.2%,铁路运输约占8.5%,其它运输方式所占比例约为0.3%,公路运输占据绝对优势。在公路货运方向上,东南方向、京广方向和东北方向平分秋
色,占公路运输货运总量的70%以上。在道路货运设施方面,已经有2个二级货运枢纽站和5个货运交易场所建成并投入使用;以“三地两港一园区”为标志的一批设施先进、服务完善的现代化货运枢纽正在建设当中。三地,即房山闫村—丰台王佐铁路、公路货运枢纽型物流基地,通州马驹桥公路、海运国际货运枢纽型物流基地,顺义天竺航空、公路货运枢纽型物流基地;两港,即xx物流港和中关村物流港;一园区,即丰台综合物流园区,这些项目已纳入xx市重点建设工程。一个结构合理、设施配套、技术先进、运转高效的物流体系正在建设中。
图表1 xx市主要道路货运基础设施示意图
同时,货运企业和货运服务企业发展迅速,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各类货运企业8万余户,其中,国有企业0.17万户、集体企业0.48万户、私营及个体企业7.3万余户、合资企业0.05万户;非营业性货运企业3.2万户,营业性货运企业4.8 万户。共有货运车辆14.47万辆,其中,营业性货运车辆10.37万辆,非营业性货运车辆4.1万辆。一个以货运枢纽、货运站(场)、物流中心等为依托,以货运企业和货运服务企业为主体的道路货物运输体系已初步形成。但货运设施普遍存在选址不当、设备落后、货物吞吐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低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货运站(场)的建设相对滞后
货运站(场)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货运站(场)不直接从事货物运输,不是货物运输的主体,而是为货运经营者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场所。货运站(场)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一是主要提供仓储和保管服务的仓储中心和停车场;二是提供仓储、保管、配载、理货以及简单信息服务的零担货运站和综合货运站;三是设施先进、服务完善、功能多样的大型综合物流中心和货运枢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对道路运输货运站(场)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只有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货运站(场)才能从事货运站(场)经营。xx市目前有经过审批的货运站场30个,其中,经过审批且在运营的货运站(场)7个(具体情况见附表2);经过审批在建的货运站(场)23个(具体分布见附图1);自发形成的货运站(场)和货运装卸点6000多个。货运站(场)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经审批的货运站(场)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全市经运输管理部门审批的货运站(场)30个。其中,经过审批且在运营的货运站(场)仅7个,丰台区3个、朝阳区3个、石景山区1个。这些货运站(场)均是九十年代审批建成,以提供仓储、保管、配载、理货以及简单信息服务为主,通过房屋和仓库租赁、餐饮服务、收取停车费和车辆维修费等方式经营。7个货运站(场)的年货物吞吐能力仅250万吨,占全市营业性货运量的1.45%。这些货运站(场)无论是数量、面积、布局还是货运能力和服务功能都无法满足首都货运市场快速发展和城市整体规划的需要。随着xx经济的高速发展,货运需求总量急剧增长,需求结构更趋于多样化,多批次、小批量、高价值、随机性强、高分散的货运需求进一步增强。为此,xx市政府提出2010年,xx要建成结构合理、设施配套、技术先进、运转高效的物流体系,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物流枢纽城市的物流发展规划目标,并不断加大对货运枢纽建设的投入。目前,xx有23个设施先进、服务完善的现代化货运枢纽已经审批并正在建设。随着这些现代化的物流基地和大型综合运输枢纽的建成,特别是“三地两港一园区”的建成使用,xx市的物流状况和货运管理水平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和提高。
2、自发形成的货运站(场)成为主要的货运交易场所。
随着xx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货运需求总量急剧增长。经审批的合法货运站(场),已经远远无法满足货运市场的需求,货运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相对滞后。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市场准入、监督制约、行业引导机制尚不完善;政府监管的力度不够;加之货运站(场)的投资少,技术含量低,从而导致未经审批而自发形成的货运站(场)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
这些自发形成的货运站(场)主要以停车场、物流中心、仓储中心和装卸点的形式存在;以提供房屋租赁、停车、配载、仓储、装卸等货运服务为主要经营方式;集中分布在八达岭、京通、京哈、京承、京沈、京开等高速公路沿线和主要国道以及四环、五环、六环等环线周边的物资集散地。朝阳区的双桥、高碑店、十八里店、西直河地区;海淀区的六郎庄、树村、上地、清河地区;大兴区的西红门、大庄;丰台区的大红门、小红门、卢沟桥等地已经成为自发形成的货运站(场)的聚集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xx市有自发形成的货运站(场)和装卸点6000多个,年货运量占全市营业性货运量的60%以上,成为xx市货运交易场所的主体。
3、大部分自发形成的货运站(场)规模小、效率低,经营行为不规范。
货运行业的迅猛发展、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以及监管相对滞后吸引了大量人员从事货运经营,各种自发形成的货运站(场)发展迅速。但是,大部分自发形成的货运站(场)的规模小,专业化、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低,服务功能单一,服务质量和水平较低。主要通过向货运企业或货运服务企业租赁房屋、提供停车和配载信息服务等方式经营。多数货运站(场)为村办或商业和物资企业的仓储设施,获利能力较差。为获取更多营利,一些货运站(场),不惜违法违规经营,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少数不具备经营资质、未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自发形成的货运站(场)已经成为违法运输假冒卷烟的重要基地。
