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北京市科技体制改革”。
北京市石景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
主要工作安排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0‟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京政办函„2010‟51号)精神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提出本区201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
一、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3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达到30.08万,参保率达到94%以上;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5.28万,参保率达到90%以上。(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2.落实完成本区城镇无保障老年人、无业居民、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任务。(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教委负责)
3.将本区公费医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负责)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在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本市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区工商分局、区药监分局负责)
5.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落实基本药物以市为单位招品种规格、招数量、招价格、招厂家,逐步实现基本药物
全市统一价,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区工商分局、区药监分局负责)
6.探索将本区规划内的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7.落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区财政局负责)
8.合理确定本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区编办、区卫生局负责)
9.在本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区卫生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负责)
(三)推进建设运行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10.配合编制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药监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政府负责)
11.协助研究制订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发改委、区卫生局、区编办、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负责)
12.继续实施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4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到培训基地进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1名区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区卫生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13.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积极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在岗培训工作。为本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0名大学毕业生及适宜人才,在岗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50人次,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5人次。(区卫生局、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14.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区人口计生委、区发改委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5.在全面实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协助做好本市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新生儿免费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为0至6岁儿童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本市老年人提供优先就诊和出诊服务;每年为无社会保障的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服务。(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区财政局负责)
16.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以上,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40%。(区卫生局负责)
17.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度再补种3242人;为5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协助做好本市新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生育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疾病防控;实施“镶上牙齿,摘下眼镜,稳定血压,减轻体重”四项健康促进措施,对本区适龄儿童开展龋齿筛查并实施窝沟封闭,在中小学校开展视力普查,推行低钠盐、高血压患者的干预和规范化用药指导;在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启动眼病、口腔疾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初级保健和慢性病管理工作,为本区慢性病家庭培养家庭保健员,对高危人群开展脑卒中筛查及干预项目,完成筛查700人;为本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在校中小学生提供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服务。(区卫生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负责)
18.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域医疗中心或三级医院转诊预约试点工作,转诊病人中预约比例达到30%。(区卫生局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9.按照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个方向,探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推进构
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推进建立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药监分局、区审计局负责)
20.协助研究制订本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实施意见。(区发改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规划分局、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负责)
(六)进一步完善医药卫生管理和运行机制
21.协助研究制订本市医药卫生政府投入机制的意见。(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负责)
22.2010年区本级医改资金投入(含基本建设资金)不低于20617万元。(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卫生局负责)
二、保障措施
2010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前启后、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北京市及本区医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四项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按时完成。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各牵头单位要明确任务,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总体工作合力。
(二)加强财力保障。将2010年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完善补偿办法,将建立机制与增加投入有效衔接起来。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三)强化评估考核。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效果的督导评估,建立定期考核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
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并组织开展重点改革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四)正确引导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主动向社会公布医改进展情况,对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和回应,调动各方参与和推进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