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重庆市最新城市规划”。
2008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
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管理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补充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义
1、发行人:指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重庆城投”。
2、本期债券:指发行总额为30亿元的2008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8渝城投债”。
3、主承销商:指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第一创业证券”。
4、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5、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6、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指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和债券柜台业务中心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的企业债券。
7、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管理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人:指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渝中支行。
8、债权代理人:指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元:指人民币元。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8]270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23-1号蒲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华渝生 联系人:张鹏王峻胡英来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7楼
联系电话:023-63612202023-63855213023-63855201
传真:023-63855201023-63855190 邮编:400015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江涛姚若雅马英周鹏耿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联系电话:0755-258325360755-25832943 传真:0755-25831718 邮编:518028
(二)副主承销商: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窦长宏杨霞陈智罡杨婕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84588272010-84588532010-84588569
传真:010-84868323 邮编:100004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舒晖张法张丹郝松伟赵妍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行情论坛)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电话:010-66581717010-66581719010-66581701
传真:010-66581721 邮编:100034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张武王中华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2层 联系电话:029-87406091029-87406043 传真:029-87406134 邮编:710004
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01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杨映松李占魁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7层7C 联系电话:010-68083518010-68083593 传真:010-68083525 邮编:100045
(三)分销商
1、国泰君安(行情 股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袁震刘龙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联系电话:021-38676176010-59312882 传真:021-68876202 邮编:200120
2、海通证券(行情 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杨洋黄欢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403室 联系电话:021-23219575021-23219584 传真:021-63411640 邮编:200001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马逸伦崔英汪纯冰汪浩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3258层 联系电话:021-68407997 传真:021-68407987 邮编:200122 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联系人:卫莹周军金颐王影峰
联系地址:上海市临平北路19号409室
联系电话:021-65226528021-65213734021-65081056
传真:021-65226528 邮编:200086 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邢欣吉爱玲赵锦燕张奕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联系电话:010-85252652010-85252650010-85252605
传真:010-85252644 邮编:100020
三、发行人律师: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0楼 负责人:张树森
联系人:张树森沈建明王若竹白永刚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0楼 联系电话:023-63857511023-63852411 传真:63858011 邮编:400015
四、债券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元 联系人:张惠凤李扬
联系电话:010-88087971010-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五、审计机构: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74号 法定代表人:付思福 联系人:张凯李青龙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74号
联系电话:023-86218662023-86218639 传真:023-86218621 邮编:400015
六、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管理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渝中支行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110号 负责人:周健实 联系人:陈伟魏青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110号
联系电话:023-63833832023-63801490 传真:023-63833832 邮编:400010
七、债权代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陆俊妤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联系电话:0755-25832583 传真:0755-25831718 邮编:518028
八、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潘洪萱 联系人:刘晓华赵然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联系电话:021-63504376 传真:021-63500872 邮编:200001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8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8渝城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30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30%。即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0.73%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4.57%(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八、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九、发行期限:4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08年10月27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08年10月22日。
十一、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08年10月22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自2008年10月22日起至2013年10月21日止,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首日:2009年至2013年每年的10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五、集中付息期:自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
十六、兑付首日:2013年10月22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集中兑付期: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兑付首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管理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渝中支行。
二十二、债权代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二
十三、债券担保:本期债券为无担保信用债券。
二十四、增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设置偿债基金专项账户和引入清偿程序约定相结合的增信方式,发行人将按时提取偿债基金,在发行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情况下启动清偿程序,以保障企业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兑付。
二十五、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债项信用评级为AAA级。
二十六、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第六条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具体发行网点请见募集说明书。第七条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认购人接受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管理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补充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管理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人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09年至2013年每年的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的集中付息期为自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首日为2013年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为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及历史沿革
