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办公用品日常管理规定”。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各单位行政后勤部门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提交采购计划、验收入库、发放统计、监督检查。
办公用品的范围包括办公需使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以外的办公文具、清洁用品、办公设备。
第二章 办公用品申购
第二条 申购办公用品应本着统筹计划、最低存量的原则,根据使用频率、季节、工作和送货频率,合理制定采购计划,保证库存的同时避免积压;
第三条 办公用品原则上每月采购一次,行政后勤部门提出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集采部门实施采购。
第四条 定期对库存办公用品进行盘点和清查,达到或者接近最低保有量的应当在下季度采购计划中及时补货;采购期以外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库存时,可制定临时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集采部门实施临时采购。
第三章 办公用品入库、申领和发放
第五条
集采指定物流将办公用品送达后,负责登记入库的人员应当实时点验,在OA系统内登记入库,并签收送货凭证。
第六条
申请人通过OA系统流程实现申领审批后,负责办公用品日常管理和发放的人员按照批准的单据发放,并负责监控库存量,提出采购计划。
第七条
新入职员工可直接领取新人办公用品包,获得OA账号后进行补申。
第八条 行政后勤部门以各部门年初预算设定领用基准,根据各部门人数及使用情况发放办公用品,对于可共用的物品实行限额发放。
第九条
登记入库和管理发放应当指定不同的人员负责。
第四章 办公用品使用及管理
第十条 办公用品的使用应本着妥善保管、勤俭节约的原则,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所申领物品的使用及保管进行监督,使用人承担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的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申领的办公用品仅限在办公室使用,严禁携带外出或私人使用;
一旦发现有浪费、超领、私用或故意损坏现象,行政后勤部门有权通知人力部门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办公用品丢失或非正常原因损坏,由使用人担责,公司不予补发。第十三条 人员调动时,将其本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交给本部门或退还行政后勤部门,到新的部门后视需要重新申领。
第十四条 人员离职时,将其本人使用的办公用品退还。
第五章 办公用品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使用期限视耐用程度的不同分类如下:
(一)耐用办公用品
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及人数统一配置,原则上使用期限为二年,确实损坏的,可以旧换新。例如:计算器、笔筒、名片盒、打孔器、剪刀、裁纸刀、订书器、文件盒、起钉器、尺子、胶带座、纸篓、台灯、公文包、文件夹、钢笔等。
(二)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
使用完毕后即时申领,部分实行以旧换新。例如:签字笔、圆珠笔、铅笔、电池、订书钉、曲别针、修正液、橡皮、胶水、胶棒、胶条、笔记本、复写纸、记事贴、稿纸、铁夹子等。
(三)办公耗材
根据使用情况进行申领,例如:硒鼓、墨盒、色带、彩打纸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集团行政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6年元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