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治理_道德治理的特征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22:38:3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道德治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道德治理的特征”。

对道德领域可能产生和已经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一方面体现在当道德失范行为出现之后,通过某种途径对其进行批判和解决,另一方面是要尽最大可能将道德的缺失,化解于无形中。过去的治理因为仅停留在治序而不能进入治道的层面,治序意味着当问题出现了之后再来解决,秩序混乱了之后再来疏导,有时候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忙得不亦乐乎但效果不佳,较难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创新道德治理,最大限度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必须构建道德领域的系统治理思维、方式与机制,促进和激励道德问题的良好治理(善治),通过道德治理机制的形成达到治道的形成。

一、构建道德治理的政治领导机制道德不是抽象的,“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②。道德既受制于经济基础,更体现一定时期社会群体的价值观念。在中国,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判断,理 应成为社会主流道德要求和道德体现。只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判断并不总是能自动地成为社会的主流道德状况和体现。在封建帝王时代,正统的道德标准维护了封建王权统治,却因为封建帝王所推出并推崇的道德标准,忽略了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最终避免不了道德瓦解的结局。可见,主流道德标准的推出,离不开政治上的统治者,主流道德标准的推崇,也离不开政治上的领导者。在当前,只有存在一个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执政党,方能不断将符合人民利益的道德呼声和要求进行归纳总结和推出,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方能在政治上确保道德治理的正确方向。换言之,道德治理的政治领导,就是对道德领域可能产生和已经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预防和化解,确保主流道德标准和道德发展,能够体现和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对道德领域问题的治理,不仅在于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更在于加强和厚 植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增加人民群众的利益福祉。党的政治领导与道德治理应相互协调共同促进,通过党的领导作用的充分发挥,确保道德治理的有效性得以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紧密相连的。二者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必然体现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如果治理体系和能力不能得到现代化的推进,则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尚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又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助力,抛却现代化层面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很难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的。延伸来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执政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践密切结合过程中所产生和发展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的生成和发展,自始至终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又具体划分为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而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在总体上服从和服务于政治领导,政治领导上的缺位和松散,必然会带来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上的涣散和滑坡。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是增强党的执政地位的核心和根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本质上来说,是巩固和增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战略举措。