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某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 包 人(全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 包 人(全称):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 程 名 称: 大连开发区青松北工业区A地块改造项目(正泰园A地块)
工 程 地 点: 大连开发区青松小区工 程 内 容:3#楼33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14835.99平方米。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 金 来 源: 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 包 范 围: 土建、水暖、电气(不含:电梯、消防、门窗、智能系统)。
三、合同工期
开 工 日 期:2011年09月16日竣 工 日 期:2013年11月16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28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壹仟玖佰叁拾贰万伍仟贰佰肆拾肆元整
(小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7月28日合同订立地点:大连开发区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帐号:邮政编码:
帐号:邮政编码:
合同备案情况:
备案机构(盖章)备案机构(盖章)
经 办 人:经 办 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