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 作 总 结_草原补助奖励机制评估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22:29:1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阿克苏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 作 总 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草原补助奖励机制评估”。

2011年阿克苏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 作 总 结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6日

2011年在自治区畜牧厅的大力支持下,阿克苏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经济工作座谈会议及国务院第128次常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这一核心,把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做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高位推进;地区畜牧兽医局、地区财政局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引导宣传,全面细化管理,通过认真组织,分工协作,积极筹划,全面部署,使草原补奖机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1年全地区完成草场禁牧820万亩,草畜平衡4093万亩,牧户信息录入13558户,承包草场4353.56万亩,占天然草原可利用面积的87%,草场承包合同书换发7412户,占53.07%。县(市)计划配套资金881.16万元,到位资金363万元;计划建设管护站23座,现已采取各种形式建站16座;已上岗管护员60 人;完成大型标志牌建设12个,宣传牌301个。已发放补奖项目资金8958.07万元,完成总资金量的75%;实现禁牧区转移牲畜43.05万头只,草畜平衡区减退牲畜12.58万头只,基本实现预期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草原补奖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阿克苏地区各级领导充分认识补奖机制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生态立区,民生为本”的原则,全面推进国家补奖机制政策的落实;为切实做好全地区补奖机制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原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穆铁礼甫·哈斯木同志担任组长,地委、行署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地区相关委、办、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阿克苏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方向。二是各县(市)相继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三是建立了地、县、乡、村四级管护责任网络,落实了工作责任和目标。四是地区及各县(市)将补奖机制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常态化目标管理。由于全地区至上而下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实施方案科学,并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责、协调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地区实施补奖机制工作得到有效运转。

2、召开启动大会、层层落实责任

地区补奖机制启动大会于2011年7月22日顺利召开,原地委委员朱政同志主持启动大会,地区八县一市分管领导、地区补奖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草原业务人员等90余人参加,地区分管领导对草原补奖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全面安排部署,签订了责任书,此次会议标志着阿克苏地区补奖机制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县(市)陆续召开启动大会,并与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3、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

为全面了解地区各县(市)草原承包、人工草场、牧户总数、放牧牲畜及良种畜等基础数据情况,把基础工作做扎实,地区指导各县(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摸底调查工作,通过近两个月的摸底调查,使各县(市)基本摸清了家底,为《实施方案》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科学依据。在制定工作方案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做到“底数不清的不做方案、有失公平的调整方案”的原则,力争使工作方案既有科学性,又充分体现公平性,防止补奖工作出现两级分化和“垒大户”现象发生。

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地区与各县(市)开展了方案的制定工作,按照自治区一区一案的工作要求,制定了《阿克苏地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内容涵盖八个分项方案。先后与自治区对接3次,与县(市)召开对接讨论会4次。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对接讨论,形成了地区和县市《实施方案》。报经自治区审核通过,由行署下发实施,各县(市)实施方案,报地区审核后,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下发实施。

4、签订目标责任,明确责任主体

禁牧、草畜平衡是补奖机制项目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补奖机制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地区认真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从草原牧区实际出发,狠抓责任落实,按照“谁禁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由县、乡、村与牧户逐级签订责任书,把禁牧与草畜平衡管护责任落实到户。其中地区与县(市)签订9份,县(市)与乡、镇签订101份,乡、镇与牧户签订合同书4332份,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要遵照补奖机制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内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及时向承包者宣传国家实施补奖机制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义务;草原承包者必须遵守自治区落实补奖机制各项规定,严禁在禁牧区内放牧,严格核定载畜量,禁止超载;对违反禁牧和草畜平衡规定的,将由县(市)草原监理所依据《自治区实施(草原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知相关部门减扣禁牧和草畜平衡补奖资金。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为顺利开展补奖工作,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地区制订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在制度建设上,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制定制度、加强监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