构建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体现自身执政地位和进一步增强执政能力的政治发展战略,包括道德治理在内的治理体系的构建和提升道德治理水平在内的治理能力的推进,均需要在党的政治领导之下来进行,将“促 进社会普遍精神上的进步和将现有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价值组织起来,以便对公共事务发挥最大的效果”③。因此,加强道德治理,需要确立道德治理的政治领导。从 道德形成的内在机理 来说,道德不是自发形成的,它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必然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作为上层建筑范畴之一的道德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不代表以各种物质力量或实体形式作为载体的经济表现形式,能够直接作用或辐射于以个人或者集体内在的思想道德。例如,在一定的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实体内的个人,依然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而在当前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呈现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情形下,思想道德领域中的主流和支流并存的局面也应时而生,这里的主流依然是以维护公共道德持续向善向好发展为目标,以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为宗旨,而支流则呈现出参差不齐的道德水准,有的甚至是以崇尚享乐主义、盛行奢靡之风等破坏道德治理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行为作为价值观念的101丢弃或丧失了社会情感和社会信任,社会可能会出现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之局面,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将会呈现滑坡甚至倒退。进一步说,人的行为来源于其思想和精神的掌控,不同的人其思想及行为的表达方式会有所不同。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深入,人们的交往方式由熟人社会的天生信任向陌生人社会的后天信任快速转变,先天到后天的转化和矛盾也带来了精神层面种种不适应以及产生新的矛盾,而社会信任重新构建则能够化解和避免冲突的发生,在不同群体之间搭建一座桥梁,增强交流互信。社会信任的树立有助于提高人们整体社会公德水准,通过社会信任的建构可将个体道德认知的缺陷加以修复和完善。因此,有效解决公共空间领域的德性危机,不应简单从规制人们行为的角度出发,而应注重发展和培养社会信任的直接或隐性引领,使社会成员能够在情感和观念层面达成共识,以此为道德治理的社会维护提供基础性支撑,实现社会交往的向善性发展,促使人们的公共道德认知、公共道德情感在社会公共交往活动中的真正变革。因此,注重发展和培养社会信任,提升道德治理的社会维护力度,需要建立共享式交往,在共享式交往当中,使社会民众在共建共享的发展 过程中享 有更多的归属感和获有感,从而维护道德建 设的存在场域和提升道德发展存在场域的质地。在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社会趋势已经不可逆转的情况之下,社会自身需要在广义的陌生人社会下建设一个能够情感共享、信息共享、活动共享的熟人社区,“金河湾社区作为新型居住小区,居民大多来自五湖四海,邻里之间互不认识。社区整合各类资源,利用现有的楼道大堂,推广‘邻里议事厅’模式,让老百姓以‘唠家常’形式‘说说话、谈谈心、明明理、支支招’,把诉求反映出来,促使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通过‘邻里地图’上社区骨干的辐射带动作用,越来越多的居民找到和扩大了自己的‘朋友圈’”⑦。当一个社会出现了千千万万个熟人社区之后,在熟人社区当中所获得的共享式体验也会潜移默化到所谓的陌生人社会当中去,陌生人社会的不适感将荡然无存。注重发展和培养社会信任,提升道德治理的社会维护力度,既需要通过以信息化、网络化为主要手段的科技交往模式来促进陌生人之间的联系与互动,更需要注入人力的因素在科技空间中加大信息审核、预防信息漏洞等。以网络空间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科 技空间,实际上是人类活动场域的一种高科 技延伸,但是,网络空间的一言一行并不是真正的所谓虚拟化的言行,它实际上是每一个真实的个体依靠网络所传递的实际性言行,如果这些言行的不真实、不谨慎和不自控肆意泛滥,那么人们对于网络的不信任也会自觉不自觉地被带到现实生活当中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因此需要从治理的角度加大 对科技空间的道德治理,避免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而带来的社会信任的不足。