中文名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住所:渝中区人民路123-1号蒲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华渝生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国有经济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
发行人是1993年2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筹集和管理城建资金的专业性投资公司。发行人作为重庆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其主要职能为多渠道筹集城建资金,按城市建设计划对资金合理安排,经委托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参与城市建设有关的经营,代表市政府进行城市建设土地储备整治等。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07年末,发行人总资产4,371,243.05万元,所有者权益1,746,360.23万元,资产负债率60.05%。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407.65万元,利润总额56,703.99万元,净利润50,588.69万元。
二、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由重庆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由重庆市国资委全资控股。
三、发行人与出资人、子公司投资关系
发行人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由重庆市国资委全资控股。
截至2007年底,发行人共拥有重庆市诚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诚投路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恒诚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和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舟白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嘉世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普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诚投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六家控股子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见下表: ■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城市建设投资,并代表市政府多方面地筹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主要业务是承接政府指令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面向市场的经营性项目不多。公司的资金来源除直接与间接融资或项目融资外,还包括相关的路桥收费、土地储备整治收益等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上交财政后,由重庆市财政以财政拨款的形式注入公司的资金。
二、发行人经营状况
发行人目前的主要业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路桥维护与管理、土地整治储备、房地产开发等,形成了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本,其他产业发展支持的产业格局。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发行人是重庆市政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其职能是多渠道筹集城建资金,按城建计划对资金合理安排,经委托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参与城市建设有关的经营,以确保城建计划的实施。2007年,发行人承担了主城区多项路桥工程的投资建设任务,全年完成路桥建设投资362,571万元,共建成完工项目6个,续建项目3个,新开工项目4个。
2、路桥维护与管理
重庆市主城区路桥的通行费由市财政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缴并入市政府预算外资金专户,再全额拨付到公司的“主城区贷款路桥建设通行费”账户,公司具有路桥年费收入的支出分配权。
2007年,发行人投资6.35亿元,完成了海尔路、天东路的回购及仪北路等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进一步巩固了路桥收费体制的改革成果。全年完成了鹅公岩桥、黄花园桥、李家沱桥变形观测、防雷设施观测等17项安全检测和170项设施维护项目,并完成了增设防撞护栏工程共6860米。2007年,重庆市路桥年费收入达7.1亿元,随着重庆市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重庆市机动车自然增长率保持在10%~15%),路桥年费收入将不断提高。
重庆市路桥收费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 3、土地储备整治
重庆市政府赋予公司代表市政府进行城市建设土地储备整治的职能,公司可以对政府划拨的土地进行整治,并将整治后的土地交由市政府统一招标拍卖,土地整治拍卖的收益用于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建设项目贷款和债券本息的偿还。
2007年底,公司共拥有储备整治土地约8.67万亩,主要分布于重庆市大渡口、江北区、南岸区、北碚区等区域,升值潜力较大。2007年,公司全年公示挂牌出让土地13宗,出让总面积1,348亩,出让综合价金19.39亿元。此外,公司拟出让土地6宗,拟出让面积合计3,055亩,预计出让价35亿元。
4、房地产开发
发行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有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市诚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2007年,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项目投资2.71亿元;重庆市诚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年完成开发项目投资4.04亿元。
此外,在金融方面,公司参股了安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占92%,民营资本占8%,公司出资1亿元),从公司整体经营规模看,金融业务所占比重很小。
三、发行人的发展规划
发行人的战略定位是:紧紧围绕重庆市政府的“三总”定位,建立以投融资为主要职能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发挥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的作用。
发行人在“十一五”期间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末,公司的资产总量达到600亿元,净资产超过240亿元,资产负债率降到60%以下。“十一·五”期间,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50亿元,累计完成土地整治投资140亿;新增土地储备总量不低于8万亩,年均整治出让储备土地9000亩;土地出让的价值总量为300亿元,出让土地净收益100亿元;累计偿还到期债务本息180亿元,到期债务偿付率为100%。
第十一条发行人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2005年~2007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发行人2005年~2007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审计报告。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一览表 ■ ■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
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较高,近三年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平均为47.51%,其中存货和货币资金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近三年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率平均为63.05%,主要构成为土地储备。长期股权投资占资产总额比例也较高,近三年平均为47.09%,其中项目投资占比在90%以上。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平均为45.03%,主要是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平均为54.97%,主要是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近年来保持较高增速,其中资本公积占比较高,平均比例为78.95%,主要是政府城建资金的专项拨款。
总体看,近年来发行人的资产与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2007年为60.05%,较2006年年末略有下降。整体看,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比较合理,与公司所处行业及经营特征相符合。
(二)营运能力分析 ■
近三年发行人总资产大规模增加,同时新增加的开工项目和土地储备使得存货和应收账款增加较快,使得主要的经营效率指标有所波动,2007年均有所改善,整体看仍处于合理水平,营运能力基本正常。
(三)盈利能力分析 ■
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周期性影响,近三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波动增加,主要为商品房销售收入和工程施工;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逐步增强,2007年利润总额达56,703.99万元,较2006年增长69.12%,主要原因为主营业务收入及投资收益的大幅增加。
发行人目前土地储备较多,土地变现的出让收益是公司重要的资金来源。渝中区的旧城改造项目大部分为商业规划,项目完成后的出让收益较为可观。加上发行人具有稳定的财政专项补贴收入来源,整体看,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发行人的收入获取能力仍将保持较强的增长趋势。
(四)现金流量分析 ■
发行人近三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数据波动较大;近年来发行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力度较大,因土地储备整治、房地产等项目在经营中占比重较大,其产生的存货和应收款项较多,而其行业的周期性结算原因使得现金获取时间滞后,但销售获取现金能力正常,2007年通过加快土地出让速度已逐步弥补了现金流缺口;发行人的现金获取能力逐步增强。
(五)偿债能力分析 ■
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2007年有所下降;目前发行人的外部融资渠道中银行借款占比较高,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总规模略有下降,其中长期债务占总债务比率较高,平均在69.85%左右。发行人近三年的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有所波动,资产流动性相对较好。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程度较高,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强;盈利能力的增强使得发行人的整体偿债能力有所提高。
