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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家桥镇党委党务政务公开
便 民 手 册
二0一一年度
司 法 所
工作职责
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办事程序
一、申请
当事人要求调处纠纷,应由一方或双方提出申请,申请可以采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受理
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受理决定。
三、调查
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允许当事人的就争议问题开展辩论,并根据需要对纠纷事实进行必要的调查。
四、调处
1、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定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的印章。
2、对于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寻求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联 系 人:连小虎 联系电话:***
党政办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认真调查研究,当好党委、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认真、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掌握全镇情况,作好信息反馈、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负责处理来文、来电,做好文字资料的承办、传递,及归档工作。
四、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掌握各部门对党委、政府及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五、负责镇机关各项工作的协调。
六、负责机关值班,管好机关食堂及调车和电话经费。联系电话:2200168
财政所
工作职责
一、参与制定本镇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
二、编制年度镇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镇政府委托,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制定镇财政收入计划,依法组织镇各项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四、加强镇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乡镇工资支出、政府组织正常运转支出和社会公共需要支出的资金需要,确保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五、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加强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办理镇预算内外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拨款,监督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加强镇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对镇的债务进行清理,分清债务性质和责任,相应制定偿债计划,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建立举债项目论证、报批制度。
七、管理和指导镇属单位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组织乡(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八、监督和检查镇直会计单位执行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九、制定镇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负责财政信息、财政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 系 人:刘赛林 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地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财政的地方性规定、制度。
民政所
工作职责
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是民政部门的职责,爱岗、敬业、求是实务、勤政为民是民政干部的传统作风。为便民利民,现将办事程序及执法责任制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办事程序
一、农村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程序 条件:凡具有本镇户口的居(村)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标准的按《湖南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每月发给所需差额救助的生活救济金。
1、由户主在每年的十二月份向所在居(村)委会提出救济申请,并填报《申请表》; 2、由居(村)委会与镇民政所核实;
3、报市民政局批准,批准后发放保障金领取证;
4、居(村)委会将批准的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保障金每月由镇民政办发放一次。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服务程序
1、入五保条件:对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2、入五保程序:符合五保条件的由其本人分别向所在村委会和民政办提出入五保申请,经村委会与镇民政办审核,报镇政府批准后给予办理入五保手续,发给《五保供养证》。
3、办好敬老院:为五保户供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申请入住敬老院的老人,确因住房困难由其本人向村委会申请同意,经镇政府批准后,予以办理入院,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订入院协议;分散居住的五保户由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实行包户服务。
4、做好五保户供养经费的统筹工作,由镇政府统一标准,由村委会组织群众完成统筹任务,确保供养标准的落实。
5、自费入院的程序:自费入院的老人由其本人或其家属向镇民政所申请,经医院体检合格和民政办同意后与敬老院签订入院协议书。
三、优待抚恤服务程序
(一)优抚对象优待服务:
1、对本镇范围内的义务兵家属和享受定恤、定补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孤老复员军人及在乡伤残军人,给予优待;
2、优待标准:各优待对象的优待标准每年按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3、优待款发放时间:优待对象持优待证在每年春节前到镇民政办领取优待金。
(二)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服务
1、对象:对烈属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按《湖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抚恤,对革命伤残人员按国家标准发给伤残抚恤金或伤残保健金,对在乡复员军人(含伤残军人)进行定期定量补助;
2、办法:每月领取抚恤金和定补费时,须持革命烈士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优待金领取登记证、身份证到镇民政所领取抚恤金或定补费
四、临时救灾、救济服务程序。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村委会核实并提出意见; 3、民政所调查了解实际情况; 4、拟定救灾救济情况; 5、主管领导审批。联 系 人:黄再权 联系电话:***
劳保站
工作职责
1、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渠道扩大就业,促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2、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动员组织社区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为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等社区就业服务。
3、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工作,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
4、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审查、待遇调整和丧葬补助支取,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
5、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统计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到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劳动力转移和劳务输出,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办理有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服务。
7、负责辖区内人才资源开发,人才交流和人才培训工作。办事程序
办理《失业证》的相关手续:
一、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复印件。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免冠一寸照片3张。