三、加强道德治理的法治保障机制建设道德治理 属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范畴,《关于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谈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时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⑧。这说明,道德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道德自身在道德治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表明,道德治理本身不排斥或者说本来就需要用既有的公共道德存量,来牵系那些处于变化和消失之中的所谓变量。比如说,当我们都在探讨和反思社会上的见义勇为事迹,愈来愈少而为之感到痛惜时,甚至见义勇为基金的设立也未必会带来见义勇为行为的正相关时,我们是不是可以加大力气宣讲那些平凡生活之中屡见不鲜的助人为乐事迹,弘扬那些可以以小见大的助人为乐精神。换言之,通过社会正能量、社会正风尚和社会正气的大力传播和弘扬,抵制和消弭社会中业已存在的那些歪风邪气和负能量。不能将道德主体排除在道德治理主体之外,通过以德促德、以德带德、以德治德的方式和做法,符合社会控制的内在机理,是治理现代化的有机体现。《决定》所指出的“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⑨,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指出“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再多再好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不知耻者,无所不为。’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⑩。法治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在道德治理的过程当中,自古以来就有“引礼入法、礼法结合”的动态协调机制。在新时近些年来,广东发生的“扶起老人反被诬陷”事件,将高中生的无辜和老人的失德进行了年龄穿越和德龄倒挂,南京发生的“副教授聚众淫乱”事件又折射出了“失德”和“师德”之间的衍生性矛盾,而“小悦悦事件”更是牵发了一个民族的时代伤痛,但即使有切肤之痛,也“要用良知的尖刀来解剖我们身上的丑陋”①。可见,现有的道德失范、失序与失根已经是现实社会中的一种既有现象,而对它的重新治理,不仅是一个关系道德缺失问题的消解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治理体系和能力的提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问题。何谓治理?治理既是一个本体论层面上的概念,也是一个价值论层面上的概念。从本体论上说,它指的是执政党-国家(政府)-社会面对系列国家事务,采取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多管齐下的综合手段和措施,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系列突出问题进行预防和解决的过程。这是一种治序意义上的治理。对于治理本身来说,它既包括国家层面上的治理,也包括社会层面上的治理,还包括各组织内部层面上的治理。从价值论上说,治理是一个不断与时俱进地将不符合国家的现代性发展本义的治国理政方法手段和社会事务处理方式进行改变和革新的过程。这是一种治道意义上的治理。从价值论的意义上来讲,在治理二字本身固定不变的情况之下,治理概念的内涵会随着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变化而不断加以更新,可能这个时代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在一定时期之后将会成为制约性因素或带来矛盾和问题。道德治理指的是,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采用治理的方式和途径,对道德领域可能产生和已经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预防和化解,并在此基础上建构起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判断,使民众形成自觉的道德认知和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道德103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3,是当前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提高国家软实力的战略定位。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14。物质文明是国家的硬实力,精神文明是国家的软实力,文化形态和层次作为精神文明的一种体现,就是国家软实力的表达。“它和物质性力量等硬力量有着一定的区分。物质性力量往往是通过使用器具、武力、暴力或凭借这些物质力量的威胁等,对相对人形成的一种迫使力。它既可能是因为双方力量的不均衡,而使得力量弱小的一方在力量对抗之中落败而被动地选择服从。也有可能是因为双方力量对比的悬殊,而导致相对人在身体上主动放弃对抗而变得服从和接受支配。还有可能是因为一方的压倒性力量存在,而使得另一方在意志和精神上消弭了反抗而主动地附和对方,所谓‘俯首称臣’就是这个意思。物质性力量的优点十分明显,但是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意即,它虽在‘攻城拔寨’获取物质性资源的过程中,显得劲道十足,但是在收拾和鼓舞人心的功用方面,却并非是和‘攻城拔寨’一样齐头并进。而软力量和硬力量之间显然存在着区别,它们的不同在于,软力量并不是依靠物质性器具的大量汇聚,而获得一种支配性存在,也不是依靠威慑性的物质实力而获得的一种服从。