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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规划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我镇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为我镇“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中发[2011]6号)以及《四川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镇“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治河口建设,为实现“农业提质、商贸提速、劳务树品、平安塑形,打造绿色河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河口镇“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谋划、部署全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法律跟进”工程,全力服务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新要求,认真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责任机制,强化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六五”普法责任,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分类指导,讲求实效。根据我镇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克服形式主义,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我镇各项事业的法治化建设进程。
--突出特色,改革创新。积极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内在发展规律,更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载体方法。树立宣传先进典型,突出河口镇法制宣传教育特色。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传播,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形成;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各级各单位和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把河口建成“法制完备、依法执政、公正司法、监督有力、服务高效”的法治镇,保障和推动我镇“十二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 3
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主要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招商引资、财政税收、金融投资、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管理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节能减排、防灾减灾、发展低碳经济和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
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4、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我镇“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以服务扩大就业、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丰富人民文化生活等为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工会法等方面的法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的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做好特殊群众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构建和谐河口、平安河口、绿色河口、法治河口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原则,着眼发展社会组织、加强城市和农村社区建设、做好群众工作、强化特殊人群、流动人口和“两新组织”、网络虚拟社会以及治安重点区域场所的管理和服务等重点,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相关法律,促进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臵帮教等工作,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建立和完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依法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
艺术、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等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6、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法人以及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刑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法纪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 高尚的道德情操。
7、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河口地方特色文化有机结合,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将法治文化广泛融入机关文化、村组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创作和推广高质量的法治文化节目和产品,要探索建立一个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和基层文化组织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六进”、“法治之光文艺演出”、“法制宣传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纪念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8、深化推进“法律跟进(六进)”工程。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跟进我镇重大工作活动、重点工程项目。跟进服务全镇的信访热点、环境保护、占地纠纷、医患纠纷、问题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化推进“法律跟进”工程,广泛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班级、进村(社区)组、进机关、进农家、进楼院、进中介组织、进市场、进“两新组织”等活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9、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1)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和《荣县法治县创建的实施意见》,以村(居)为基础、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为支撑、以党政群机关为骨干,形成有效的法治创建结构
体系。依照党纪国法细化决策、行政、司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法律监督等各方面的制度,形成责、权、利均衡配臵的制度体系。扎实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办事)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将各责任单位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依法办事情况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目标进行考评。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纳入镇政府、镇属各部门、驻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村(居)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加强公正司法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3)加强行业依法治理。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协助、指导和督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制定并落实行业依法治理规划和工作措施,加强检查考核。围绕社会热点难点
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积极开展行业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开展以“依法办事、诚实守信”为主题的 “窗口”行业创建活动,推动各行各业的法治建设和诚信建设。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带头抓好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垄断行业性质,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要改革内部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现代商贸业、物流等新兴服务行业,要加强自身规范,优化资源配臵,形成良性竞争机制。
三、社会责任和对象要求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各类组织都应当按照上级要求,明确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和人员,制定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实现制度化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对各级各类的培训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
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镇政府所属的组织、宣传、综治维稳、人事、司法调解和镇属三个事业中心以及派驻的法庭、派出所、工商等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的学法守法用法,实现规范化
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学法培训力度,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建立全镇统一的“定期学法日”制度:把每月第一周周二下午作为全镇统一的集中学法日;在全镇执法部门、各单位建立“一月一法一考” 和“一案一析一评”学法制度;在全镇建立定期考试和登记制度:建立全镇统一的“六五”普法学法登记卡,每两年由镇司法所组织一次全镇统一的法律知识集中考试,全面实现公务员学法用法规范化。镇政府的党政办、综治办和司法所要制定并落实公务员通用法律的培训考核计划。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现社会化
学校要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在学校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
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制副校长“五落实”。整合各类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要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力度,积极推进学校普法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艾滋病致孤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镇政府党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关工委及驻镇法庭、派出所、工商所要按照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时期的要求,加强对学校普法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实效。各类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共同承担起培育国家未来的历史责任。
(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常态化 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加强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镇政府涉企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提供支持,指导督促企业制定
落实学法计划,扎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加强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均衡化
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类资源向“三农”倾斜。重点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村支“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张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建立农民工与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机制,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教育引导农民工用法、信法、崇法。加强和完善农民法制教育的结对帮扶制度,将法律帮扶作为党政机关结对帮扶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党政机关各施其职,各负其责的农民法制教育良好格局。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1年7月底前,全镇各责任单位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并报镇法治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分步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及时部署、落实措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每年度将普法教育纳入各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并进行年度考核通报;2013年,全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对“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2013年至2015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调整部署、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和总结。镇党委、镇政府对“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镇各级各单位要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实行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依法治镇领导小组作为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要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镇司法所承担,要切实解决好办公室机构设臵、待遇、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问题。镇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检查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负责本单位和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自身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全镇“六五”普法工作要做到“三个纳入”:纳入总体工作规划、纳入年度工
作计划、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实现“六个有”:有部署、有活动、有典型、有考核、有资料档案、有总结表彰,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县“六五”规划的要求,政府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我镇“六五”普法经费保障标准为:每年按总人口人均不低于0.2元列入预算,各责任单位要确保普法工作经费,有条件的要加大投入。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普法专项工作经费,切实保障本部门(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
(三)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坚持并完善一年一检查,中期一督导,五年总结验收的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建立联席会议、普法台账、工作通报、专家咨询等系列工作制度,定期研讨、交流、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保障“六五”普法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四)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组织、鼓励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执业者、高校法律专业的师生志愿者、关工委工作者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各单位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不少于1人,每年集中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落实各单位普法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队伍的普法教育师资功能作用。在镇内居民生活小区培养一批“法制宣传义工”,建立健全定期培训
和管理制度,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拓展宣传阵地。完善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和拓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文化公园、法制宣传广场、普法长廊等法制教育阵地。各级要承担起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办好并保证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目。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普法教育网络,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