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换届期间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研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整治用人不正之风”。
2011年全市组织工作 重点调研课题
关于整治换届期间 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研究
中共齐市建华区委组织部课题组
2011年9月《关于整治换届期间 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研究》
组 长:马汇川副组长:金满玉成 员:苑振宇
:建华区委组织部部长 :建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建华区委目标办副主任2
职务
职务
内 容 提 要
在换届中,能否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直接关系到换届的成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关系到一个地方的发展和团结稳定,也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
一、用人上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
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存在,既有现实的社会原因,也有用人主体及客体素质的内在原因,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外在因素。主要体现在用人主体素质不高、民主程度不够、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等方面。
二、防范和解决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对策思考 一是强化教育。通过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健全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最易产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不断建立和完善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提升用人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有效地贯穿于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之中,从根本上改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被动、滞后、乏力的现象,规范用人行为。2011年全市组织工作 重点调研课题
关于整治换届期间 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研究
中共齐市建华区委组织部
在换届中,能否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直接关系到换届的成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关系到到一个地方的发展和团结稳定,也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历史警示我们,换届期间既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关键期,也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多发期。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秩序等问题在换届期间表现将更为突出,潜伏的危机不容漠视。
一、用人上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
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存在,既有现实的社会原因,也有用人主体及客体素质的内在原因,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外在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用人主体素质不高。一是权力观扭曲。有的把用人权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或任人唯亲,或任人唯钱,4 或兼而有之,个人权力欲望膨胀,特权思想作怪,遵章守纪意识淡薄;有的将来自“上面”的说情看成是攀高结贵、求得个人升迁的良机和跳板,用干部往往把某些人的“来头”和“背景”或隐或现地作为提拔重用的理由,而不是按德才兼备标准和群众公认原则选人用人。二是政策水平偏低,平时不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忽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对《干部任用条件》不熟悉,用人时不懂得如何按程序办事,偏听偏信,失察失误,对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也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三是违心用人。有的领导干部或迫于“上边”的压力,出于对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有时也不得不降低用人标准任用干部;或为了搞好同级班子间的关系,搞一些平衡照顾;或为了维护本班子团结,避免矛盾,不伤和气,用了一些德才平庸的干部。
2、民主程度不够。一是候选人推荐提名发扬民主还不够充分。对候选人的初始提名,代表缺乏应有的知情权和建议权,特别是对从外地调入、提前到位的候选人情况,代表缺少全面正确的了解,导致代表对候选人的酝酿不够充分,代表的真实意愿有时得不到充分反映。二是党内选举制度还不够健全。差额比例过小,在差额人选安排上,“陪选”现象比较普遍;副书记、书记都是等额选举,限制了代表的选择余地。三是运作程序公开、透明、规范的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特别是推荐提名、发动酝酿等环节还相对比较封闭,选举人与候选人信息不对称,导致代表投票的民主性失真。四是部分代表能力素质与民主化、法制化的要求还不够适应。有的代表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参选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代表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强,片面理解要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敢或不想讲真话,民主氛围不浓;有的代表党性意识、法制意识不强,容易受到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影响,个别甚至参与帮助候选人拉票贿选,助长了选举中的不正之风。
3、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体制不够理顺。目前的监督机构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同为一体,监督主体职责重大,而实际拥有的权力相对于强大的监督客体来说显得比较弱小,权威性大打折扣,监督者拥有的制约权不足以与被监督者的权力相制衡,这种权力不对等的监督制约,难以从行使监督职能上防止用人权的滥用,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之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工作性质与所处的地位比较特殊,开展工作手段有限,对用人上不正之风虽有所防治,但力不从心。二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运作规则不够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效果评价和责任追究方面缺乏科学而规范的标准和实施办法。在对用人主体失察失误的责任追究上,笼统的、原则性的规定较多,缺乏刚性规定,使一些素质不高的人有机可乘;在对用人质量及用人效果优劣的评价上参数无法确定,无所遵循,无法对用人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另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些其他主体也助长了不正之风的蔓延。如在民主选举、民主推荐中,部分人大代表和党员干部思想消极,不正确行使权利,不负责任随意投票,导致民意失真;在干部考察中,一些谈话对象出于种种考虑,不愿意反映真实情况,导致考察结果失实;一些干部出于个人恩怨,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诽谤、诋毁他人,搞非组织活动,干扰推荐和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等等。