它是一方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从而将传播义理、树立模范、弘扬正气、荡涤糟粕、清洗灵魂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进行构建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它不需要雄兵百万,却可以四两拨千斤;它不是洗脑,但却可以深入灵魂;它没有惊雷的震撼,但却可以春风化雨;它不需要俯首,但却可以令人心悦诚服。软力量,看似软,实则比硬力量还要硬。软力量,虽然软,但是比硬力量的建设更要费时费力。软力量一旦建成,将会在硬力量达不到够不着的地方,发挥出巨大的力量性作用。”15如果人的思想观念和文化精神这些软力量,不能和日新月异的物质文明发展相得益彰,甚至是形成了阻滞性掣肘,那么即使在治序的方式和手段上运用得再娴熟和繁多,那么也有可能会出现治标而不能治本的状况。例如,“东莞扫黄引发的舆论波澜,与扫黄本身一样令人关注。其中,有一些论调令人惊诧莫名:认为卖淫活动是‘市场需要’,论证色情产业‘有益无害’,甚至主张中国搞合法红灯区。这种声音,不管是闭门造车想出来的,还是为了在公开场合博取眼球,抑或是纯粹的网络逗闷子,都值得深思。”16这些人的精神层面和思想观 念上的问题,需要通过精神和思想层面上的方式和方 法来进行 解决。治理包纳了秩序恢复层面上的治序,道德领域相关问题的治理,秩序恢复层面上的治序需要进一步得到保留和重视,在这样一个基础上,方能实现对任何造成道德失范现象的不良和非法行为,进行惩治和处理,通过外在强制力使社会秩序得到良性恢复。只是,单纯的治序还不能说明治理能够进入到一个现代化的层面,道德治理的现代化在继续注重治序的同时要更加关注治道,这里的道指的是通往人心的大道,是人们心中对是非曲直、善恶美丑的基本价值观念判断,和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未来中国社会的美好向往。治道既代表着规划和引领,更预示着顶层设计和未来设计,它防患于未然,也消弭症候于无形中。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当下,需要注重道德治理过程中文化引领人心的重要作用。通过文化价值和文化功能的持续性影响,带动道德认同观念和道德治理理念的生成和升华。加强道德治理,需要深化提升道德治理的文化引领机制。一方面,要将传统思想文化中的精华继续传承和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还要将适应新时代发展特点的文化形式和思想文化内容进行积极创建,例如,“桂城江滨社区‘读书会’成立四周年以来,会员齐聚一堂学习研讨,随着‘读书会’活动不断开展,彼此熟悉了,畅所欲言取代了尴尬害羞。大家相处得好 像一家人,每次活动都充满欢声笑语和文化气息。社区以这种别开生面的活动方式向居民传授道德、文化等,让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文化大餐,营造和谐社区的文化氛围”。17同时,也要充分尊重人民大众作为文化建设的主人翁,创造高尚文化内涵,引领道德治理的精神动力。人民大众作为文化引领的主体,其内生驱动力得到不断有效地激发,符合道德治理需要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和道德成长力量来自于人民大众的基本原理,也符合草根民众的道德感染力比社会精英更加强大的基本规律。像诸如中国好人、感动中国的人物,绝大部分是平凡的人书写的中国故事,但是这些草根故事里面也有着巨大的文化引领作用和道德促进功能。结语综上所述,在治理思维方式现代化转变和提升的条件下,需要对道德问题的治理进行整体性、联动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协调推进,从而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使得道德发展水平和状况达到一定的高度。这既是执政党长期执政、科学执政的基本政治目标,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既是社会成员的集体需呈现。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之下,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屡禁不止,它们集中表现为权力的腐败对于社会道德的破坏性影响。正确科学有效地行使权力是推进道德水平朝着文明方向不断行进的政治方略之一。对道德进行治理,在政治上执政党首先要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以及全体党员的先进性,通过先进政党和先进分子的率先垂范,来促进社会公德的整体向上。政治领导及于执政党本身之外,还及于执政党所代表和领导的人民大众。对于道德治理的政治领导来说,其必然要通过各种政治权力机构和系统的运作,使得社会公德的状态呈现出一种以维护人民大众根本利益所需要的道德治理局面。这符合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党宗旨之本义。在政治领导之下,国家这一合乎理性的最大最完备的公共权力存在,便可以施行于“把个人的目的变成普遍的目的,把粗野的本能变成合乎道德的意向,把天然的独立性变成精神的自由;使个人以整体的生活为乐事,整体以个人的信念为乐事”④的状态。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执政党的政治领导必然要深入到以道德文明程度作为体现的政治建设当中来,政治领导机关发挥其特有的政治功能和宣传优势,精心凝练适宜中华民族整体主观道德要求和客观道德水准的价值观念,通过树立和弘扬八荣八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从政治领导层面将道德治理以理念规范的形式彰显出来,为道德治理的长效化提供支持,使得道德建设能够在党的领导之下,确保道德发展水平的整体进度。

