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导论(05372)课后习题 第二章 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际贸易课后习题答案”。
第二章 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
重点:
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中涉及的概念;国际贸易各种方式的含义、特点、以及协议的主要内容;《2000通则》中术语的应用;国际贸易合同的磋商与履行。
难点:
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2000通则》中术语的应用;国际贸易合同的磋商与履行。
一、国际贸易的各种方式。
包销:出口人(委托人)通过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个地区和期限内的经营权单独给予国外某个客户或公司。须事先签有包销协议。
代理:代理人按照委托人授权代表委托人同第三者订立合同或从事其它经济活动。代理业务的依据是代理协议。
寄售: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不涉及与第三者签订合同。
招标: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卖方投标的行为。
投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国际公告或招标单的规定条件,在投标的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拍卖:由专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一定的地点和时间,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公开叫价竞购,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交易方式。
期货交易:在一定的特定期货市场上,按照交易所预定的“标准期货合同”进行的期货买卖,成交后买卖双方并不移交商品的所有权。
对销贸易:理解为包括易货、记帐贸易、互购、产品回购,转手贸易等
属于货物买卖范畴的,以进出结合,出口抵补进口为共同特征的各种贸易方式的总称。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由我国的工厂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对方处置,我方按照约定收取加工费用作为报酬。性质是一种简单的国际劳务合作形式,属于劳务贸易的范畴。
二、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1、国际贸易是国际物流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2、国际贸易促进物流国际化。
3、国际贸易对国际物流提出新的要求。
三、《2000通则》常用的贸易术语。
1、FOB(装运港船上交货):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FOB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2、CFR(成本加运费):指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其他额外费用由买方承担。
3、CIF(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指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还要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4、FCA(货交承运人):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之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5、CPT(运费付至):指卖方须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其他额外费用也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6、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卖方除了须承担在CPT术语下同样的义务外,还须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进行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复习题
名词解释
1、国际贸易:指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服务的买卖或交换。
2、包销:出口人(委托人)通过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个地区和期限内的经营权单独给予国外某个客户或公司的贸易做法。
3、代理:代理人按照委托人授权代表委托人同第三者订立合同或从事其它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4、寄售: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5、贸易术语:以简单的概念或外文缩写的字母,用来说明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责任的划分。
6、合同磋商:合同磋商又称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就买卖某种货物的各项条件进行洽商,以求最后达成协议、签订合同的过程。
7、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拨入议付行帐户的通知书时,即按当时外汇牌价拆成人民币拨给外贸公司。
8、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的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拆成人民币拨给外贸公司。
简答题
一、简述国际贸易的分类。
1、根据货物流向不同,国际贸易可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和过境贸易。
2、根据划分进出口标准不同,国际贸易可分为总贸易和专门贸易。
3、根据商品的形态与内容不同,国际贸易可分为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
4、按照贸易过程中有无第三国参与,国际贸易可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
5、按照国际贸易运输方式不同,国际贸易可分为陆路贸易、海陆贸易、空运贸易和邮购贸易。
二、简述采用包销方式时应注意的问题。
选择包销商时,要考虑他对我国的政治态度,要注意他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以及他在该地区的商业地位;
1、适当规定包销商品范围、地区及包销数量和金额;商品范围的大小、地区的大小,要与客户的资信能力及经营意图相适应。
2、在协议中规定中止或索赔条款。为了防止包销商垄断市场或经营不力,“包而不销”或“包而少销”等情况,应在包销协议中规定中止条款或索赔条款。
三、简述代理的种类。
1、总代理:总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委托人的全权代表。他除了有权代表委托人进行签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也可以进行一些非商业性活动。有权指派分代理,并可分享代理佣金。
2、独家代理:在指定地区内,由其单独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人。委托人在该指定地区内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代理人。