为认真落实国家补奖机制政策要求,确保草原“禁得住”,牲畜“减得下”,监管“抓得实”,资金“用得好”。地区及各县(市)结合补奖机制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一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向广大农牧民讲清政策意图,辨明利害关系,增强政策实施透明度,让牧民群众了解政策内容,明白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禁牧区县(市)人大发布禁牧令,县(市)政府发布禁牧通告,向全社会公布禁牧地点、范围和禁牧要求,使广大农牧民明白禁牧、草畜平衡的具体内容。三是针对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完成了“地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地区草场承包实施办法”、“地区基本草原划定实施办法”及“2012年度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实施办法”。四是结合补奖机制工作要求制订了《草原承包制度》《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牧、草畜平衡区管护制度》《禁牧、草畜平衡区巡查制度》等11项规定和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以维、汉两种文字下发执行。五是针对管护要求,实行了禁牧区管护台账制度。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规范了工作程序,而且对实施补奖机制工作也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2、严肃纪律,落实制度,确保补奖资金安全

为做到补奖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和准确,地区认真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实行了补奖资金“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做到了补奖资金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为使补奖资金能够全部兑付到牧民手中,地区根据自治区补奖机制资金使用具体要求和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阿克苏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资金管理办法》,办法主要针对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基础工作、资金管理、任务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3、把握政策,兼顾公平,实行上封顶下保底

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虑禁牧面积、涉及牧户数量、禁牧补贴资金数额等综合因素情况下,以资金不超发、不节余,不引发群体事件为基础,在保证公开、透明、补助合理、符合实际的前提下,制定了上封顶标准,全地区实行上封顶为承包草场1万亩(包括1万亩),对纳入禁牧范围且禁牧面积不足1万亩(含1万亩)的,按每亩5.5元标准兑现补奖资金;禁牧面积超过1万亩的,超过部分的50%以“一卡通“形式发放,剩余50%的补助作为草原保护建设专项资金,在牧户进行棚圈、饲草料地建设和畜牧业发展时支取使用。全地区未实行下保底政策。经调查,广大农牧民对此项政策均表示满意。

4、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实行村级公示制度

国家实施补奖机制政策公布以来,经过持续的政策宣传和解读,牧区干部群众对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广大牧民对政策真心拥护、欢迎,实行禁牧、草畜平衡的积极性和愿望空前高涨。为维护好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补奖机制政策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充分增强落实政策的透明度,体现政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了补奖机制资金发放村级公示制度,在公示过程中,乡、镇、村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核定禁牧面积、草畜平衡面积及牧户名单等相关数据,并报县(市)审核。县(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草原监理所按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全过程地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经7—10天的公示期后,乡(镇)政府召开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大会,财政所以现金或“一卡通”形式将补奖资金发放到牧户手中。

5、人工种草、舍饲圈养,积极争取信贷支持

按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要求,草原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必须施以相配套的人工种草、畜牧良种、舍饲圏养、以及信贷支持。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配套制度,才能保证禁牧、草畜平衡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地区自实施补奖机制以来,认真做好人工草场、引进良种、舍饲棚圈建设及信贷支持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职能作用,建立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的工作制度,我们制定了《阿克苏地区人工草场建设制度》、《阿克苏地区畜禽改良工作制度》、《阿克苏地区农区舍饲圈养棚圈建设工作制度》及《发展畜牧业农村信贷制度》,有力推动了全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实施。

(三)夯实基础工作,落实各项任务

1、大力开展草原承包经营工作

阿克苏地区天然草原总面积为5308.65万亩(可利用面积为5003.08万亩),占全地区总土地面积的27.3%;为认真落实草场承包工作,各县(市)始终把完善草原承包作为落实补奖机制的前提和基础,与基本草原划定、牧户信息录入等基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工作。针对草原承包工作遗留问题多、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地区及县(市)积极协调,共同组成专项工作组,先后调处解决了乡村草原纠纷20余起,为顺利开展草场承包工作扫清了纠纷障碍。在重新换发草场承包使用证的过程中,地、县两级共抽调158人,成立了草原承包和换发草原使用证及签订承包合同书工作组,对已承包的草场,逐户清查、核实,重新测量、复核承包面积,换发自治区统一印制的草原承包合同书,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目前,全地区已承包草原4353.56万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87%,承包草原牧户12734户,其中:单户9819户,承包面积3065.88万亩;联户3户,承包面积10.20万亩;集体2912户,承包面积1277.45万亩,全地区尚未承包草原面积649.52万亩,占可利用面积的13%,未承包原因:一是草原使用界线争议未解决;二是草场退化严重;三是草场无水源,饮水困难、生活条件差;四是处在水源保护地和自然保护区。对未承包的草场,地区及各县市制订了《2012年草场承包实施方案》,计划在2012年下半年进行调查测量,确定四至界限、面积、等级和类型等情况,核定承包面积,签订承包合同,颁发草场承包证,力争年内完成未承包草场的承包工作。