四、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时间跨年,由本人户口所在社区出具失业证明。
一、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条件:
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因国家征用土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失地无业农民。
二、申办《再就业优惠证》的资料。1、解除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6张。3、失业证复印件。4、本人申请。
5、一寸免冠照片6张。
三、申办《再就业优惠证》的程序
备齐上述资料后,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申请填表,社区出具未就业证明,然后填写四川省《再就业优惠证》申报表、《再就业优惠证》申报明细登记表,经审核报辖区劳动保障所认定签章后送区就业局查核是否在规定时间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最后由就业局核准办证。联 系 人:赵立明 联系电话:***
国土所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焦作市、孟州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规划听证会工作。
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并建立基本农田管护责任制度,及时维护管护标志。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配合市局做好本区域土地整理项目和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的规划、实施及管理,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环境,保证项目得到顺利实施。
5、协助做好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6、负责农村居民住房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8、配合做好征地前期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征地协议的签订工作、与被征地村委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协调土地出让后的遗留问题和所在村、群众的关系。
9、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10、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反应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和巡查工作,确立工作人员,建立应急反应机制。
1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及制止并当日上报;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2、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局信访办报告。
13、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14、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证程序
1、个人申请建房用地必须按格式要求认真填写用地《申请表》一式叁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86 年 1 月 1 日 前建的老房补办手续则自拟申请报告书,写明老房建造时间、地点、四址等。
2、大宗用地申请应到国土资源局窗口办领取《征地合约书》填报,并出具县国土资源局测量队测的“宗地面积图”。
3、各级机关审批流程:①村民小组—②村(居)委会—③国土所—④镇政府—⑤国土资源局。
二、办证所须材料:
1、个人建房必须出具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圩镇规划区内应出具村镇办准建证等。2、大宗报批须出具县建设局规划红线图以及有关政府批文等。
三、土地权属纠纷调处:
当事双方应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先到村(居)委会调处;调解不成持村(居)委调处意见到国土所 联 系 人:王建民 联系电话:***
计生办
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法。
2、抓好辖区人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3、抓好孕前型管理,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定期搞好孕检。
4、组织计生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已婚育龄人群进行人基教育培训。
5、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方针,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帮扶活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办事程序一、一孩生育服务证:
1、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申请人需提供: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双方所在村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夫妻近期合影照片一张、申请书。
2、报大交镇计生办审核。
3、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
4、审批合格后,发放证件。
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
1、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村(居)民委中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已生育子女孩的,还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证明;政策外生育的,还应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2、报大交镇计生办审核
3、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
4、审批合格后,发放证件
三、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1、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近期二寸夫妻合照三张。
2、报大交镇计生办审核。
3、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
4、审批合格后,发放证件。
四、再生育服务证:
1、符合《条例》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规定生育条件,由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个人申请审批表、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父母、子女户口复印件、村委会或负责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夫妻近期全影免冠照片3张
2、乡(镇)审查,张榜公示。
3、报相应审批发证机关批准。
4、符合规定的,发给再生育服务证。不符合规定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5、批准发给再生育服务证的申请人自主选择生育有时间,生育后注册(备案)。联 系 人:胡杰 联系电话:***
合管站
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乡镇参合农民台账,管理参合农民的信息档案,发放参合农民的合作医疗证和门诊家庭账户卡。
二、负责审核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费用,办理权限内有关合作医疗补偿报销事项。
三、定期汇总上报合作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及合作医疗其他信息资料和统计报表,做好乡镇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工作。
四、协助开展一年一度的宣传动员和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等工作。
五、负责做好农民补偿报销情况的乡镇与村级定期公示。
六、协助查处违规行为。
动防站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动物防疫的规定和措施。
二、负责本镇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药物驱虫、疫情监测采样、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等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镇动物疫病的调查、疫情普查和疫情报告工作。
四、负责本镇动物防疫、兽药经营、动物及产品流通、饲料及添加剂经营活动等监督管理工作。办事程序
检疫早报程序:向当地人民政府设定的申报点申报检疫——检疫人员出具检疫证明——就地宰杀或调出。联系人:欧阳进 联系电话:***
综合站
工作职责
一、主动向农民宣传党的“三农”政策法规。
二、为全镇农业生产提供指导性意见,制定农业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引进、改良农产品品种,做好新技术、新成果的示范推广工作,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农业技术咨询以及农业信息服务。
四、开展农业综合技术服务,指导农业生产,提高科技化、农机化水平。
五、做好病虫害和疫病监测和防治工作。
六、开发农业新示范项目,抓好农业项目基地建设。
七、协助开展农业执法工作。
八、创造条件向农民提供农产品信息及产后销售方面的服务。联系人:刘双喜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