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人才住房_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23:22:2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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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人才住房、公务人员住房售房工作安排

一、房源情况

2010年11月26日,我校与厦门市住宅建设办公室签订了《厦门大学人才住房公务人员住房销售协议》。

引进人才住房:五缘公寓房源183套,均为两房型,其中门牌号2号楼23套(90.25平方米)、门牌号6号楼72套(88~98平方米)、门牌号7号楼88套(88~98平方米)。

公务人员住房:高林居住区3号地块三房房源603套(70~73平方米),具体为1、2号楼三房型房源248套(现房)、6号楼三房型51套、7号楼三房型102套、8号楼三房型68套、11号楼三房型36套、12号楼三房型70套、13号楼9-15层三房型28套(预计于2011年6月起分批交付)。

二、销售价格

上述住房销售均价为7200元/平方米(含装修费用200元/平方米),单套销售时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楼层调节率。

三、公务人员保障性商品房——高林小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林居住区位于湖里区高林村,紧挨厦门新客厅五缘湾,是目前我市建设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纵横交错的环岛路、仙岳路、环岛干道、翔安隧道等城市快速通道从它的身旁而过,无论到哪里,交通都相当便利。

项目总用地面积3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3万平方米,拟建住宅49幢,9082套,现已开工住宅36幢,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居住人口约26000人。

住宅户型设计平面紧凑,采光通风和景观利用最大化,最大限度地提高户内使用空间的利用率;住宅建筑与商业设施分开设置,互不干扰,力求提高居住品质;住宅布局遵循最佳日照和最佳风向的双重标准,注重自然通风;部分住宅底层局部架空,为居住区居民提供更大的健身活动和交流的场所。

(二)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小区配套建设一所48班中学,一所36班小学,两所12班幼儿园,另外还配备了生鲜超市、商场、健康服务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用房等。

公交线路:目前到高林居住区共有98、厦38、88、128、751(直达厦大)、752等多条公交线路,其中98路从会展中心经岭兜一里、软件园至高林居住区;厦38路由火车站经软件园至高林;88路由东渡经软件园至高林;751由翔安文教区至厦大,途径高林居住区。

(三)社区公园:

已经规划建设的高林公园西邻高林生活小区,东连五通居住区和眼科医院,可俯瞰大海,远眺五通灯塔,环岛干道沿线的观音山片区、五缘大桥尽收眼底。公园面积约8万平方米,属典型的山地公园,山形整体呈元宝状。

公园将打造“闽南·家·印象”,创建一个带闽南特色的山地社区公园。这里实实在在是为居住而建的生活空间,里面有茶馆、儿童游乐区、停车场、体育运动设施、观景亭,还有依山而建的舞台,为社区文化开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场所。据了解,公园将于2012年年底前建成。

(四)本批次可配售房源

目前厦门市住宅办提供的第一批可交付使用的房源为高林小区3号地块的1号楼和2号楼所有三房的房源共248套三房,其中1号楼124套、2号楼124套。我处将根据申购人员的数量再拟定具体配售房源套数及分布区域。

(五)申请条件和选房顺序

1、申报条件

根据《厦门市公务人员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实施意见》规定,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且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应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如果单身需满35周岁才可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房产,申请前5年内无任何房产转让行为;(3)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另:单身未满35周岁人员可采取周转性保障房模式参与申请(贷款咨询电话:2087688)。

2、选房顺序

目前,厦门市公务人员保障房选房顺序是以申请人递交申请表及申请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而我校是统一组织教职工申购保障性住房,我校将另行研究产生选房顺序的办法。

(六)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

1、申报时间

12月9日-17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表及材料,由所在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

20日-21日各单位将资料齐全的申报人员资料提交资产处房地产科进行复核。

2、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公务人员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申请表到颂恩楼705室领房地产管理科领取)。

(2)申请人填写《公务人员保障性商品房评分表》(目前评分方式尚在审批中,待审批完成后我处将挂在“资料下载”专区提供下载)。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单位核对);未婚人员须申请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和户籍”一栏中签署确认未婚及时间;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子女抚养证、法院判决书。

(4)共同申请人(含年满18周岁的子女)若未在本校工作,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情况等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共同申请人单位须在申请表第6页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单位证明及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审核后统一盖章确认(第6、7页)。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屋的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须提供实际居住地房产的证明材料(租赁房需提供租赁合同)。

(七)审核和公示1、12月20日开始房地产科对申报人员资料进行复核、计分。

2、根据保障房申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成员户籍、身份、住房情况和计分情况在学校两公开一监督栏内公示7天接受监督。

3、公示期内学校将组织教职工现场看房,并根据教职工反馈意见核定申请人资格及计分情况。

4、公示期满后两日内核定最终申报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资料报送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最终复核。

5、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在政府相关网站上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申请资格。

(八)选房时间

本学期学校放假自2011年1月16日开始,因此选房时间准备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选房。

(九)办理购房手续

协调厦门市住宅办、市土总、建行城建支行等相关单位现场办理购房手续。如果申请购房贷款,一般审核周期约一个半月。

(十)交房安排

根据厦门市保障性住房交房规定,待教职工所有购房款项交齐后,尽可能在短时间内逐批次组织交房。

四、引进人才保障性住房——五缘公寓

(一)房源情况

第一批厦门市分配给我校的五缘公寓292套房源已全部分配完毕。第二批分配给我校的五缘公寓房源183套,均为两房型,其中门牌号2号楼23套(90.25平方米)、门牌号6号楼72套(88~98平方米)、门牌号7号楼88套(88~98平方米)。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人事关系、户籍均在本市,在厦无任何房产且近五年内在厦无房产交易记录;申请人的父母具有本市户籍、在厦无任何房产且近五年内在厦无房产交易的,可参与申请。

2、引进人才房: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及副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才需在厦具有一年以上与申请时同一类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人才需硕士毕业后在厦工作满三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厦工作未满三年人员可采用周转性保障房模式参与申请(贷款咨询电话:2087688)。

(四)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1、12月9日-17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表及材料,由所在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

2、20日-21日各单位将资料齐全的申报人员资料提交资产处房地产科进行复核。

3、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购买申请表》(申请表于资产后勤处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须提交的材料详见申请表第二页“材料目录”,未婚人员须在申请表“申请人基本情况”中签署确认未婚及时间。

五、目前厦门市已制订的保障房交易及退房政策

(1)若教职工原有校内福利性住房,则购买保障性住房后应退还原住房;(2)保障性住房五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有原因需转让的或购买其他房源,由政府按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3)满五年后上市转让的,按原购房价与届时相应地段社会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导价格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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