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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做好的关键性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数量呈上升之势,到2009年年底,绥中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合作社达近200家,但从目前合作社的设立和运行状况看,其质量问题也在逐步显现,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妥善解决发展数量和运行质量的矛盾,确保数量和质量同步推进。笔者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可分为设立阶段、运行阶段和提高阶段。对此,切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运行、提高三个阶段的关键性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一、设立阶段应强基固本,在“实”字上下功夫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于股份公司和企业法人,也不同于民间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他是一个新型的、独立的、互助性的经济组织,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特殊的市场经济主体,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在合作社创办设立的初始阶段,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充分尊重民意,由农民自发联合,自主管理,才能真正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方针。为此,在合作社的设立阶段,应着重抓好三个建设:
1、组织机构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章,对合作社组织机构的成立、职权、职责以及成员大会等均作了明确的界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监督机构是监事会。在组织机构建设上,要突出把握好四点:一是组建一个过得硬的理事会。通常情况下,除了重大事项的决策,由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外,一般性的日常工作主要是靠理事会决议,由此,理事会班子在合作社运行过程中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在民主选举理事会组成人员时要兼顾多方面人才加盟,如生产技术人才、经纪营销人才、经营策划人才,等等。二是选配一名高素质的理事长。理事长是合作社的领军人物,也是核心人物,担任理事长不仅要有无私的奉献精神,更要有组织指挥能力和务实精神及口语表达能力。三是选聘一名业务精的会计员。合作社是一个经济组织,离不开会计核算,在合作社创办的起步阶段,如果没有合适的专业财会人员,可聘请当地村级组织的报帐员担任,也可以委托乡镇财务核算中心代理做帐。四是科学设置内部机构。合作社在内部机构设置上,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对一些较大型的合作社,可设置办公室、财务室、技术服务部、市场营销部等职能部门。
2、规章制度建设。规章制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合作社在设立登记之前必须要做的一项工作。从目前情况看,不少合作社的章程是套用工商登记的章程范本,或者是其他合作社的章程范本,有的基本制度不够健全,各项权责不够分明。所以,在规章制度建设上,要重点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制定一部符合本社实际需要的、可操作性强的《章程》,章程的制定可参照农业部示范章程,但不可原文照抄,要对章程的关键部分,诸如成员出资、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必须由全体设立人讨论认可。二是制定一套基本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监事长工作职责,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标准,等等。
3、办公场所建设。办公场所即是合作社的所在地,也是理事会、监事会处理日常事务和成员聚会、培训的聚集地,是合作社初期发展的硬件之一。在办公场所的建设上,既不要讲排场搞豪华,也不能通过简陋,但应做到“两有、两栏、两上墙”。两有是:有牌子章子、有办公用具;两栏是社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两上墙是章程张贴上墙,制度张贴上墙。
二、运行阶段应规范管理,在“统”字上做文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创办设立到正式运行,要真正体现“两在、两先、两自”,(即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先有专业生产后有专业合作、先有群众意愿后有组织建设;自主管理、自由进退。)就必须全面强化内部管理,促进规范运行,其着力点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强调“统”的功能,使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得以延深。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可在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林果业等行业的合作社中,选择进行综合试点示范,对承担试点的合作社,政府在扶持资金上要重点倾斜,给予较大的投入,使之达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目的。重点抓好十个统一:
1、统一提供信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崭新的载体,在信息化时代,合作社的运作离不开市场导向,加强对市场信息的收集和传递,是合作社灵活经营,规避市场风险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要对产品动态信息、市场供给信息、消费需求信息、市场价格信息、产业政策信息等建立市场预期和市场应急机制。
2、统一组织科技培训。科技是生产力,合作社就是带动力,他不仅要实现合作社成员大幅度地增产增收,更要带动当地广大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对此,提高产业的科技含量,率先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生产技术水平,培养新型农民应列入合作社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将“阳光工程”培训和农民培训尽量安排由合作社承担。
3、统一开展技术指导。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要针对本社生产经营的专业化程度和产业特色,广泛与相关科技部门对接,加强横向联系,利用科技部门的技术优势,解决广大成员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有条件的合作社可结合自身实际,向有关部门聘请技术顾问、理财顾问、法律顾问和政策顾问。
4、统一代购配送农资。合作社成员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各种服务,统一为本社成员代购配送农药、农膜、化肥以及优良品种,是合作社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的一种真正体现。通过统一代购配送农资,不仅可以减少成员生产成本,让成员一心一意搞生产,而且也可以避免假冒伪劣农资给成员造成经济损失。