2、科学划分禁牧区域和草畜平衡区域

针对地区草原类型分布和利用现状,各县(市)认真研究,统筹规划,根据不同类型草场,按照禁牧原则,集中连片,科学划定天山南坡温性荒漠草地和平原严重退化草地二个禁牧片区。同时确定平原区草畜平衡区域,两个区域共计草场面积4913万亩,基本覆盖全地区可利用草场。地区及各县(市)集思广益,攻坚克难,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以手工操作的办法,完成了电子上图工作。

3、全面开展牧户信息电子录入管理

牧户信息录入管理是补奖机制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关系到补奖机制项目能否顺利进行,补奖资金能否发放到位的关键;因此地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草原监理所所长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推进会议、协调会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边培训、边录入、边登录、边解决问题,建立上下互动、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牧户信息的录入,在录入过程中,针对不同情况,适时调整工作部署,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为做好录入工作,地区于2011年5月10日在库车县举办了牧户信息录入培训工作,通过模拟培训,县(市)掌握了牧户信息系统的操作及录入,全面开始了牧户信息的采集录入,并要求县(市)每月上报信息录入进度,地区定期检查督导。截止目前,全地区完成牧户信息录入13558户。

4、认真做好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为切实做好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积极推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解决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中有关问题,在前期工作中地县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民意,征求各方意见,力争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同时,地区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调处各方矛盾,为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做好前期准备。目前,地区及各县(市)已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实施方案》的编制,并结合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草场承包工作,着手准备开展全地区基本草原的划定工作。

5、大力开展草地生产力动态监测

根据自治区草原动态监测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要求,2011年阿克苏地区草原动态监测点从2010年的29个调整为93个,动态监测点遍布地区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地区和各县市共出动调查人员60余人,历时21天,行程21000公里,共完成10个草地类型,93个样地,140个样方的监测任务,地区已将草原动态监测列入对各县(市)目标考核指标。

(四)强化资金管理,兑现补奖资金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做到补奖资金专账核算。地区按照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加强了对补奖资金的管理,并制定了《阿克苏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县(市)财政设立补奖资金专账,进行分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及时拨付资金、准确发放到户。根据自治区补奖机制资金下拨情况,地区财政部门于三个工作日,及时将补奖资金分批拨付到县(市)财政部门。各县(市)财政局根据草原监理所提供各乡镇禁牧面积、草畜平衡面积及牧户名单,将补奖资金分别下达到各乡(镇)财政所,由乡(镇)政府具体实施发放。截止目前全地区已有6个县完成补奖机制资金的发放任务,其余县(市)正在发放过程中,全地区已发放到户补奖资金8958.07万元,占补奖资金总额的76%。

三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为了防止在实施补奖机制过程中出现滞留、套取、冒领和挪用资金问题,地区建立了严格的检查监督制度,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监督作用,认真做好财务专项资金检查审计,完善监督机制,在补奖资金发放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切实防止了违法违纪及草场占有不公等问题,确保了补奖资金落到实处,农牧民权益得到保护。

(五)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管护巡查

2011年地区全面完成禁牧任务820万亩、草畜平衡任务4093万亩,牧草良种补贴资金发放237万元,完成管护站建设16个,配备管护员60名,设置大型禁牧标志牌12个,宣传牌301个,禁牧区已转移安置牧户3440户、14692人,转移牲畜43.05万头(只),草畜平衡区减退牲畜12.58万头(只),已全部落实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并做到了“五到户”,即任务落实到户、补助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

