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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设计 城市贫困与社会救助调查研究
潘利社工092班3091201239指导老师:黄海燕
摘要: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的贫困问题一直都被视为一种农村现象,因为当时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城市发展较快,城市贫困人口相较于农村是微不足道的。但随着经济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等的影响,城市经济有所发展,城市居民收入增加。但收入差距也随之加大,也就是说城市贫困人口从以前的下降趋势逐渐转变为上升的趋势。并且 随着时间推移,城市贫困问题逐渐显现,城市贫困状态更加严重,失业和下岗职工数量急速增加,而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完善。本文主要对城市贫困状况进行了基本的调查,并分析现在针对城市贫困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没有发挥一定的作用,对解决城市贫困问题是否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关键词:城市贫困社会保障社会救助
上学期,我与班上同学在金老师带领下,在南瑞社区进行了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内容是进入到该社区中低保户家中进行入户访谈,了解申请低保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申请的程序、标准等。通过与低保户进行面对面的交谈,让我对“低保”有了更多的认识。“低保”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的贫困人口,实行差额补助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的背景下,对传统社会救助制度进行改革的产物。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制定的一项为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制度,属于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一部分,也是最基本的或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通过这项制度的出台,可以看出,城市中不禁存在着贫困人口,并且数量不小。贫困一直是当今中国突出的社会问题,但以往的研究注重于农村的贫困,即“老贫困人口”。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城市中的“新贫困”,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据统计,截至2003年6月,北京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家庭有66967户、149498人。而与此同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出台,则为中国艰难曲折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城市给人的印象应该没有太多贫困人口,不应该会出现贫困的问题,但当代社会中庞大数量的贫困人口是如何产生的呢?长期以来,我国的城乡二元格局非常明显,农村和城市发展水平、生活方式等各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计划经济时代,城市中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了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绝大多数城市居民都归属于特定的单位,单位保障制度给他们提供了就业、收入、医疗、住房、子女上学等方方面面的保障。城市中存在少数游离于单位之外的人口也能够通过社会救助的方式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再加上当时在分配制度方面
实行的平均主义做法,城市居民收入差距不大,生活水平普遍不高,所以没有太大的心理落差。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主要关注的农村贫困问题,1978到2000年经过改革推动扶贫阶段,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阶段和扶贫攻坚阶段,我国农村扶贫取得重大成效,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2.5亿减少到30002万人,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由30.7%下降到3%左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我国城市中出现一大批下岗工人,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中很多人未能重返工作岗位,他们及他们的家人因此而陷入生活困境之中。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年报,1998年和1999年,城镇下岗职工人数分别为892万人和937万人。2000年下半年,下岗人数高达677万人,加上失业人员其总数超过1600万人。这还未计城镇企业中停产、半停产或破产企业和待岗职工,及进城农民工中的失业人员。有专家认为,下岗、待岗和失业人口为200万人,实际失业率为11%左右。
在城市贫困初期,中国政府并没有考虑到创建一种制度性社会政策作为长久的措施。而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1、救济范围极其有限。在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前的1992年,中国得到国家定期定量的城镇困难户人数只有192万人,占城镇人口比重为0.06%。
2、救济标准难以为生。中国社会救济标准一贯偏低。1992年,用于城镇困难户的定期定量救济经费是8740万元,救济对象人均月救济金额为38元,仅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的25%。
3、救
济经费严重不足。救济标准过低的直接原因是救济经费不足。1992年,全国城镇社会救济费用(包括临时救济)总共只有1.2亿元,仅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0.05%,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0.03%。所以,要使社会救助制度真正成为与市场经济配套的最后的安全网,还必须动大手术进行制度改革与创新。
这项制度改革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阶段。从1993年在上海初创迄今,大致分成3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年6月—1995年5月,试点阶段。1993年6月1日,上海市率先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拉开了城市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的序幕。第二阶段,1995年5月—1997年8月,推广阶段。到1997年5月,全国有206个城市建立了这项制度。第三阶段,1997年8月—1999年底,普及阶段。1997年9月,国务院召开会议,要求到1999年年底,全国所有城市和县政府所在的镇都要建立这项制度。1999年9月底,全国668个城市和1638个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已经全部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10月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增加到281万人。
通过进到低保户家庭中进行入户访谈,我们了解到现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现在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特点等。这些申请低保的家庭都有着一下相似的特点,这些人绝大部分文化素质偏低,大部分是小学中学的学历,还有一小部分是文盲;其次技术能力不高,缺乏优势,大部分都是下岗职工和无业人员。还有的是家庭成员普遍较多,家庭成员中有突发状况,如工伤致残致伤,以及突患重
病,这些因素使家庭开支过多,而收入甚少甚至无收入来源,负担过重,不得不申请低保。他们普遍反映低保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
1、申请低保的程序繁琐、复杂。低保户申请低保须先向所在的居委会送交申请表,居委会还要入户调查,走访申请者的邻居等,防止出现骗保行为,最后还要将调查情况和申请表递交到民政部门,民政部分再审核、批准等一系列成。所以在申请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麻烦等,且等待时间太长。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依然困难。即使申请到了低保,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户的生活依然困难,就对芜湖的居民调查,他们的低保金每人每月只有一百多块钱,一家三四口人也只有五百多元。在现在物价水平较高的时代,这些低保金只够糊口,并不能改善低保户家庭中贫困的状况。更无法根本解决这下低保户的贫困问题。通过他们的反映可以看出,我国城市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然有待完善。
除了低保制度以外,解决城市贫困问题,还要依靠其他更加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法律保障,建立社会救助制度。我国针对城市贫困的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灾害救助制度等。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城市救助制度的核心,在解决当前贫困问题发挥了巨大作用,解决了我国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但同时这项制度在实践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以此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更好地解决我国城市贫困问题,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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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4]贾楠,郭强.中国社会救助报告NO.1[R].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