5、统一制定质量标准。农业生产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品质优劣,他不仅涉及到产品的使用效能和市场价格,而且直接牵连着商品的销路和产品的声誉。各合作社在制定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和具体操作规程时,应主动征求科技部门的意见,使标准和规程更具有实用性和权威性。
6、统一产品特色包装。产品包装是产品生产的延深,利用产品的特色包装不仅可以保证质量,也可以扩大销路提高价格。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生产者若不改变传统的经营模式,是很难提高市场占有率,只有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不断更换包装花样,适应广大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和消费需求,才能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战胜对手立于长盛不衰之地。
7、统一实行市场营销。要实现合作社盈利二次返还,最大化地提高产品价值,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合作社成员生产的产品,应在章程约定内由合作社组织收集,并对初级产品进行分级、筛选、包装后统一推向市场,有些产品还可以通过精深加工后投放市场,这样有利于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也可以解决一家一户产品卖难问题,更能体现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真正价值。
8、统一申报知名品牌。随着合作社产品的优化升级和知名度的提升,要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知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要在亮出自己的优势,打造自己的品牌上进行升华。
9、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其每次经济活动都离不开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是保证广大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各合作社要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立好三帐两簿:即合作社总帐、明细分类帐,社员台帐和产品收购登记簿、产品销售登记簿。
10、统一实行盈利返还。合作社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实行盈利二次返还。各合作社一定要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约定,切实制定好年终收益分配方案,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分配方案,公开分配结果,使年终收益分配和盈利二次返还更加公开、更加透明。
三、提高阶段应立足长远,在“精”字上谋发展 一个具有旺盛生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其具体的实践中,应该是短期工作有计划,长期发展有目标。从目前国际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和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现状看,由设立数量型向运行质量型转变,由纵向的农民专业合作向合作社之间的横向联合,是合作社事业做大做强的必然走向。在合作社完成强基固本,达到规范运行之后,应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精益求精上,在深层次上谋划发展,在精深二字上打造品牌。
1、立足当前规划长远,为合作社的持续发展找准坐标明确方向。合作社的工作计划,尤其是经济发展规划,对于一个经济组织来讲是致关重要的。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时,一定要按照本合同社的经营优势和生产特点,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要在一个基点上为广大成员搭建一个平台,力求人人平等,充分发挥广大成员的智慧,在此基础上,再设立一个目标值,作为合作社全体成员为之奋斗的方向而不懈努力。通常情况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应在年度终了前,由理事会集体研究,提出工作方案,由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后执行;长期发展规划要在可行性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由理事会扩大会议提出方案,交成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然后分步实施。
2、提高品位增强实力,走农产品精深加工谋求利益最大化之路。一是农副产品经过精深加工后,不仅除去较多的杂质和大量的水份,而且更加便于包装和运输,其贮存时间将会更长,这样做不仅可以有效地避免短期市场波动,还可以适应市场对农副产品需求的调节;二是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和消费观念的改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新的要求,诸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都离不开产品的精深加工和产品开发,这样的食品更受人们的青睐;三是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可以有效地提升农产品的等级和品质,经过加工后的产品一旦进入流通领域,就很容易找到适合的市场和消费群体,其产品附加值也随之增加。
3、在纵向合作的基础上发展横向联合,切实把合作社的事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在初始的起步阶段,要把合作社在又好又快的发展进程中,真正把事业做大做强,首先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切实扩大法律的宣传普及面,让广大农民深知法律的内涵和精髓,让农民自愿走向合作。其次是鼓励现已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打破区域局限性,敞开大门,吸收有条件能遵守合作社章程的农民加入合作社,把合作社的规模扩大,要引导农民积极、自觉地向合作社投资,使之形成合力。第三是引导中、小型合作社进行横向合并,或者同业合作社在进行联合,组建联合社或者产业总社,重新进行资源整合,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知名度。第四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可探索性地指导成立县、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为合作社切实提供各项服务工作,帮助合作社开展维权工作,向政府反映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协助政府做好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工作。联合会还可以按行业设立分会,以联合会为龙头,行业分会为龙身,合作社为龙尾,使之形成摆动龙头,扭动龙身,带动龙尾的新格局。
总之,我县的各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要做好设立、运行、提高三个阶段的关键工作,实现运行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效益最大化,就能够做大做强合作社事业,在我县涌现出一大批产业基础好、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实现强县富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