(二)货运及货运服务企业发展迅速
货运企业是指具备法定条件,依法定程序取得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它们是道路货物运输的主体,是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和承担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只有具备法定条件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货运企业经营。
货运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非营业性货运企业;一类是营业性货运企业。非营业性货运企业,即自货自运企业,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为企业自身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组织机构。营业性货运企业是指,为社会提供以货物运输为主要业务的货运经营者,其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各种方式结算的运费。目前,xx市共有货运企业8万余户。其中,国有企业0.17万户,占货运企业总数的2.13%;集体企业0.48万户,占货运企业总数的6%;私营及个体企业7.3万余户,占货运企业总数的91.25%;合资企业0.05万户,占货运企业总数的0.62%;非营业性货运企业3.2万户,占货运企业总数的40%;营业性货运企业4.8 万户,占货运企业总数的60%。
货运服务企业是指,服务于道路货物运输各项经营活动的企业。货物运输服务包括货运代办、信息配载、仓储服务、流通加工、货物包装等经营项目和经营形式。xx市的货运服务企业主要从事货运代理和信息配载业务。配载是指,通过提供衔接货源与车源,集中分散货源和为返程车辆提供货源等服务,获取经营利润。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颁布以后,货运代理和货物配载等货运服务业不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
目前,xx市尚无货运服务企业具体数量的统计,专业货运代理企业有几百家。这些企业多为非资产型公司,除了办公、通讯及部分装卸、搬运必须设备外,基本上不具有仓库和车辆等物流设施和运输工具。调查中发现,70%以上的专业货运代理企业从事航空货运代理业务。同时,货运代理企业无照经营现象普遍存在。
具体讲,xx市货运企业及货运服务企业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1、货运企业结构不合理,非营业性货运企业比重过高。
从调研结果看,我市营业性货运企业发展缓慢,非营业性货运企业无论是数量、运输车辆还是运量在全市货运市场上占的比重过高。我市有非营业性货运企业3.2万户,占货运企业总数的40%,营业性货运企业4.8万户,占货运企业总数的60%;非营业性货运车辆4.1万辆,占货运车辆总数的 28.33%,营业性货运车辆10.37万辆,占货运车辆总数的71.67%;非营业性年货运量1.68亿吨,占年货运量的49.41%,营业性货运量为1.72亿吨,占年货运量的50.59%。大多数工商企业内部生产与流通仍然采取“大而全”、“小而全”的传统模式。70%以上的物流需求采取“仓库加车队”的自营物流方式实现,物流效率处于低水平、高消耗的状态。
2、私营及个体货运企业是公路货物运输的主体。
由于货物运输业的准入条件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改革开放以来,大批私营和个体货运企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xx市私营及个体企业7.3万余户,占货运企业总数的91.25%。同时,大多数的国有运输企业,尤其是郊区县的集体运输企业基本采用“单车承包、包车到人”的模式经营,即将车辆交给个人经营,公司收取一定数额管理费。这种名义上是“某某国营运输公司”的企业,实际上已经成了“空壳公司”,原本应由企业实行公车公营的经营方式变成了个体户式的个体化经营。私营和个体经营货运企业占货运市场的实际比例远远大于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私营和个体经营货运企业已经成为我市公路货运市场的主体。
3、私营及个体货运企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
私营及个体货运企业中90%以上的企业是由个体运输业户发展起来的,他们从一部车、几个人的个体户开始做起,逐渐积累,扩大规模。虽然部分企业发展成为拥有几十辆车的专业运输公司,但大部分私营及个体企业仍然是家庭式经营。据不完全统计,仅有1-2辆货运车辆的私营及个体企业为6.37万户。这些企业的共同点是规模小、基础设施简陋、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年营业额基本在100 万元以下,经营状况一般。有近八成的私营及个体货运企业没有规范的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4、大部分货运企业经营范围相同,竞争激烈。
经调查发现,xx市90%以上货运企业的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运输和零担货物运输。由于受运输经营资质要求等限制,只有极少数企业从事特种运输或专项运输。为提高货运能力,绝大多数货运企业采取与“配载企业”合作的方式经营。这些以货运配载为主要运营形式的货运企业集中分布在我市的各类货运站(场),它们按照固定的路线将客户的货物发送到全国各地。由于竞争激烈,部分企业一方面通过降价争取货源,另一方面为获取更多利润,不惜违规经营。少数企业还与不法烟贩勾结,长期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5、无证无照货运经营户普遍存在。