截至2007年末,发行人持有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包括1,093万股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600279.SH)股份,500万股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0839.SH)股份,40,204.30万股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的为1,353.00万股),这部分资产的流通变现能力较强。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的渝中区官井巷等片区危旧房拆迁及环境整治及重庆市主城区城市主干道交通节点畅通工程等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产生的累积收入为本期债券提供了的偿债保障;发行人目前土地储备较多,整治后的变现收入是公司重要的资金来源,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发行人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随着重庆市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和城建支出的不断增大,重庆市每年给发行人的专项拨款将稳步增长,政府的财政支持也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另外,发行人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07年底,发行人拥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达577.8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380亿元,外部融资渠道畅通;同时,发行人分别于2002年12月9日和2006年1月20日发行了两期债券,期限10年,到期日分别为2012年12月8日和2016年1月20日,均为银行担保债券,体现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和发行人优良的资质,本期债券于2013年到期,在上述两期债券到期日之间。综上所述,发行人的债务偿付能力较强。
三、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本结构的变化。下表模拟了发行人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资产负债结构等在以下假设的基础上产生的变动:
(1)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2)假设本期债券(发行总额30亿元人民币)在2007年12月31日完成发行并且清算结束。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变化表 单位:万元
■
第十二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止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已发行未兑付的企业债券为:
(一)发行人于2002年12月9日发行15亿元2002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期限10年,并已按照《2002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章程》约定及时足额向投资者支付利息。
(二)发行人于2006年1月20日发行20亿元2006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期限10年,并已按照《2006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章程》约定及时足额向投资者支付利息。
第十三条募集资金用途
一、发债项目概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渝中区官井巷等片区危旧房拆迁及环境整治项目、九龙园区水碾立交工程、五里店立交扩建工程、重庆市主城区城市主干道交通节点畅通工程、袁茄路(水碾至石坪桥段)拓宽改造工程、菜九路蔸子背高架段工程等项目的建设。
渝中区官井巷等片区危旧房拆迁及环境整治项目已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投[2008]451号文批准。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亿元。九龙园区水碾立交工程已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投[2006]147号文批准。该工程总投资为13,1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0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81万元,预备费1,00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33万元。
五里店立交扩建工程已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投[2007]1239号文批准。该工程总投资为3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796万元,征地拆迁费9,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8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90万元,预备费1,930万元。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主干道交通节点畅通工程已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投[2005]457号文批准。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776,111万元,其中朝天门长江大桥两岸交通节点工程141,520万元,菜园坝长江大桥两岸交通节点工程152,433万元,石板坡长江大桥两岸交通节点工程93,998万元,嘉华嘉陵江大桥两岸交通节点工程388,160万元。
袁茄路(水碾至石坪桥段)拓宽改造工程已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投[2007]1126号文批准。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2,505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费6,8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08万元(含征地拆迁费3,452万元),预备费1,11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96万元。
菜九路蔸子背高架段工程已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投[2007]748号文批准。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0,497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费17,9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04万元(含征地拆迁费6,698万元),预备费2,13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621万元。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本次发行的30亿元企业债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向见下表: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募集资金投向表 单位:亿元 ■
注:各项目具体的投资金额将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并在审批机关允许的范围和额度内在上述项目之间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采用设置偿债基金专项账户和引入清偿程序约定的方式来为本期债券增信。
一、偿债基金专项账户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将每年按照约定的还本付息金额提取专项偿债基金,并建立专户进行管理,以确保按期兑付本期债券的本息,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本期债券专项偿债基金账户资金来源如下:发行人投资项目收益;正常经营盈余;土地出让金返还及土地拍卖收益返还;路桥年费收入增量;财政拨付的其他资金等。
二、清偿程序约定
当发行人于付息日未能及时支付利息或到期未能及时偿还本金或发生本期债券相关协议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公告违约事实,并由债权代理人向发行人催缴本息款项。除正常的兑付外,还需要发行人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违约金=未偿还本息金额×本期企业债券利率×延迟支付时间。
如果发行人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偿还款项,将启动清偿程序,进入发行人本期债券清偿阶段,通过合法程序获得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等。
具体操作:由债权代理人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成立本期债券清偿小组。由清偿小组负责调查发行人的资产、经营情况后向债券持有人大会提交全面的发行人情况报告。会议根据报告内容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决议,决定是否立即启动合法程序以获得本息偿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工作组费用等。
通过此项条款的引入来约束发行人的行为,将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与债券的兑付风险挂钩,以保障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
第十五条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存续期限5年,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相对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如果由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对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其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但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4、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发行人目前的资信状况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若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政策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出现不同程度的调整和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经营风险
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市场对城市基础建设、房地产等行业的总体需求能力,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经济衰退,将可能影响这些行业的盈利状况,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3、价格波动风险
在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属于 公用事业(行情 股吧),如路桥收费等的定价受政府政策影响较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政府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发行人主营业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是涉及复杂情况的系统工程。如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征地费用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影响施工等重大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预算,施工期延长影响项目的按期竣工和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二、风险对策