二、夯实道德治理的社会维护机制在道德治理的过程中,首先要确保治理过程的政治领导,通过政治领导来引领社会,但是在社会群体阶层化和社会观念多元化的当下,局部道德失范现象的纠正还必须依赖于社会自身的自我调整和修复。政治领导集体的身体力行和率先垂范体现出了道德治理的模范带头作用,而广大社会成员的跟进在呈现政治领导机制作用得到发挥的同时,也体现出了社会维护的自身力量。例如,市场经济建设仍将持续与深入,由此而带来的计划型、国家型社会向市场型、市民型社会的转型将深化和持久,也由此出现了道德领域的一些分化,导致道德滑坡等系列不良现象,影响了社会的文明程度,进而影响了小康社会的形成。但是,“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这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共享要求,又使得道德水平的提升和维护必须有赖于社会主体自身。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社会共建与共享途径的挖掘,使得道德治理的能动性充分发挥。因此,加强道德治理,需要夯实道德治理社会维护机制。在社会成员不断发生流动从而导致过去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的条件下,社会成员自身的安全和谐稳定需要促发了其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也要对公共道德体系进行自我生长和维护,这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本来之意。社会信任和社会情感作为人们之间交往的一种粘合剂,为人们精神领域的意识行为活动提供了外在的软环境。它是人们交往过程中基于某一层面的社会 认同而获得的,其不仅仅是一种工具性资源的体现,它更体现出的是人们在追逐自我生存利益的过程中对公共空间的维护程度。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带来了公共空间领域的德性危机,这种危机产生的原因在于交往活动中表现出的价值的多元化趋势,交流的共识性减弱,情感的共鸣性不强,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或淡化了对共同精神领域价值追求的实现,也无形中增加了社会交往的成本,同时也影响了道德水平的提升。“当代道德危机是道德权威的危机,人们无从找到这种合理的权威”⑤。从根本上来说,社会 情感的短缺、社会道德权威的迷失一定程度上的根源是来自于社会信任的缺失。社会信任缺失的原因比较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由于长期以来以地缘为特质的生存方式使得人与人之间在信息沟通方面有了更多的机会和较大的可能,人们在以亲戚、邻居、老乡、同事等的熟人交际场中共享利益、共担信息,较易产生信任感、认同感,彼此之间有着更多的“礼尚往 来”,呈现出和谐融洽的交往氛围,纵有不道德的行为和言语发生,多半基于熟人圈的舆论压力及时收敛或事后弥补或杜绝再犯。而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传统社会那种经验感受性、熟人传递性累积出来的个人诚信品性的所谓‘私信’,因无法在陌生人社会中得到快速检验以满足人们快速了解和把握市场主体诚信信息的需要,而被现代社会专业化和普遍化的‘公信’替代”⑥。其次,在社会转型期中,地缘关系的改变拉大了人们之间的距离,这种距离不仅是空间意义上的,也是心理和精神层面上的,同时,分工的精细化和复杂化使得人们通常集中于自身所属领域行事,对其他领域较少涉及而往往导致信息不对称,在精神交往领域呈现出封闭性的特点,此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在扩大了人与人虚拟交往空间和范围之时,却也导致了人们面对面交流的疏远。要,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更是文化软实力目标的内在要求。对道德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治理,需要进一步在政治领导、社会维护、法治保障、文化引领上着力,更好地构建和夯实能够显著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道德治理体系和能力。由政治领导、社会维护、法治保障、文化引领组成的“四位一体”道德治理体系,能够提供体系化治理的主要措施;由政治领导、社会维护、法治保障、文化引领维系的“四位一体”道德治理公共参与,可以基本满足社会成员集体维护的动力需要;由政治领导、社会维护、法治保障、文化引领部署的“四位一体”道德治理安排,必将形成全面总体布局的基本保障;由政治领导、社会维护、法治保障、文化引领创建的“四位一体”道德治理文化发展,符合持久深入可持续的文化心理向度。中国社会道德治理达到一种政治领导、社会维护、法治保障、文化引领“四位一体”的四大机制协调联动、平衡发展,道德治理不断向好的善治图景终将到来。引礼入法、礼法结合”也有了新含义,那些能够引领社会道德水平朝着向善向好方向不断发展的道德观念和规范,成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规范的一部分,获得了法治的刚性和稳定性。“德治和法治的差异互补性构成了两者结合的逻辑前提。在逻辑上蕴涵着一个前提,即法治和德治不是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因有差异而能互补,因能互补而需要结合。正是这种差异互补性构成了两者结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德治与法治的价值互补或重叠使两者的结合具有了实践的合理性。”