调查发现,xx市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货运及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货运代理业务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无证无照经营户主要集中在各类货运站(场)及物资集散地周边。仅汉龙、十八里店、双桥货运站及大红门、清河市场等货运装卸点周边的无证无照户已经超过站场内的合法经营户。这些不法货运经营户通过代办托运、提供配载服务等形式招揽生意。据不完全统计,xx市货运无证无照经营户超过8000户。一些无证无照户无所顾忌,唯利是图,大肆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给监管带来了很大难度。
三、公路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特点和形式
(一)公路是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主要渠道。
xx作为首都,人口集中,市场空间较大、消费层次相对较高,是全国重要的卷烟销售市场。同时,xx也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航空、铁路、公路构成了发达的交通运输网络。长期以来,xx一直是大量不法卷烟流入的目的地。而公路运输凭借其运输费用低、办理手续简便、运输网络完善、监管难度大的特点成为不法卷烟经营分子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主要渠道。近年来,大量的非法卷烟通过公路流入xx,对xx卷烟市场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冲击。2005年,全市就查获违法运输卷烟案件230起,查获违法运输卷烟1.022亿支,其中80%以上的卷烟是通过公路非法运输进京的;2006年1-8月,全市共查获违法运输卷烟案件266起,比去年全年增加了36起;其中在公路运输环节查获跨省违法运输卷烟案件148起,占查获案件总数的 55.6%,在货运站(场)查获案件75起,占查获案件总数的28.2%;查获假烟1.0747亿支,比2005年全年增加了747万支。可见,公路已经成为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主要渠道,非法运输的势头有增无减。
(二)货运站(场)、货运企业是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主要场所。
近年来,我市货运行业发展迅速,运输生产的组织方式和行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涌现了一批发展迅猛,独具特色的货运站(场)、货运企业、货运服务企业和物流中心。随着社会货运需求总量的急剧增长,需求结构的多样化,使得从事运输信息服务和货运代理的企业——货运配载得到迅速的发展,货运服务更加专业、高效、便捷和安全,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货物流通的速度和安全性。同时,也为非法运输卷烟提供了便利条件。
一是运费低廉,迅速快捷。如:从广东到xx,通过道路货运或货运服务企业托运卷烟,每件收费30-40元,一般3天就能到达。而通过其它运输方式,每件收费50-80元,约4天到达。
二是方便灵活,手续简便。道路货运及货运服务企业点多面广,遍布全市,服务周到。货运站(场)一般不对站(场)内货运企业运输的货物进行检查。货运企业对托运人和收货人填写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不进行核对,手续简便。为不法烟贩非法运输卷烟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是安全隐蔽,不易查获。不法烟贩常常通过伪报品名,伪装运输,填写虚假个人信息的方式非法运输卷烟,隐蔽性强,不易被查获。一旦货物被查获,执法部门也很难查找到真正的货主,无法进行深入的调查,从而大大降低了托运人的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8月,全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道路运输货运站(场)共查获违法运输卷烟案件75起,涉及丰台、大兴、朝阳、房山等6个区40余家货运站。其中,在丰台区汉龙货运站查获无证运输卷烟案件13起,在大兴区大运物流、星光物流、巨鸿物流分别查获无证运输卷烟案件6起。仅8月份,在京良路附近就连续查获两起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非法运输假烟大案,“8.16”无证运输假烟案,查获假烟15个品种211万支,标值103万余元;“8.21”无证运输假烟案,查获假烟19个品种1212万支,标值106万余元。调查中还发现,我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获的其他涉烟案件中,绝大部分卷烟的包装箱皮表明查获的非法卷烟是通过各类货运站(场)运输进京的。特别是一些在城乡结合部自发形成的货运站(场)以及部分私营和个体货运企业已经成为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主要场所。
(三)伪报品名、伪装运输是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主要形式。
虽然近年来全国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打击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不法烟贩非法运输卷烟行为仍很猖獗,利用公路货运环节非法运输卷烟行为有增无减,而且运输的形式多样,手段更加隐蔽。为逃避打击,不法烟贩运输卷烟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是伪报品名、伪装运输。这是大多数不法烟贩采取的主要形式。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运输烟草专卖品等禁限运物资做了明确规定,对承运人运输上述货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不法烟贩为规避法律,实现非法运输,全部采用伪报品名、伪装的方式托运卷烟。伪报品名不仅有利于不法烟贩运输卷烟,而且有利于承运人逃脱处罚,因此,广为适用。
二是小批量、多品种、多批次的方式伪装运输,即利用货运配载服务高效、便捷和安全的特点,采取小批量、多品种、多批,“蚂蚁搬家”的方式伪装运输。这样不仅适合不法烟贩根据市场需求,以销订购,勤进快销,不留库存的灵活经营方式,而且增加了执法部门查处的难度,降低了被查处的风险,减少了被查处后的损失。
