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平时考核办法”。
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促进“第一书记”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增强工作实效性,真正达到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和“第一书记”综合素质的目的,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第一书记”,即指县委统一选派到后进村开展驻村帮扶整顿工作的同志。
第三条“第一书记”的管理以县委组织部为主,各镇(街道)党(工)委为辅,后进村党支部积极配合。
第四条“第一书记”的考核坚持注重实绩、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综合评价的原则,做到平时管理考核和年终管理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
第二章选派与培训
第五条选派后进村“第一书记”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正职、科级后备干部中择优产生,原则上由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县委组织部审定同意。
第六条选派“第一书记”的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较高;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公道正派,作风踏实,身体素质较好。
第七条“第一书记”培训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村级组织建设“五有”保障工程、“民主议政日”以及与“第一书记”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
第三章工作职责目标与待遇
第八条“第一书记”对所驻村工作负全责,现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待遇不变,配合第一书记做好村里工作。“第一书记”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五有保障”工作要求,指导所驻村建班子、带队伍、谋发展、强管理、保稳定,提升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任期内必须完成两项任务:一是全面完成“五有”保障目标,没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要按照标准首先完成场所建设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使村级经营性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二是村容村貌实现“五化”标准,即绿化、净化、硬化、美化、亮化。
第九条“第一书记”在完成两项任务目标的同时,还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建强班子。帮助调整配强软弱涣散班子,培养一批“三高三强”型后备干部队伍,健全完善村级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二)培强产业。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确立主导产业,培植村级支柱富民产业,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实事XX。整合派出单位资源,开展结对帮扶,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水、电、路、医、学等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四)引进项目资金。利用自身和派出单位优势,帮助所在村寻求发展经济信息,引进项目、技术、资金,发展村级经济。
(五)维护和谐稳定。及时化解和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 “第一书记”任期两年,到村任职期间,保留在原单位的职务、级别和福利待遇,工作与单位脱钩。选派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十一条“第一书记”任职情况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条件之一,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提拔重用一批。对任职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参加县内竞争性选拔干部时享受一次加分政策。
第四章日常管理与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第一书记”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党支部,按党章规定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活动。第十三条“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共同负责。
县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第一书记”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召开“第一书记”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第一书记”在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负责“第一书记”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负责对“第一书记”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第一书记”进行年度考核。
镇(街道)党(工)委日常管理的主要职责:负责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强“第一书记”日常管理,帮助“第一书记”因村制宜确定其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负责指导检查“第一书记”工作情况,定期召开“第一书记”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其反映的具体问题;负责定期走访后进村,听取党员群众对“第一书记”的反映;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派出单位应协助做好“第一书记”管理工作,为“第一书记”履职创造必要条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到村帮助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各带头联系至少1名困难党员、1名困难群众,机关中层以上干部都应有联系党员或联系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派出单位明确1-2名同志协助“第一书记”集中开展阶段性工
—1—
作,必要时组成工作组,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第十五条建立和完善“第一书记”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建立目标承诺制度。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第一书记”应与派出单位、镇(街道)党(工)委、村“两委”共同提出帮扶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并在县内主要媒体公示,同时与镇村两级签订责任状,向全体村民公开承诺,实行挂牌亮责。
(二)建立工作纪实制度。第一书记”将工作情况,如实记录在驻村工作日志上,每天由所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每月底由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签署意见。驻村工作后,每月都要走访党员群众,30日内为每户建立“户情档案”,确保入户率、村情知晓率。
(三)建立工作考勤制度。严格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第一书记”每周到村办公时间不少于5天,每月不少于20天。镇办确定专人做好考勤记录,县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镇(街道)党(工)委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县委组织部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进行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建立情况报告制度。“第一书记”应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送信息、工作动态及做法经验,每月至少上报1篇。“第一书记”每季度应向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在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项,应第一时间向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告。
(六)建立调度督查制度。实行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半年公示、年度考核。县委组织部不定期派出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作为“第一书记”年终和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严肃工作纪律。“第一书记”在选派期间必须服从镇(街道)党(工)委、县委组织部领导,自觉遵守镇(街道)、村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准在镇(街道)、村报销费用、不准领取工资报酬、不准给村和群众增加负担、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活动。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年度工作和任期工作分别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第十八条“第一书记”考核基本内容:
(一)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要决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完成落实情况;
(三)“五有”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四)村级规范化管理(“民主议政日”、党员发展、党员评议、挂牌亮责、建立完善制度、档案资料规范等)落实情况;
(五)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情况;
(六)信息报送完成、工作考勤情况和上级党组织交办任务落实情况。
第十九条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对照自查。“第一书记”对照主要职责、任期目标、承诺事项等逐项自评,并写出年度或任期述职报告。
(二)组织考核。县委组织部派出考核组逐村进行考核,其程序一般分为:“第一书记”述职;民主测评;访问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量化评分。
(三)综合评价。县委综合明查暗访、工作调度、群众反映和组织考核等情况,确定评价等次。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第一书记”评先表彰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帮扶责任不落实的,对“第一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作出说明,帮扶期间不得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是垂直部门的以县委名义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对村党支部和镇(街道)党(工)委测评满意度达不到90%、未完成目标任务和承诺的“第一书记”,派驻干部不准撤回,直到工作任务完成、群众满意为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镇办选派的“第一书记”的管理和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中共XX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县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