11需要强调的是,德治和以往的道德说教和道德宣讲存在些许区别,道德的说教和宣讲很多时候确实能够起到弘扬正气传播社会正能量的作用,只是说教和宣讲之后所带来的社会正能量,也可能会因为这些能量不能依存于一个有效的载体之中而导致能量的耗散,这个有效的载体便是法治保障的力量。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小康社会也必然是一个法治社会,“坚持依法治国”这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原则和理念,和法治对道德治理领域的嵌入功能,也使得道德治理的过程,离不开法治的参与和保障。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树立和运用,保障道德治理手段和措施的稳固。增进道德治理水平,需要加强道德治理法治保障机制建设。加强法治保障机制意味着我们需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四个环节都要增进法治在道德治理领域的共建和参与。从立法的角度来说,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作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基本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作为地方各级具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作为国家各部委和具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颁布的规章等,各个层级的法律规范都要将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观念、道德原则纳入其中,必然会增强道德治理法治保障的可行性。从执法的角度来讲,有了立法上的先行,执法上的跟进便是顺理成章之事。法律立得再好,弱化的执法也会导致法治保障功能的削弱。社会公德治理的法治保障使得道德的法制化还是法制的道德化成为了一个伪命题,“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自古以来已有的道德规约在德治和法治并行的今天,不仅需要依靠道德宣讲和说教来动员社会成员不以善小而不为,还要依靠法律的手段依法执法来抑恶扬善。从司法的角度 来看,司法机关 应该充分 运用司法手段 对诸如“彭宇案”、“成都女司机变道遭男子暴打案”等案件进行真相还原和法律裁判,通过公正司法的及时合法介入,有效保障社会正义得到弘扬。同时,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定纷止争的最后一道铁闸,司法不公的危害力不仅仅是对法律规范的亵渎,更是 对 社会公正信仰的破坏。可以设 想,作为公 平正义守护者的司法官,如果背后却行着不公不正之事,其所带来的对社会公众原本期待的公正价值的冲击性破坏是不言而喻的。从普法的角度 来谈,自2 011年3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时起,我国有法可依的状态已基 本达到,但是法治社会的形成有赖于全民守法。守法的关键并不完全在于社会成员对现行法律体系的基本掌握,因为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不可能做到悉数尽知的,守法的关键更在于社会成员法治意识的形成,以及在此基础上法治思维的培树和法治方式的践行,而这些离不开普及性的法治教育,也就是普法。通过普法使得国民对道德领域相关法律认同和遵守的法治思维集体形成,继而能够有效地避免和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的频发。通过普法使得民众对涉法道德失范行为进行惩治的法治方式,产生集体的适应和习惯并灵活运用,继而能够出现愈来愈多的类似于“北京朝阳群众”的这样自发和自觉维护公共场域遵德守法的个人或群体。

四、提升道德的文化引领机制的质量通过道德治理政治领导机制的构建,能够将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道德呼唤和道德需求进行总结和提 炼,从而引领社会的道德 建 设和发展。通过 道德治理社会维护机制的夯实,能够恢复社会 情感和社会信任的本来面目,从而提升陌生人社会的共享式体验。通过道德治理法治保障机制的加强,能够用法治的刚性弥补德治的柔性,从而增进“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治理力度。但是,道德治理的“现代化是与现代性紧密相连的。……现代性的问题归结于人的问题,社会的现代化归结为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或人的现代性关键是人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或者说是人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现代性。这是现代化的本质与核心。所以说,现代化不仅是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现代化,而且更是思想文化、行为方式的现代化”12。人之思想文化的现代化,能够引领其行为方式的现代化,这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就是说在进行道德治理促使社会文明程度提高过程中,人的全面发展,“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

下载道德治理word格式文档
下载道德治理.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