三是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整车贩假。一些不法烟贩利用货运行业的激烈竞争、货运企业的驱利性以及货运管理中的漏洞,与部分不法货运企业和货运服务企业相互勾结,建立利益共同体。通过调动货运企业和货运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利用货运企业和货运服务企业整车贩运假烟,逃避监管和处罚。2006年上半年我市查获了“1.13”、“3.4”、“4.2”、“6.21”四起整车运假案件,在车内查获假烟共计2388.95万支,标值666.194万元。
四、货运站(场)和货运企业的管理
(一)管理货运站(场)和货运企业的法律依据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6年4月,xx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适用的行政执法依据(含现行有效的交通专业法规和相关专业法规)共79部。其中,涉及公路货物运输的执法依据50余部,具体包括:3部行政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1部地方性法规,即《xx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余部部门规章,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规章不仅规定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基本要求、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还规定了运输禁限运货物的特殊要求。
禁限运货物是指依法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烟草专卖品即属此类。烟草专卖品作为一类特殊商品,国家对其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对运输烟草专卖品做了严格规定,要求运输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这些特殊的法律规定也是相关管理部门对货运站(场)和货运企业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货运站(场)、货运企业及其他货运经营者必须依照上述规定开展货运经营业务。
(二)货运站(场)和货运企业的管理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xx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xx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目前xx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是xx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其所属的xx市运输管理局、xx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区县交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劳动、税务、财政、物价、规划等管理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道路运输进行管理。
可见,道路运输管理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它需要各部门相互合作,综合管理。xx市运输管理局、xx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各区县交通局作为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是道路运输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也负有相应的管理职责。
(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货运站(场)和货运企业的管理权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场)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场)经营,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按照法定程序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予以许可的,应当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享有行政许可、检查监督和行政处罚等职责。
1、行政许可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规定的程序实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场)经营的行政许可。包括审核发放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认可道路货运经营驾驶员资格。
2、检查监督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场)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具体包括:(1)监督许可证使用情况: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者是否存在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相关证件等违法行为。(2)监督运输安全:检查道路危险货物经营者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是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是否存在超越技术级别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3)监督规范经营情况: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者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或者伪造、涂改、倒卖、转借道路运输专用票据;是否存在为运输车辆装卸国家禁运、限运的物品;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的条件或者要求从事特种、专项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4)监督运输企业信用: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者是否存在违反物价管理规定多收费、乱收费等行为。
