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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的思考
周青山
(湖北师范学院,湖北黄石435002)
〔摘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要把握教育对象的层次性,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坚持教育方式的多样性,保持教育工作的持久性。
〔关键词〕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对象,内容,方式
〔中图分类号〕 D26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4175(2009)02-0054-03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做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要“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作,能够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对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然而现实中,反腐倡廉教育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和体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的实效性不强。笔者认为,应从把握教育对象的层次性,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坚持教育方式的多样性,保持教育工作的持久性四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
一、把握教育对象的层次性
教育不分层次,重点不突出,是当前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问题之一。有些单位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对一般干部职工的教育混为一谈,甚至把针对领导干部开展的教育活动搞成普遍教育,作为教育重点对象的领导干部实际上往往成了教育者,这样就冲淡了重点,混淆了层次,教育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众所周知,由于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职务、岗位、所处环境等的不同,他们的经历、思想基础、个人修养有差异,又产生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的多层次性。因此,千篇1律的“通用化”教育和“一刀切”做法因缺乏针对性而难见成效。只有区分不同层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因人施教,才能真正做到事半功倍。
在各个不同层次中,领导干部无疑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因为他们有着较大的决策权、用人权和用财权,在单位和部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某些利益
主体腐蚀拉拢的重点目标,极易发生权力腐败行为,而且造成的损失大,不良影响深。大量的腐败案例都证实了这一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坚持警钟常鸣,不断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同时对领导干部也要区分不同岗位和部门,要做到重点对象重点抓,重点领域重点抓,以重点教育带动整个教育工作。
同时要注意一般党员群众的常规性教育,大力营造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氛围。要通过教育活动,使一般党员群众明确自己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尽的各项义务,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抵制、反对和勇于揭露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为搞好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而推进领导干部的重点教育。
有一种观点认为,反腐倡廉教育只应针对拥有权力的领导干部,否则是犯了扩大化的错误。这未免显得偏颇,因为今天不是领导干部并不等于明天不是,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更具有深远意义;而且,广大一般党员群众的廉洁意识教育,有利于良好氛围的形成,从而有效地遏制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十七大强调要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正是对反腐倡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二、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
早在 1993年,江泽民同志就曾指出:惩治腐败最基本的要靠教育,“要通过学习和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提高模范遵守法纪的自觉性。”三个“提高”,既是对反腐倡廉教育目的的鲜明揭示,也是对教育内容提出的针对性要求。大量的腐败事实无不说明:腐败行为的发生,就腐败者自身而言主要就表现在三个“提高”上的欠缺。因此,我们应针对市场经济和开放环境下各种负面因素的影响,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内容的教育。
第一,理想信念教育。共产主义理想是每个共产党员人生的奋斗目标,是共产党人最崇高的追求和强大的精神支柱。有了这样的理想信念,就有了立身之本,就能严守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开放环境下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有效地进行反腐败斗争。要知道“道德防线的溃散或突破往往就是腐败的开始”,大量的腐败案例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对此,江泽民同志也一针见血地指出,极少数党
员和干部就是“由于背离正确的理想信念堕落为腐败分子”。今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以确立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二,党的宗旨教育。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要“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教育,就是要通过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经受各种考验的能力。腐败分子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无不是宗旨观念不强的结果,家长作风、官僚主义也无不是其体现。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专制思想、官本位意识等等在今天仍然有着影响,开放环境下外来腐朽思想文化也在不断渗透,加强宗旨教育,任重而道远。第三,法纪教育。开展法纪教育,有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使广大党员干部明了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法纪是遏制腐败的强制性规范,作为外在的约束力,以他律为主要特点。人们是否自觉地遵循这些规范,还取决于人们对法纪规范的认同。只有通过法纪教育,使它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变他律为自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法纪作用。部分党员干部就是因为法制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出现了以权代法、恃权越法、贪脏枉法,导致了腐败甚至犯罪。市场经济本来就是法治经济,加强法纪教育也是党员干部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需要。
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在抓住上述三个重点的同时,还要注意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根据反腐倡廉工作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党员干部的思想脉搏,紧紧围绕党员干部思想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具体教育内容。做到既要面向未来讲清大道理,又要立足现实讲透小道理。教育内容只有真正贴近改革开放的实际,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才能使反腐倡廉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试想,以一个省部级高干的违法犯罪事例作为反面教材来教育基层的一般党员干部,对他们所能产生的警示和触动作用可想而知。而如果以一个同样的基层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事例来教育他们,那所取得的效果必将会大大提高。因为活生生的教材
与教育的对象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共同点:拥有一样的权力,处在一样的环境,面临一样的问题。这种教育往往更能使受教育者产生共鸣,达到切实的效果。
三、坚持教育方式的多样性
目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和表面化,很多单位和部门往往只注重说服教育一种形式,直接影响了教育的效果。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及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必须在不断完善原有教育方式的同时,积极运用各方面的力量,开辟新的宣传教育阵地,坚持教育方式的多样性。首先,应联系实际,大力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不拘泥于说教,注重示范引导,这是增强教育效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然而现实却明显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令人信服的正面典型树的太少,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感染;反面典型虽多,但存在剖析不够和教育形式单一等问题,震慑、警戒作用有限。我们要善于挖掘、总结和宣传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先进典型,来带动和激励党员干部,使示范教育更加形象具体有说服力。同时,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集中表现,也是从源头上反腐倡廉的有效举措。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可以通过办警示教育培训班、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等不同的教育方式,促使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从而达到增强自律的目的。
其次,做到“三个结合”,即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在具体形式上,可以采取组织讲座、理论探讨、观看展览、知识竞赛,以及组织廉政书法、绘画、摄影、诗词创作展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反腐倡廉的教育效果。
再次,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现代高科技的飞速发展,为反腐倡廉教育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电影、电视、广播、互联网等都是开展有声有色教育的重要高科技手段。我们应充分加以利用,寓教育于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之中,以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借助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廉政网(站)页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可以突破时间、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接受教育。有些地方开设廉政短信平台,适时发送廉政警句、格言短信,以提醒领导干部保持廉洁自律,也不失为一个好的举措。
四、保持教育工作的持久性
胡锦涛同志多次指出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强调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工程的基础,更应该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慢性效应使反腐倡廉教育不可能立竿见影,因为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境界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不断的过程,需要靠不断的理论武装和知识积累来奠定基础,靠不断的社会实践来提升觉悟。这就决定了反腐倡廉教育决非开几次会议,做几次报告就能一蹴而就,取得手到病除的效果。那种应付形势、一阵风的教育做法,只能流于形式,根本不可能发挥教育的应有作用。为此,各级党组织对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地位和特殊功能,应具有战略眼光,要处理好长远性与阶段性的关系,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不懈努力,切实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
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与时俱进的工作。人的思想受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地位、社会职业、劳动方式、人际交往、物质生活、文化生活和国际环境等等,人的思想正是这些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客观因素的不断变化,使人的思想处在不断的变动之中。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随之层出不穷,直接影响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使党员干部的思想呈现出一种动态的变化过程。比如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的思想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思想状况就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又会呈现出新的特点。反腐倡廉教育也必须体现这一动态过程,不断与时俱进,以适应变化着的实际,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因此,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常做常新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年年有主题,岁岁有创新,主动应对发展中出现的新课题,跟上时代发展的新步伐,做到持之以恒。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是坚持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持久性的必要前提。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范围,列为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并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以保证反腐倡廉教育的持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