在管护方面,各县(市)已开展禁牧管护巡逻和草畜平衡检查,在转场期对过往牲畜进行检查和清退,对禁牧区牧户和牲畜进行妥善转移和安置。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会和推进会,及时解决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中遇到的的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确保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六)落实保障措施,实行绩效考核

1、认真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根据《阿克苏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为确保补奖机制前期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及时启动补奖机制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整合项目,筹措资金,及时解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护站建设、大型标志牌、宣传牌建设及管护员工资等配套资金,地、县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县(市)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落实前期工作经费80万元、管护站、标识牌建设经费283万元,保证了补奖机制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全面开展督导考核工作。为全面完成补奖机制工作任务,形成检查、指导、考核一体化工作机制,地区畜牧兽医局制定下发《阿克苏地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办法从组织管理、制度建立、禁牧及草畜平衡任务落实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详细制定了考核内容。在检查监督方面,一是进行经常性的业务督查,按照《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综合调研,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成立由纪检、监察、畜牧、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采取进村入户、座谈访问、实地查验和翻阅资料等方式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三是突出抓好绩效考核奖励工作。从落实补奖政策的前期准备、禁牧制度落实、草畜监测、经费落实、补奖资金管理使用、后续产业培育等方面,对各县(市)落实补奖机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为全面了解全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进度,掌握各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地区组成督查组先后10次对八县一市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地区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3、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公布以来,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各级政府高度关切,农牧民群众热切期盼。这既为我们落实政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给我们落实政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为做好宣传工作,地区及各县市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具体政策,以牧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政策,算细账,使广大牧民群众充分了解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重要性和实施内容。截止目前地、县共进行补奖政策电视宣传15次、广播电台政策法规栏目和乡镇广播宣传81次、设立政策宣传服务台44处、出动宣传车54车次、制作横幅153幅、张贴宣传标语13360条、宣传板报142块,编印领导参阅政策汇编300余份,制作民、汉文补奖机制政策宣传册4.2万余份,印制宣传单10余万份,受教育人数达50余万人次,同时,实施了牧户信息录入和草场承包工作的培训,为顺利实施补奖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4、加强地、县、乡三级管护机构及队伍建设

地区在加强禁牧区、草畜平衡区管护工作方面,以注重实效,完善制度为重点,以乡村结合、林草联防为手段,大力开展了管护机构和管护队伍的建设;在实施过程中,一是以村为单位组建了牧民管护队。二是建立了村民、定点管护员监督管护,县乡巡查抽查,业务部门监督监测的联动管护机制。三是加强了与林业部门的合作,实行联防联护。

5、认真做好信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补奖机制项目实施一年来,地区及各县(市)生成了大量的档案资料,针对这种情况,地区及时下发了《关于收集、整理补奖机制档案资料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投入资金,购置设备,认真收集整理补奖机制档案材料,对重要资料如:牧户基础信息、承包合同书换发、资金发放名册等,实行电子化管理。目前,各县市已全部做到信息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补奖机制工作中好的经验及做法

