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继续教育工作检查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继续教育工作会议记录”。
濉溪县教育局文件
教职成[201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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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检查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
为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濉溪县2008-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和《淮北市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有效评价(命好题)”专题学习指导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中心学校(含所辖初中、完小)、局属学校
二、、检查内容
2008-2011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档案资料建设(包括: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国培计划实施、人社部门组织的培训等),具体内容见附件《检查评分表》。
三、检查方法、步骤
1、自查阶段:2011年11月24日-2011年12月10日,各校自查。各校按照《 检查评分表》的主要内容,认真自查,整理档案资料、收核《校本培训报告册》、《继续教育证书》、填写《检查评分表》,并写
出自查报告。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检查评分表》报县教育局职成教股(电子版发送到邮箱:dct62@163.com)。
2、检查阶段:2011年12月12日-2012年1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组全面检查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每个中心学校随机抽查2-3所中小学校。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及走访等形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的运用
1、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检查结果将纳入对中心学校、局属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2、检查结果为优秀的单位,授予“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同时对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3、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通报批评,待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补验《校本培训报告册》和《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校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五、有关要求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并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