3、行政处罚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违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场经营者依法享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或相应的经营范围等行政处罚权;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xx市运输管理局作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含直属城八区管理处)共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各类行政执法权49项,其中,涉及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和货运企业的17项,但没有对运输禁限运货物的授权规定。xx市交通执法总队(含直属八个执法大队)作为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作仅行政处罚权就有83项,其中,涉及国内道路货物运输管理的处罚权有24项,涉及运输禁限运物品的处罚权仅1项。可见,对运输禁限运货物的监管并不是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和监管重点。如何加强对货运站(场)和货运企业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有效监管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合作,协调解决。
五、加强货运站(场)和货运企业运输烟草专卖品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由于烟草专卖品自身的特殊性及其运输活动的复杂性,治理和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工作,单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一个部门的力量难以有效开展,需要烟草专卖、运输管理与交通执法等各部门协调一致、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执法的机制和工作局面。加强联合执法,发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合力是有效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因此,交通、烟草部门应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一是定期召开会议。市交通委员会和市烟草专卖局应每年召开一次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工作联席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二是建立形势分析制度。不定期召开卷烟市场和货运市场形势分析会,及时掌握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规律和动向,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措施。三是建立协调通报制度。公路运输专卖分局要充分发挥专业分局作用,积极与xx市运输管理局和xx市交通执法总队协调,通报联合执法工作的进展情况,提高交通、烟草联合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xx的交通网络四通八达,货运行业方兴未艾,货运站(场)和货运企业点多面广,不法烟贩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日趋隐蔽,监管难度很大,这就要求交通、烟草部门必须从违法运输的实际出发,研究情况,摸索规律,解决新问题。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了解卷烟市场情况,研究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动向和规律,创新方法,采取措施,实施有效打击。二是加强对货运市场的调查研究,交通、烟草要密切合作,进一步摸清全市货运行业发展现状和场、站、点分布,建立相关档案,实施有效监管。三是加强法律适用研究,进一步研究对存在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货运站和货运企业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法律适用问题。四是加强对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奖励政策研究,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积极性,强化对非法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信息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效信息网络。