(一)与债券相关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经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同时,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利率风险。
2、债券偿付风险的对策
目前发行人实力不断壮大,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公司未来五年的盈利趋势显示发行人的财务实力足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偿付的要求。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立了偿债基金专项账户,并制定严格、周密的偿债基金计提和管理制度,实行独立管理,封闭运行,确保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足额偿付。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另外,随着企业债券市场的稳步发展,债券流通、交易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4、信用评级变化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动态地反映评级主体的信用状况。针对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将密切关注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于影响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提取偿债基金,确保企业有一个良好的资信评级水平。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政策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积极收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监管政策信息,准确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和判断监管政策的变化,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宏观调控政策、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对自身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的对策 在重庆市政府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发行人将不断加强管理,提高整体运营实力、运营效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重庆市政府对发行人的“三总”战略定位,使得发行人的政策性、资源性优势突出,获得的政府支持将进一步强化。发行人所处的城市基础建设板块,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3、价格波动风险的对策
重庆市路桥收费为年费制,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以及需求的刚性,保证了这部分收入的稳定性;另外,作为代表重庆市政府筹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经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的专业性投资公司,得到了重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还将继续获得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政策。
(三)与投资项目有关的风险对策
在项目的实施和运作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项目管理的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参与工程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继续通过内部费用控制和合理使用资金等手段有效地控制公司的运营成本;在项目管理上,发行人将坚持投资项目业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严格按基建程序完善建设手续,执行“公正、公开、公平”的竞标原则,并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力,以确保工程以较高质量完成。
第十六条信用评级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债项进行综合评估后,评定企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企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
一、主要评级观点 优势:
1、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推动下,重庆市已成为中国西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持续扩张,重庆城投面临较大的发展空间。
2、重庆城投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筹集、管理城市建设资金的国有专业投资公司。作为重庆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公司能够获得政府财力和政策的有力支持。
3、重庆城投资本实力雄厚,财务结构合理,融资渠道畅通,财务弹性较大。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货币资金充足,持续大额的财政拨付款构成公司对各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并对公司债务偿付形成较为有力的保障。4、本次债券发行筹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均为重庆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重庆市政府财政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以及财政专项偿债资金安排将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很强的保障。
风险:
1、重庆市现阶段地方财政赤字规模较大,主要依靠中央各种专款及补助予以弥补。2、经济增长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规模的放缓或衰退,房地产行业的波动,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及资金平衡能力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3、重庆市主城区路桥年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旦出现下调,将影响重庆城投城建投资的资金来源。
4、重庆城投未来几年对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将不断扩大,融资规模也将进一步上升,从而增加了公司投融资管理难度和风险。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及其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1、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在每年发行人公布年报后的1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2、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持续跟踪评级人员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当发行人发生了影响前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及时跟踪评级,如发行人受突发、重大事项的影响,有权决定是否对原有信用级别进行调整,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第十七条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重庆市树深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重庆市树深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3、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重大事实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次发行信用评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承销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6、发行人申请发行的本期债券为企业债券,已取得在目前阶段发行本期债券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债券发行,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发行人具有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具备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发行要求规定的实质性条件,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承销方案和募集说明书亦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发行人本期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的实施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第十九条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文 2、发行人董事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补充协议 4、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管理补充协议 5、债权代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经审计的发行人2005、2006、2007年度财务报表 8、本次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9、本次债券发行的信用评级报告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23-1号蒲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华渝生 联系人:张鹏王峻胡英来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7层
联系电话:023-63612202023-63855213023-63855201
传真:023-63855201023-63855190 邮编:400015
(二)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马英周鹏耿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联系电话:0755-258327900755-25832799 传真:0755-25831718 邮编:518028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2008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cjs.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08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08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发行人: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