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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黑龙江省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做好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切实解决农民缺少
生产技术问题,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紧紧围绕我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规
划,以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为方向,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素质高、懂技术、善沟通、能推广的村级农民技术员(技术“明白人”),延伸农技推广体系的“触角”,切实解决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问题,满足广大农民对科技的迫切渴求,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依托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每年
每县培训50人,37个示范县每年总计培训1850人。依托省农业科技推广资金,为非示范县每年每县培训50人左右,30个县(市、区)每年总计培训1500人左右。利用三年时间,为全省8968个村,每村至少培养一名村级农民技术员。
三、培训对象
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学历以上,有较强的科技意识,有热心为农民服务意愿的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等。
四、培训内容
(一)现代农业新技术
1、五大粮食作物科技高产攻关十二项技术;
2、农业标准化栽培技术与集成配套栽培技术;
3、当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4、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
(二)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1、现代农技推广的基本方法、途径和技巧;
2、如何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农技推广。
(三)现代农业信息化服务
1、互联网应用与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
2、利用网络了解农产品市场、开展网络销售。
(四)农业农村政策法规
1、近几年国家出台的农业农村政策;
2、如何依靠法律维护农民正当权益。
五、培训方法
(一)培训方式。由农业职业院校、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培训机构具体承担教学任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参观考察、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突出互动式、参与式的2教学方法,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
(二)培训时间。集中培训应选在农闲时间,生产实践应选在相应的农时季节,培训时间建议为5天,4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25时(现代农业新技术16学时、现代农技推广服务3学时、现代农业信息化服务3学时、农业政策法规3学时),实践操作与参观考察15学时。
(三)培训教材。各培训机构根据四个培训模块内容,针对所承担任务县的不同产业特点,编写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或资料。
(四)培训教师。培训教师由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的专家、教授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本单位师资力量不足的,要聘请相关人员为培训教师。
六、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方式。结合不同培训模块分阶段进行考试考核,采取理论水平测试与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笔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相结合,考察报告完成情况与交流发言情况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简单、易行、实效。
(二)考试考核结果。考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省农委颁发的《农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作为各县聘用村级农民技术员的重要依据。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参训学员不能获得证书。
七、资金来源
(一)部级资金。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中,每县5万元农民培训经费用于农民技术员培训。2010年37个示范县合计185万元。县农委负责组织培训并支配经费。
(二)省级资金。每年从省农业科技推广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农民技术员培训。2010年拿出90万元用于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计划为30个县培训900人,每人1000元。资金由培训机构支配使用。
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学员食宿费、交通费、旅差费、教师讲课费、材料费、占场费、参观考察费、实践操作费等。
八、培训管理
(一)组织实施。示范县农民技术员培训由县(市、区)农委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公开招标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其它县市培训由省农委统一组织实施,由相关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县市农委负责学员筛选和调动。各培训机构负责培训需求调研、教师聘用、制定教学计划、编写培训教材或资料、制定考核考核办法、组织教学和考试考核等工作。
(二)建立档案。各培训机构和县(市、区)农委要建立学员档案,一式三份,一份上报省农委科教处,二份分别存档,以便训后跟踪服务和聘用。
(三)建立制度。县(市、区)农委要建立学员筛选、公示
4制度,培训机构要建立班级管理制度、考核发证制度等。
(四)检查验收。示范县培训由示范县农委负责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验收,省农委进行抽查,对没有完成培训任务的,在示范县末位淘汰综合评比打分中,农民培训部分视为零分。其它县市培训由省农委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验收,没有完成任务的,今后三年不再安排同类项目。
九、人员使用
经考试考核合格并获得《农民专业技术员资格证书》的农民,作为今后聘用农民技术员的先决条件和重要依据。县(市、区)农委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支持,大力推广农民技术员做法,鼓励和调动农民技术员参与农技推广工作的积极性。
附件2:
2010年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计划(非示范县部分)
一、参训县(市、区)
呼兰、双城、五常、尚志、阿城、巴彦、依兰、延寿、木兰、通河、克山、克东、泰来、海林、穆棱、宁安、绥芬河、林口、东宁、抚远、同江、桦川、肇源、鸡东、集贤、饶河、绥滨、爱辉、孙吴、嫩江,总计30个县(市、区)。
二、培训机构
省农广校、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农
业经济职业学院、省齐齐哈尔农机校,总计5个培训机构。
三、任务分配
每县培训30人,30个县(市、区)总计培训900人,每人培训经费1000元,总计90万元。
省农广校承担呼兰、双城、五常、尚志、阿城、肇源、巴彦7个县210人培训任务,经费21万元。
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承担依兰、延寿、木兰、通河4个县120人培训任务,经费12万元。
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承担海林、穆棱、宁安、绥芬河、林口、东宁、鸡东7个县210人培训任务,经费21万元。
齐齐哈尔农机校承担克山、克东、泰来、爱辉、孙吴、嫩江6个县180人培训任务,经费18万元。
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承担抚远、同江、桦川、集贤、饶河、绥滨6个县180人培训任务,经费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