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回期间东丰四中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责任状_防范处理邪教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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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回期间东丰四中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责任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防范处理邪教责任书”。

2012年两会期间东丰四中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责任状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教育转化攻坚力度,进一步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坚决遏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各类非法活动,维护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按照教育局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责任状制定我校责任状。

一、责任与目标

1.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保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落实“五位一体”包保责任制,即部门主管领导,第一包保责任人,居住地村(委)主任,家属及派出所民警组成。

3.包保成员责任明确如下:

○1贾斌(书记)为我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日常对邪教工作全面管理,教育转化工作,对重点骨干邪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通、反应灵敏、对邪教工作检查、监督防控、部署相关工作,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2陈忠平(副校长)杨德民(考核办主任)是姜若玲包保人和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姜若玲防范和教育转化工作按上级要求保证,姜若玲24小时在监控范围内,及时搜集上报有关邪教组织的各项情报信息,重大情况不隐瞒、不漏报、不迟报,在包保范围和教育转化“法轮功”分子的同时,要负责教育好学生,严格防范向学生进行渗透。

○3王素华(副校长)于治国(工会负责人)是李香芝包保人和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李香芝防范和教育转化工作,具体负责李香芝防范和教育转化工作按上级要求保证,李香芝24小时在监控范围内,及时搜集上报有关邪教组织的各项情报信息,重大情况不隐瞒、不漏报、不迟报,在包保范围和教育转化“法轮功”分子的同时,要负责教育好学生,严格防范向学生进行渗透。

○4贾斌(书记)王洪春(政教处主任)是哈静波包保人和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哈静波防范和教育转化工作按上级要求保证,哈静波24小时在监控范围内,及时搜集上报有关邪教组织的各项情报信息,重大情况不隐瞒、不漏报、不迟报,在包保范围和教育转化“法轮功”分子的同时,要负责教育好学生,严格防范向学生进行渗透。

○5贾斌(书记)王洪春(政教处主任)、李明东、侯可宇、门卫组成安全防范巡逻队,负责防范邪教教徒在辖区内张贴、悬挂、散发条幅、标语等非法宣传品,发现邪教非法宣传品,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清除,对因防控不到位,在辖区内出现非法宣传品或清理不及时,以上人员将承担责任。

4.各包保人因排查不细,工作不力,出现所包保邪教教徒进京滋事、煽动串联、散发、张贴非法宣传品的按照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追究第一责任人、包保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凡发生情况1小时内未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主管领导1小时内未向教育局汇报的,有学校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二、考核办法及奖惩标准

按照以上责任与目标,教育局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防范工作优异的单位,教育局将对其单位进行表彰,对相关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除教育局奖励外,学校按包保期间工作业绩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因包保期间工作不重视或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事件的,按照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责任研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有关规定

1.东丰四中党支部与各包保人分别在责任状上签字盖章,责任状一式两份,各方各存一份。

2.本责任状的签状人如有变动,由责任人继续履行责任状的责任。

3.责任时间从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1日止。

东丰县第四中学党支部:

第一责任人签字:

包保人(直接责任人)签字: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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