(一)合理设置管护站,配齐配强管护员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针对禁牧区域天然屏障少、路口多,距离长、地形复杂的特点,地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科学设置管护站点,制定禁牧管护方案。一是采取在禁牧草原出入口设置管护站,新建5座管护站,每座面积80 平方米,共投入105万元;二是与林业管护站联合使用6座;三是与边防边境检查站联合使用5座;四是安排专职或兼职管护员60名,其中:聘用牧民专职管护员38名、护林员兼职管护员12名、边境联防队员10名,对禁牧草原进行重点管护。五是专职管护员工资全部由县(市)财政解决,平均工资1500元/月;兼职管护员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助。六是目前16座管护站全部挂牌,管护设备(摩托车、马匹、望远镜、GPS等)工作、生活、通讯设施配备到位并投入使用。七是禁牧管护制度、草畜平衡巡查制度、管护站管理制度、管护员职责等各项制度全部上墙,印制管护巡查台帐,管护员配备胸牌上岗,严格按管护职责开展日常巡查,做到对禁牧区入口每天巡查,边缘区域3天巡回一次,中心区域7天巡回一次,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到巡查台帐,发现违法进入禁牧区放牧的,立即报告县级草原监理所,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建立地、县、乡、村四级管护责任网络,做好禁牧及草畜平衡区的管理和监督。地区、县(市)、乡(镇、场)政府是落实和完成禁牧及草畜平衡任务的责任主体,地、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安排、组织、协调禁牧和草畜平衡管护工作,地、县草原监理所负责禁牧区管护站建设、管护员配备、管护员上岗培训等具体管护工作,乡级建立禁牧管护责任小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禁牧区所属村成立牧民协管小队,不定期对禁牧及草畜平衡区域检查,去冬今春各管护站对过往牲畜严格检查,一律不准进入禁牧区。县(市)畜牧兽医局建立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禁牧与草畜平衡管护,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妥善转移安置禁牧区牧户及牲畜,做到禁牧不减收。全地区禁牧区涉及转移牧户3440户,牲畜43.05万头(只)。为确保禁牧区涉及牧户和牲畜真正退出禁牧区,确保牧户生活水平不降低,畜牧业生产不倒退,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恢复,地区大力推进农区畜牧业发展进程,地委、行署出台了《关于加快农区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全地区农区畜牧业的比重由目前的73%提高到90%以上,通过集中安置、插花安置、就近安置、改扩建牧民住房与棚圈等形式,实现牧民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牧区草原生态明显改善,天然草地植被明显恢复,天然草原保护压力明显缓解。

(四)实施以草定畜,扩大人工饲草种植面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草畜平衡。积极动员农牧民在田间地头及农田防护林种植苜蓿、饲用甜菜、胡萝卜等优质牧草和饲料,另一方面强化科技服务指导,积极推行“三贮一化”饲草综合调制加工技术。全地区粮食作物秸杆利用率达到85%以上。2011年,全地区新植人工饲草2.96万亩,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达79万亩。青贮饲料制作178万吨以上,粮食作物秸秆收储量达350万吨以上,承载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转移减退的大部分牲畜。

(五)扩建养殖小区,开展规模化养殖,发展后续产业。积极引导转移安置牧民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成员,鼓励牧民将补奖资金用于住房、棚圈、饲草料地、购置农牧机械、购置饲草饲料及生产支出,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全力推行舍饲圈养育肥工程,组织牧民开展以农家乐为主的旅游业、民族手工业,开展进城务工和劳务输出,积极发展二、三产业,提高牧民收入。

(六)做好资金逐级拨付、发放的全程的监督和管理

2011年,全地区共获得国家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12028.15万元,其中:禁牧补助资金4510万元,草畜平衡奖励资金6139.5万元,牧户生产资料综合补贴1141.65万元, 牧户牧草良种补贴237万元。资金规模之大,覆盖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为尽快将资金发放到各牧户手中,地县财政部门、畜牧部门分工协作,通过摸底调查、核实草场、登记录入、张榜公示、签订责任书,乌什县于2011年8月,将第一批补奖资金发放到户,在全疆率先完成补奖资金发放工作。

(七)进一步推进草原确权,完善承包和换证工作。草原承包工作是落实补奖机制的关键环节,为完善草场承包,完成承包合同书的换发,地区从2011年6月先后召集县(市)召开补奖机制推进会、协调会6次,安排部署不同阶段推进草场承包和换证工作重点;赴县(市)检查、督导草原承包换证工作5次,召开草原承包合同书换发培训班1次,地区制定并下发《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实施方案》,由县草原监理所负责技术工作,以村为单位全面开展草原承包面积测量、定位和上图工作,针对所辖草场实际情况,采取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步骤,对原承包草原逐户逐片定位、测量、登记、审核,对核查无误的草场,由承包人签字、村委会、乡政府签章后存入档案,输入电脑,实行电子管理,并对承包户的文字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专人管理。截止5月底,全地区完成承包草场4353.56万亩,占总可利用草原面积的87%。总结一年来开展补奖机制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1、掌握草原牧户信息,开展草原监测分析是实施草原补奖机制的工作基础。