二、防范和解决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对策思考 选人用人事关党风民心、事业兴衰乃至社稷安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防范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既是一篇亟待破题的大文章,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必须标本兼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一)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换届前干部思想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优势,采取宣传动员、谈心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民主集中制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需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真正把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和措施教育到人、落实到人。二是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严肃换届纪律专题培训、谈心谈话等方式,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就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切实提高对做好换届工作,特别是严肃换届纪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坚定性,以及做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在换届工作中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先学先行、模范遵守换届纪律,带头抵制各种庸俗作风和非组织活动,带头接受监督,以自身的模范行动整歪风、扬正气。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采取专题学习讨论、媒体宣传等方式,全面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特别是中央“五个严禁”、“十七个来准”、“五个一律”和省委组织部“四个严处”等纪律要求的宣传教育,提前敲响教育警示的长鸣钟,增强各级干部遵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
(二)健全制度,提升用人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必须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要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最易产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不断建立和完善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对现有的制度进行认真的清理,该废止的及时废止;不够全面、具体和难以操作的,要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尽快加以修改、充实和完善;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尽快抓好调研和有关制度的起草。一是规范推荐提名。认真执行市《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推荐提名试行办法》,探索全额定向提名、差额提名的有效办法,认真落实推荐提名动议、空缺领导职位预告、领导干部署名推荐、提名情况公开和推荐提名全过程记实、全过程监督的工作制度。二是创新选任方式。一方面,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从制度上打造各类人才公平参与竞争的平台。要形成定期公推公选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占新提拔同级干部的比例。另一方面,完善选举制度。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实现由低比例差额选举到较高比例的差额选举,部分差额选举到全差额选举的转变。三是改进考察方法。要抓紧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认真编写《岗位说明书》,因职因岗,有针对性地制定考察内容和考察指标体系,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考察评价标准,实行分类量化考察,更加真实、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要适当扩大任前考察谈话的范围。既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人员范围进行谈话,又要注意到与考察对象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考察对象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了解其表现;既要认真考察干部的工作表现,又要深入了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既要听取多数人的意见,又要重视“少数人”的意见;要积极探索经常性考察与任前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做到以经常性考察为主,把任前考察作为经常性考察的印证;要积极推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考察结果反馈等制度,不断改进方法,细化措施,真正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四是扩大决策民主。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完善常委会、全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方式、议事程序及议事要求,落实干部选拔任用集体讨论差额票决、常委会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等制度,规范权力运作。五是建立和完善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等与四项监督制度相配套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并把换届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进行严格考核,把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对换届工作评价和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换届风清风正。
(三)加强监督,规范用人行为。监督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关键措施,是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障。全面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有效地贯穿于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之中,从根本上改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被动、滞后、乏力的现象。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机构初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任前公示、上级党组织派人列席下级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会议等制度,切实提高干部任前监督的质量。二是要积极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把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及时有效、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网络,把干部选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臵于组织、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要强化上级监督。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书记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落实党组织书记严肃换届纪律承诺,加大对各级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检查、巡查,强化责任追究,使各级党组织及党政主要领导审慎对待、正确行使权力,公道正派选人,进一步树立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导向,形成抓工作、争一流的浓厚氛围。四是要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进一步扩大信息来源,建立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和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建设,建立受理、查核、反馈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举报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运用,发现和总结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班子建设和正确选人用人提供决策参考。五是加大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既重视抓换届选举中大案要案的查处,又重视抓早、抓小、抓苗头,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既要加大对“跑官要官”、“行贿买官”、“拉票贿选”,以及无中生有、造谣传谣,影响、干扰换届工作秩序的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又要严肃追究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换届风气不正的地方主要领导的责任,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