3、佣金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指在同一代理地区、时间及期限内,同时有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的行为。佣金代理根据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或根据协议规定的办法和百分率向委托人计收佣金,委托人可直接与该地区的实际买主成交,也无须向一般代理人支付佣金。
四、简述寄售方式的特点。
1、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它是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
2、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代售人只能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属于寄售人。
3、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
五、简述期货交易的特点。
1、期货交易不规定双方提供或者接受实际货物。
2、交易的结果不是转移实际货物,而是支付或者取得签订合同之日与履行合同之日的价格差额。
3、期货合同是由交易所制定的标准期货合同,并且只能按照交易所规定的商品标准和种类进行交易。
4、期货交易的交货期按照交易所规定的交货期确定。
5、期货合同都必须在每个交易所设立的清算所进行登记及结算。
六、简述期货交易的种类。
期货交易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种类:
1、一种是利用期货合同作为赌博的筹码,买进卖出,从价格涨落的差额中追逐利润的纯投机活动。
2、一种是真正从事实物交易的人做套期保值,有买期保值和卖期保值。
七、简述对销贸易的种类。
1、易货贸易:是以货易货的交易,实质上是以实物偿付对方价款的交易。分为直接易货和综合易货。采用直接易货时,交易双方各以等价的货物互相交换。综合易货是双方都承担在一定时期内购买对方一定金额的商品的义务。
2、互购:又称平等贸易,先出口的一方在其售货合同中承诺,用所得的外汇购买对方国家的产品。是当前对销贸易中的主要方式。
3、产品回购:由缔约的一方以赊销的方式向对方提供机械设备,同时承诺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由该项设备制造出来的产品或其它产品。进口设备方用出售产品所得的货款分期偿还设备的价款和利息。
4、转手贸易: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在记帐贸易的条件下,采用转手贸易作为取得硬通货的一种手段。
5、抵销贸易:多见于军火或大型设备,如飞机等的交易。
八、简述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与进料加工的本质区别。
1、进料加工企业以买主的身份与国外企业签订购买原材料的合同,又以卖主的身份签订成品的出口合同。两个合同体现为两笔交易,都以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货物买卖。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纯属以提供劳务为特征的交易。
2、进料加工中,原材料的供应者与成品的购买者没有必然的联系;加工装配业务中原材料或配件的提供者同时又是成品的承受人。
3、在进料加工中,我国的企业是从事进、出口活动,赚取以外汇表示的附加价。在加工装配业务中,我国企业得到的只是劳务费用。
九、简述FOB术语下买卖双方的责任。
1、卖方责任:
按合同规定交货、移交单据;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2、买方责任:
付款、提取货物;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付费用;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十、简述使用FAC时应注意的事项。
应注意交货地点的问题。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它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
交货在以下时候才算完成:
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而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
若指定的地点不是卖方所在地,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并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它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它人处置时。
若在指定的地点没有约定具体交货点,且有几个具体交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在指定的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论述题
一、试述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系:
1、国际贸易是国际物流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最初国际物流只是国际贸易的一部分,生产的国际化趋势和国际分工的深化,加速了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也促使国际物流从国际贸易中分离出来。
2、国际贸易促进物流国际化。跨国经营与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了货物和信息在世界范围内的大量流动和广泛交换。
3、国际贸易对国际物流提出新的要求。随着世界技术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格局的演变,国际贸易表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对物流在质量、效率、安全、经济等方面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二、试述招标、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
招标、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包括: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投标、开标、评标、决标及中标签约等几个环节。
1、招标前的准备工作。一项国际招标,成败的关键往往决定于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
2、投标。包括的内容有:投标前的准备工作,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保证函,递送投标文件。
3、开标、评标、决标。
开标:分为公开开标和不公开开标两种方式。
评标、决标。开标后有的还要由招标人组织人员进行评标,评标后决标,选定中标人。
4、中标签约。中标是从若干投标人中选定交易对象,即某投标人中标,即为得标。中标者必须与招标人签约,否则保证金予以没收。
三、试述《2000通则》中各种术语的适用范围。
1、FOB术语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2、CIF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3、CIP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4、EXW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5、DAF可用于陆地边界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
6、DEQ适用于货物由海运、内河运输且在目的港码头卸货的情况;
7、DDU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