违法运输流动性大,货运行业点多、面广,隐蔽性强,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和完善全市查处违法运输案件信息管理网络。为及时、全面、快捷的掌握相应信息,提高办案效率,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发展举报队伍。线人举报是查处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主要线索来源,因此,各级交通、烟草部门要下大力气培养举报队伍,严肃情报工作纪律,调动举报积极性,提高举报信息质量,提高联合执法效率。二是拓宽打击违法运输的宣传范围。在积极向线人宣传奖励政策,主动介绍发现违法行为、经营案件信息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采取向货运站或货运企业宣传烟草专卖、道路运输的政策规定,印发涉及举报电话、举报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举报单、举报卡,拓宽信息渠道。三是建立信息互通处置制度。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获货运站或货运企业存在违法运输卷烟行为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应于做出行政处罚之日起7日内向同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指定专人,对涉案的货运站或货运企业进行处理。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货运站或货运企业存在违法运输卷烟行为的,应及时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或及时将涉烟案件移交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依法对涉案的货运站或货运企业进行检查处理。四是建立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企业名单目录制度。各级交通、烟草部门要严密监控辖区运输态势,广泛收集案件线索,重点查处组织性、团伙性、网络性强的,有一定规模的违法行为,并建立违法企业名录,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重点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
(四)加强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运输假烟行为。
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守路有责,强化监管,密切合作,严厉打击的原则,彻底切断违法运输假烟渠道。重点应把好“三关”。即:一是把好审批监管关。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对辖区货运场站经营者和货运企业的资格审批,交通、烟草部门要加强宣传政策规定,教育其守法经营,加强日常监管。特别要加强对非法运输假烟问题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站场、重点线路、重点企业的监管,要采取措施,并及时互通信息,向社会通报违法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站名录,从源头上治理违法运输问题。二是把住道路出京、进京关。交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道路检查站的检查与管理,一旦发现涉及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事实,及时启动交通、烟草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查办违法运输行为。三要把住联合执法能力关。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具有对存在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货运企业和货运站的行政处罚权,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尤为重要。要定期召开各级烟草、交通联合执法骨干参加的座谈会,增进感情,以会代训,提高案件经营、案件查处、案件移交、案件审理能力,为打击违法运输假烟工作奠定能力基础。
附表1
xx市高速公路一览表
序号
路线名称
起点
止点
京福线(京沪高速)
xx三环路
市界
京珠线(京石高速)
xx六里桥
琉璃河
丹拉线(京沈高速)
xx四方桥
市界
丹拉线(五环路)
xx京哈路
京沈路
丹拉线(八达岭高速)
xx昌平西关
西拨子
丹拉线
xx西拨子
市界
京银线(八达岭高速)
xx马甸
平西关
京哈路
xx北关
燕郊
京广路
xx玉泉营
榆垡
六环路
xx京沈路
黄村南
五环路
xxg110 路
机场路
机场路
xx三元桥
首都机场
京塘路
xx三环路
通州北
国道101 线
xx
沈阳
国道102 线
xx
**
国道103 线
xx
塘沽
国道104 线
xx
福州
国道105 线
xx
珠海
国道106 线
xx
广州
国道107 线
xx
深圳
国道108 线
xx
昆明
国道109 线
xx
拉萨
国道110 线
xx
银川
国道111 线
xx
加格达齐
正在建设中的国道主干线
丹东
拉萨
附表2
经审批且在运营的货运站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区域
名称
地址
场地及设施情况
年营业收入
(万元)
丰
台
区
xx汉龙公路货物运输服务中心
丰台区新发地潘家庙258号
占地392亩,办公面积3.4万平方米,停车场20.5万平方米,仓储面积2.2万平方米。入驻企业203家。目前,xx西南地区最大的货运交易场所。
1800
xx市宛平货物运输服务中心
丰台区芦沟桥杜家坎环岛北侧
占地63亩,办公面积0.85万平方米,停车场0.97万平方米,仓储面积2.4万平方米。入驻企业30家。
178.2
xx顺福海货运服务中心
丰台区南苑路15号
占地24亩,办公面积0.096万平方米,停车场0.58万平方米,仓储面积0.9万平方米。入驻企业27家。
朝
阳
区
xx祥龙物流有限公司货运枢纽分公司
朝阳区百子湾18号
占地31亩,办公面积0.25万平方米,停车场1.04万平方米,仓储面积0.7万平方米。入驻企业36家。
1612
xx十八里店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朝阳区十八里店西直河康化路1号
占地40亩,办公面积0.85万平方米,停车场1.6万平方米,仓储面积0.18万平方米。入驻企业69家。
1300
xx京东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朝阳区管庄杨闸双会桥东200米
占地30亩,办公面积0.4万平方米,停车场1.5万平方米,仓储面积0.1万平方米。入驻企业40家。
798
石
景
山
区
xx祥龙物流有限公司货运枢纽分公司吴家村货运枢纽站
石景山区鲁谷大街80号
占地45亩,办公面积0.4万平方米,停车场2万平方米,仓储面积0.6万平方米。入驻企业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