2、落实草原确权承包,坚持草原生态优先是实施草原补奖机制的核心内容。

3、强化草原禁牧监管,落实草畜平衡管护是实施草原补奖机制的关键措施。

4、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实行项目绩效考核是实施草原补奖机制的长效机制。

5、实施牧民转移安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是实施草原补奖机制的总体目标。

6、加强领导完善机构,营造宣传舆论氛围是实施草原补奖机制的重要保障。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草原监理人员不足、装备缺乏。补奖机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全地区县级在编草原监理人员112人,平均1名草原监理员管理44万亩草场。同时,县级草原监理机构办公设备、执法设备严重缺乏,目前还有4个县没有执法车辆,这些都将极大阻碍补奖机制的落实。

2、补奖机制配套资金没有完全落实。全地区共需配套资金达881.16万元,需要县级财政予以保障,但目前,还有部分县配套资金没有到位,影响了补奖机制进度。

3、草场承包及承包合同书的换发推进工作难度大。由于以前测量手段落后,技术不规范,没有使用GPS进行定位,面积只是简单的测量和估计,界线也仅以地形地貌确定,在换发合同书重新测量时,出现很多问题,如面积不一致、界限变动、交叉、一地二证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尤其是山区草场,工作量增加,难度加大。

4、牧民就业空间相对狭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禁牧后,一部分劳动力仍从事第一产业,大部分劳动力需要转产转业。由于牧民是一个特殊群体,受传统放牧生活影响较大,长期形成的放牧思想在短期内难以转变,加之牧民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技之长,导致就业面狭窄,难以通过外出务工等方式增加其它收入。另一方面,部分牧民转移后,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未与乡镇农民接轨,社会保障水平普遍较低。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草原监理体系项目建设

按照国家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规划,该项目将要实施5年,需要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物资基础做为支撑;目前,地区及各县(市)草原监理基础设施,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更新,不能适应补奖机制工作要求。

建议:自治区在实施草原监理体系项目上,应足额下拨项目资金,切实更新必须设施。

2、进一步制定推进和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的政策措施

草场承包、换发新证及签订合同是一项复杂而又庞大的工作,它关系到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虽然以前已开展此项工作,但由于技术条件和设备落后,造成一些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和草场纠纷,需要从政策层面给予进一步的明确,以便基层操作。建议:自治区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开展草原家庭承包的调查研究,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草场承包步伐。

3、统筹安排禁牧、草畜平衡区上图工作

按照自治区工作计划,2011年禁牧及草畜平衡工作任务均已完成,已具备上图作业条件,但由于各县(市)没有相应的地形图及上图电子软件,无法制图。

建议:自治区统一考虑配发地形图及上图电子软件,并进行培训。

4、加强草原监理队伍建设,保证各项任务完成补奖机制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这些工作集中压在草原监理一个部门,目前已显现出地区及各县(市)草原监理人员缺乏的问题。

建议:针对各县(市)草原监理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由自治区通盘考虑,统一安排,适度增加草原监理人员编制,加强草原监理的技术力量。

5、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解决问题能力

补奖机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技术上的难点、重点问题,这些问题造成一些基层工作人员,认识不清、理解不透,使之对具体工作无所适从,如:信息录入、草场承包、上图软件等,直接影响到补奖机制工作的进度,成为完成任务的颈瓶。

建议: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培训,统一思想认识,解决难点问题,推进工作进度。

五、2012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一)工作计划

1、完成2012年禁牧820万亩,草畜平衡4093万亩补奖任务。

2、完成新建禁牧区7座管护站、16名管护员设置任务。

3、完成草畜平衡区超载牲畜减退10.79万头只的任务。

4、完成禁牧和草畜平衡资金, 22833户牧户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资金和237万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的发放任务。

5、草原承包面积达总可利用面积的90%以上,完成所有承包合同书的换发工作。

6、完成牧户承包草原定位上图和牧户信息的准确录入。

7、进一步完善补奖机制各项制度及日常督查、考核机制。(二)2012年重点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教育。

2、分解落实任务,开展确权承包。

3、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巡查。

4、严格资金发放,强化监督检查。

5、加强档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6、做好转移安置,确保禁牧成效。

7、强化绩效考核,完成目标责任。

下载阿克苏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 作 总 结word格式文档
下载阿克苏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 作 总 结.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