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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局以党中央关于实施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为指导思想,坚持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核心,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使我局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该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到全局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成效纳入各部门和个人目标工作考核之中,夯实了责任,并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必要内容。三是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从组织机构、人员安排等方面给予充分的重视。确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能部门管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学习,强化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完善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局党组坚持每月学法不少于1次。二是完善并认真执行机关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紧紧围绕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主题,积极开展法制讲座,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实施条例》及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对全局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了知识测试,切实增强了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
三、强化业务检查监督,促进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廉洁从政。组织局主要领导与局分管领导、局分管领导与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党风廉政工作工作责任制;全面深入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制定并印发了《海口市司法局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实施方案》,根据 “三定”方案中的职能变化情况,对去年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工作流程、防控措施进行一次自查,查遗补漏和调整完善;举办一期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3部廉政教育片,开展了《廉政准则》专题学习讨论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队伍廉洁从政的意识显著增强;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先后开展警务督察79次,制发警务督察通报9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查处纠正一般违规违纪行为5人次。
(二)强化律师、公证执业监督,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实现投诉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100%。为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我市律师和公证事业良性循环发展。通过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主任2009年度考核工作,对律师事务所的内务管理及律师的执业,对公证处及公证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一是开展律师所及主任考核。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及主任09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任履行职责以及律师执业情况。各律师事务所的队伍建设、内部十项制度管理、综合实力、日常工作、回馈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通过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了全面考核。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广泛开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以重庆李庄案件为反面教材的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协同省律协对2009年实习律师进行了培训。对38家市直管律师事务所286名执业律师进行了2009年度考核,对不合格的及时进行了整改。开展了整顿规范律师服务收费专项活动,对市直管39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物价检查。进一步完善了群众投诉处理登记制度,规范对投诉和咨询的处理工作,加强对法律服务者的监督,提高了广大法律服务者的执业水平,强化了执业纪律意识,规范了我市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实现了法律服务者零投诉。
二是抓好公证工作考核。对公证处的考核从公证执业活动情况、公证质量情况、组织建设情况、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公证档案管理情况、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对2家公证处、主任及11名公证员进行了2009年度考核。今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业务8398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3226件、国内经济合同公证3358件、涉外民事公证1673件、涉港澳台公证141件),没有收到一件有效投诉。
2010年以来,我局逐步完善投诉处理登记制度,所有有效投诉案件均进行登记、建档,通过规范对投诉和咨询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律师、公证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律师、公证员及投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局将各部门行政职能、行政执法种类、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以公开栏、司法行政网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将办事程序、办事期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等上墙公布。
(四)不断完善劳教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机制,收治工作规范有序。按照劳教人员日常管理“六规范”要求,采取平时检查、统一考核和周一小查、月一评比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推进了所政管理规范化。创立了海口市劳教(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和诊断评估实施细则,填补了我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空白,促进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制度化。在实施过程中主动协调公安部门做好配合,并加大检查力度,使其真正得到贯彻实施;狠抓场所安全管理,坚持每月场所安全研判制度,严格落实“三级”和 “三查”排查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00多次和尿检800人次,成功完成了3批次130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工作。
(五)不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安置帮教社会效果显著增强。创新工作方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海口市区级安置帮教工作考核评估和海口市镇街安置帮教工作考核评估工作机制,实施政府、社会、家庭联合帮教和帮扶。在全省率先创立了与市法制教育中心结业学员实行面对面交接的帮教工作新机制,该中心的结业人员由辖区安置帮教组织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教,68名结业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六)加强规范化管理与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质量
为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先后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表》,把监督案件范围分为必须监督、重点监督、依申请监督等三种监督案件种类,做到从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再到案件的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各个工作环节都实施监督。同时,对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疑难案件或者有较大争议的案件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涉访案件等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评案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承办的具体方案,从源头上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质量。通过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深入落实,承办人员的办案责任心和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办理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今年,法律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74件,4087人获得援助,解答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500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1107.4万元。所办业务无一差错。
(七)加强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坚持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为目标,以年检注册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档案、自律管理,规范职业行为。通过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设立登记和年检注册,对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严格实行执业准入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和年度注册制度、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违纪处罚制度等,对法律服务所实行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市共有14家法律服务机构和68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审注册。
(八)创新工作机制,拓展人民调解领域
初步建立了民事纠纷案件诉前诉中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运用人民调解的方式,调解即将进入或已进入诉讼阶段但未判决的民事纠纷案件;与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协调沟通,草拟了《关于建立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意见》(征求意见中),在海口市旅游委设立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调解组织向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贯彻实施轻伤害刑事案件和情节较轻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积极推行可适用刑和解案件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将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对于作和解处理不致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五类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刑事案件,引导当事人将民事赔偿部分引入人民调解机制。
(九)依法做好干部的选调任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经考察、局党组会讨论等程序,接收安置了8名转业干部,面向全省选调了7名优秀干部,招录了1名技术工人;对去年竞岗上任的14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试用期工作情况的考察,并办理了正式任命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对局机关办公室、基层处、纪检处等重要部门领导进行了调整和配备;此外,还向市公务员局报送了面向全省选调公务员的函和2010年公务员招录计划。
四、完善制度和程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为更好地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各种项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海口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合法、适当,不得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和决策监督制度,出台了《海口市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持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错案(证)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制度等,坚持以制度管人,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来,我局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因执法问题引起国家行政赔偿等情形发生。二是制定和完善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持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错案(证)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制度等,坚持以制度管人。今年我局选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获省检查组的好评。
五、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司法行政管理
为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方面以门户网站为依托,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还通过网站在线回复、开通电子信箱接受市民监督。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项目。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四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六、抓好职位说明书的编写,明确岗位职责
根据公务员局的安排,对局机关、市劳教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岗位设置,为全局126个岗位起草了职位说明书,明确了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项目、工作概述、工作标准、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及转任及升迁的方向。职位说明书的草拟,为将来公务员录用、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提供了基本的依据。
七、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及定期清理工作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的监督管理,制定了《海口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需经局法规处法核后向市政府报备。
今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0】24号)精神。组织人员对涉及我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颁布实施,已对相关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故建议废止市府【1988】43号(批转市司法局关于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机构的报告的通知)及市府【1989】76号(批转市司法局关于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并对其它涉及我局工作的7个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初步清理意见,并及时将材料报市政府。
八、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海府办[2010]102号)精神,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主要从行政执法主体、程序和实体的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完成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报告。
九、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由法规处作为复议机构,负责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法规处人员编制4人,在岗3人,能有效开展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履行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应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