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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市农民“就地城镇化”的思考
周绵武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我市在人口多、底子薄、城镇分散、经济久发达的现实背景下,怎样走出一条独具资阳特色的城镇化之路,值得思考。
一、“就地城镇化”的历史背景
新型城镇化不仅要关注农业人口向城镇的转移,也要重视农民在农村的“就地城镇化”问题,不片面追求“去农村化”、“去农民化”。就我市而言,201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城镇化率为35.8%,到2020年全市人口预计达到52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将达到50%(以年均2%的城镇化率增速计算),仍将有260多万人生活在农村。到2020年,我市要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是关键和潜力所在,而农民“就地城镇化”因有巨大的现实需求,则是农村加快发展的战略举措。各地在农民“就地城镇化”或新农村建设中作了许多探索。河南省把新型农村社区纳入现代城镇体系,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界牌社区打造“10分钟便民生活圈”。我市雁江区积极推进保和镇晏家坝村、中和镇明月村、丹山镇田坝村等新农村建设,示范作用明显。从大量实践看,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依托和突破口的农民“就地城镇化”将为新一轮农村建设打开新局面。1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明确主张将“农村新社区”纳入城镇化的范围,适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应包括“老城区”、“新城区”和“农村新社区”三个组成部分。这种“农村新社区”应具备以下内容:农村新社区要实现园林化,成为环境优美、清洁的宜居、低碳、节能型居民区;要实现公共服务到位,农村新社区的公共服务与城区社区的公共服务基本相同;实现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实现社区自治,农村新社区成为基层单位;农村社区居民的就业可以采取“公司+社区+农户”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农户”模式、“社区指导下的农民自营模式”、“社区指导下的农民集体经营模式”等多样化形式。
三、“就地城镇化”的目标定位
“就地城镇化”有三大特征:一是人口集聚程度较高;二是生产方式实现三次产业联动,以二三产业为主;三是公共服务已经达到或接近城镇水平。其实质是农民职业非农化、生活方式城镇化和思想观念现代化。因此,“就地城镇化”应纳入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布局,打造交通便捷、环境优美、人文相亲、邻里和谐、公共服务配套的农村新型社区,引导农民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帮助他们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这样的农村社区建成后可成为邻近村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望成为所属乡镇的副中心,为进一步城镇化提供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在我市这样一个农业大市,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关键在农村。
一是总体市情所迫。我市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县份少、城镇化率低、经济久发达、中心城市及县城的吸引力不强等实际情况,按现行“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买房落户”的模式(人均需投入10万元以上),很难在短时间内提高城镇化水平。
二是思想观念所趋。近年,我市有年均160万左右的农民外出务工,不但收入得到了增长,城镇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得到了更新。这些农民工在城乡往返之间,带动整个农村在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文化娱乐上也很自然地逐渐向城镇靠近。
三是乡土乡情所依。农民有着浓厚的乡土观念,亲戚朋友多,风俗及语言习惯相近,从情感上更愿意在家乡办厂创业,更愿意为家乡发展贡献力量,这些社会人文因素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的重要根据。
四是发展趋势所向。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我国一些大城市出现的“逆城市化”现象,即大批生活稳定的中产阶层从城镇迁到郊区或农村居住,部分二、三产业向郊区和农村转移,这为农村“就地城镇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参照。
五是现实条件所及。近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进行了巨大投入,使农村的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及文教卫生通信等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特别是如火如荼的新农村建设,因
其政策优惠、成本低廉、乡音不改等优势,正逐步被广大农村所接受,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这为农村“就地城镇化”提供了先决条件和直接动力。
六是统筹发展之需。农民“就地城镇化”可以有效减少农村土地及住房等资源浪费,有利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配套、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扩大内需、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建立适宜人居的新型农村社区,也有利于减轻大城市的压力,防治“城市病”。长远看,农村“就地城镇化”由于人口居住相对分散,也有利于减少战争、地震等突发和自然灾难带来的影响。这些对于缩小城乡差距、构建社会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五、“就地城镇化”的对策建议
农村“就地城镇化”涉及面广、环节众多,应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统筹协调,综合考虑。
(一)纳入规划,引导集中。要将农村“就地城镇化”纳入各地总体城镇化建设体系,构建以中心城区、重点乡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的三级城镇体系。每个乡镇侧重规划2—5个新型农村社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对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信息支撑等进行衔接规划。可考虑重新规划乡镇,突出新型农村社区的“结点”作用,通过村社合并和边远山区的人口迁移,适度加快农村人口向“结点”的转移和集中。
(二)给予支持,提供配套。政府将纳入规划范围的新型
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加大投入,提升发展水平,优先搞好路、水、电、气、网络、文教卫生、污水处理等方面配套,推动形成现代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鼓励在新型农村社区兴建集贸市场和建立集贸制度,对市场交易行为给予优惠政策,以增加人流和物流量,增强吸引力。新型农村社区农民自用住房按照有关政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财政可考虑以奖代补。根据自愿原则,可为农民办理城镇居民户口。
(三)培育产业,做强支撑。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保障其合法权益基础上,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适度集中,引入社会资本发展现代农业,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围绕蜜柑、晚白桃、柠檬、蚕桑、大耳羊、黑山羊等特色种养业,健全“公司+农户”等利益共享机制,提升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比较效益。要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初级农产品附加值。引导农民发展仓储、包装、运输、住宿、“农家乐”等涉农生产生活服务业,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职业非农化。
(四)整合资源,协调推进。走出一条“党建引领、城乡互动、产村相融、服务均等”的城乡一体、统筹发展路子的路子。一是通过宣传引导,改变农民被动的“城市化”观念,把“我要进城”变为“我这里有城”,引导村民逐步适应城镇生活方式。二是整合各种农民培训资源,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促进农民就地转移安置。包括大力开展农民转岗培训、加强农民职业教育
和继续教育等。三要密切村企关系,加大农业劳动力就地转移力度。鼓励企业招收、培训本地农村富裕劳动力,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企业与本地农村劳动力建立长期化、稳定化的雇佣关系。
(五)深化改革,破除障碍。一是加强村社基层组织建设。尊重历史和村民意愿,打破区域界限,对邻近的村可考虑合并建立社区联合支部,拓宽为民服务范围。二是加快落实土地改革政策。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创新征地补偿办法,明确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范围、标准,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三是探索社区治理模式。由乡镇整合提供社保民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社会服务,统一编排街道名称。四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在农村社区中开办农产品加工、农贸市场、仓储、包装、运输、住宿、“农家乐”等涉农项目的,或是招收本地村民达一定比例的企业,政府给予财税优惠政策。五是成立农业产业化经营公司,专门从事农村土地整理、招商、开发等业务,有效利用闲置土地,推进规模化经营。
当今中国,新型城镇化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而我市新型城镇化的潜力在农村,因势利导推动农民“就地城镇化”,进而实现城乡一体化是当前农村改革的大势所趋,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也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现实选择。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