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河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河南省审核中心”。
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审批
办理机构: 省文化厅
受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理程序: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应当发给《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1)单位名称、组织机构、章程、地址;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有5人以上、连锁单位有15人以上的专职从业人员。连锁单位总部和连锁门店管理人员资料
(4)经营场所的情况和使用权证明,营业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连锁单位总店不低于80平方米
(5)验资报告,批发单位有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本,连锁单位有不低于500万元的注册资本,从事全国性连锁的有不低于3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全国连锁,文化厅审核,文化部审批)
(6)连锁单位有10个以上连锁门店
(7)连锁单位有向连锁门店提供经营指导和配送能力
(8)批发单位申请连锁经营,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批发业务2年以上,取得良好经营业绩且申请前2年无违法记录
(9)连锁单位采用特许连锁方式,应具有直营连锁经营一年以上的经历
(10)音像制品单位登记表
(11)申请报告
省文化厅对所有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