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四小教职工重大事情慰问补助工作条例(讨论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走访慰问困难教职工”。
南化四小教职工重大事情慰问补助工作条例
为了体现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为使教职工家里重大事情慰问补助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困难补助
1、工会小组应主动关心有困难的教职工,让他们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由工会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校工会。申请表填写要准确、完整,便于研究时参考。
2、校工会对困难补助原则上一年讨论一次,学校办公会对全校范围内的申请对象进行平衡,根据困难的轻重缓急分100元-300元标准予以补助,特殊困难者最高额补助500元,对无主要原因的申请一般不予考虑。
3、对于因突发事件而造成教职工经济困难急需补助的情况,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由学校办公会及时研究予以补助。
4、一般情况下,一年内一位教职工享受一次困难补助。
二、住院探望
1、教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学校派代表前往探望,送200元左右慰问品。
2、重病或手术,学校党政工领导前往慰问并送300元慰问金。
三、退休慰问
1、教职工到年龄退休,可召开小型茶话会,对退休同志表示祝贺和欢送。
2、校工会给予200元退休慰问金,发给退休同志本人,以示慰问。
3、退休职工生病住院由退休协会安排看望,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由学校和退休协会一起去探望。
四、直系亲属逝世慰问
1、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逝世,学校工会给予200元慰问金。
2、离退休职工去世由学校和退休协会一起去慰问。
五、婚育
1、教职工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学校工会给予300元予以祝贺。
2、女教职工生育和男教职工配偶生育,学校工会给予200元慰问金,予以慰问。
六、其他
教职员工生日,学校工会给予生日祝贺。
南京市南化第四小学工会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