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重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一级建造师考试重点”。
建造师注册管理:初始注册(签发起3年)、延续注册(有效3年)、变更注册、增项注册
不予注册的情形: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在两个单位注册;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执行完毕起不到5年;除前项规定外,处罚执行完不满3年的;被吊销不满2年;前3年内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超65岁;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执业范围:项目经理;其他施工活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基本权利:使用名称;从事执业;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保管证书、执业印章;解释和辩护;接受继续教育;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对侵权申诉
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筑法》;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只在本辖区有效;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建设部第87号令)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具备四个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关系的客体: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按所需的以上表示构成分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按成立是否必须采用特定刑事,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行为人具有性应当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正式;不违法或社会公德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授权不明确;无权代理;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维事项违法转托他人代理 表见代理可分:未予授权的表见代理;超越授权的;代理权终止 法律后果:代理行为有效
债的发生依据:1合同2不当得利3无因管理4侵权行为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已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已取得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有图纸及技术资料;有质保和安全措施;建设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消防法等许可证废止条件:三个月内开工,因故可延期两次,每次不超三个月,延期废止
重新核验施工条件:因故中止施工,1个月内报告,恢复时报告,终止满一年的,应报核验。
违法分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合同未约定,未经认可;主体结构分包;再分包
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5万平米上必须);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的工程监理内容:对承包单位在质量、工期、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即“三控制”
必须招标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产;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或援助资金的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单项合同200万以上;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100万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50万以上;前三项不达,总投资3000万以上
施工招标的条件:招标人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已经核准;有资金或来源落实;有所需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招标文件:售标书不少于5天;澄清提前最少15天,截标不少于20天
投标保证金:没收标准-1有效期内撤回标书2未在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合同。可以是现金、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不得超过总价2%,最高80万,设计不超10万,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签合同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超300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知情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获得劳动防护用品权;获得安全教育培训权;
义务: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教育;危险报告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30人死或100人重伤或1亿元以上经济损失);重大事故(10-29人死或50-99人重伤,5千万-1亿元经济损失);较大事故(3-9死或10-49伤或1-5千万经济损失);一般事故(3以下死或10以下重伤,或1千万以下损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群防群治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2履行合同3提供费用4不推销劣质材料设备5提供措施资料6对拆除工程备案
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2安全隐患报告3依法监理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专职安全员
施工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模板;起吊;脚手架;拆除爆破;其他)2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3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5施工现场的布置6环境防护7消防安全8防护设备管理9起重机械管理10意外保险
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1科学设计2提出建议3承担后果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延期提前3个月,延期3年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依法发包;材料设备依法招标;提供原始资料;不干预投标人;送审施工图;委托监理;确保提供物资符合要求;不修改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组织竣工验收;移交档案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共同:依法承揽工程;执行强制性标准;设计单位:科学设计;选择材料设备;解释设计文件;参与质量事故分析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依法承揽工程;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分包单位保证工程质量;按图施工;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见证取样;返修保修
监理单位:依法承揽业务;独立;依法;确认质量和应付工程款
保修期限:基础设施、房屋、地基、主体-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年限;防水、外墙防渗-5年;供热供冷-3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水排水、设备安装和装修,2年
政府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证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具有权威性和综合性标准的级别:国家、行业、地方、企业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轻度-报告表;很小-登记表
评价文件管理:未审查或未批准,不得批准建设,不得开工建设;超5年方决定建设,重审
节能管理的思路:编制计划;考核评价;产业政策;技术创新;监督;
建筑节能制度:室内温度控制;分户计量、按用热量收费;发展节能产品
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义务: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范围: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
应当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1易燃易爆品不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2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电焊、气焊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储运地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4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禁止非法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及乘坐公交5使用符合标准的材料6不得封堵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7保护消防设施
检查项目档案,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抽查档案的数量应不少于100卷。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改委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社保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权益;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劳动合同的如下情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离岗检查或在诊断期;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连续工作满15年,且离退休不足5年;其他情形
劳动安全卫生:用人单位建立制度,执行规程标准,进行教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定期健康检查;取得特种作业自个;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人身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伤害保险合同,工程建设常见的人身保险:工伤、建筑意外伤害
有限责任公司:50个以下股东,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亏损时仅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对债权人直接负清偿责任
经理行使职权:主持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力
合同:狭义: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协议。广义:两个以上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关系的协议;广义合同除债权合同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合同和劳动合同。不受合同法调整的:身份合同、行政、劳动、政府间协议合同类型:要式不要式;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偿无偿;有名无名
施工合同一般条款:范围、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质量、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保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
提供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提供各式条款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要求说明。合同形式:口头;书面;其他
缔约过失: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信实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遭受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是否有效存在,是判定是否存在责任的关键
缔约过失的主要情形: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间决定合同成立时间;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
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受害方;内容-撤销或变更;行使范围-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没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的合同,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有效;可撤销合同被撤销的后果-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效力;消灭-1年内没行使,自放弃
合同履行的主体:合同履行的主体包括完成履行一方和接受履行一方,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条款空缺: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物国家行业标准,按通常标准;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不动产在所在地,其他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行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负担费用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履行;解除;抵消;提存;免除;混同
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表现为支付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对于被违约方的补偿,更主要表现为补偿性。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担保的5种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的方式: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
无效合同: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的;物资质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必须招标而没有招标的无效合同的处理:竣工验收合格的,应支付价款;合同无效,且不合格的,修复后应支付,修复后仍不合格的,不支付
卖方的义务:交付标的物;将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质量应符合约定;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承租人义务:支付租金;恰当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及时通知义务;返还租赁物
承揽合同当事人义务:按约定完成工作;谨慎使用原材料;保守秘密;接受监督检查;交付工作成果;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
勘察人的义务:按约定进行工作;按约定提交工作成果;质量义务;接受检查;保密
托运人的义务:支付运输费;包装义务;移交义务;告知义务
仓储保管人义务:验收和接受;提交仓单;仓储和保管;危险处置;必要的容忍;返还
民事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仲裁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不受《仲裁法》的调整。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仲裁的基本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独立性、保密性、快捷性
仲裁法律基本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民事证据:书证、物证、试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证据保全: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
执行措施: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对被执行人及其住处进行搜查;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可随时要求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协议的效力: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对法院的约束力;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其它认识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它处理
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由被告提供,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魔兽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其他
行政处罚的设定:法律(限制人身自由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地方性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撤职的,降级别;行政处分期间,不晋升职务和级别;除警告外,不晋升工资档次
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种类: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重大责任事故罪:指在生产、作业中违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