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观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汉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观念 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
摘要
反腐倡廉,关系百姓福祉,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人民群众往往是从身边一桩桩看得见的小事上,从周围一件件摸得着的实事上,来评价党和政府工作,决定对党和政府的态度。因此,切实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税务工作担负着为国聚财、为纳税人服务的使命,税务工作直接关系到纳税人和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观念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工作中,我们的工作就能够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关键词:反腐倡廉,税务工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的认识达到了新境界,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做好全系统内控机制建设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梳理税务部门廉洁从税良好形象,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各项工作之中。这两个讲话,是税务系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唯物史观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这里,首先要搞清人的含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人,指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人的生命、人权和人的尊严等等,其次,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把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作为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们的长远奋斗目标。
长期以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实践。但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基层税务工作的实际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不相适应问题,主要 1 表现为:一是纳税服务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少数税务工作人员以管人者自居,“以税治民、以法治民”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在纳税服务的过程中要求纳税人为其提出种种条件,满足税务机关和人员的工作需求,一味强调纳税人的对其服从服务,造成了税务执法活动中主仆地位颠倒。二是税务征收服务效率不高,质量较差。少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办事拖拉,对纳税人的合理请求一再推脱,给纳税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严重影响了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心中的形象。有的工作人员不注重学习,专业素质较差,导致在征收和服务环节经常出现差错。三是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少数税务干部没想着真正深入基层去了解情况,他们习惯“坐车”观花,满足于对情况的大致了解、基本掌握,没有去深入纳税户、企业等调查研究、思考问题。四是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违规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强行指定税务代理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损害了税务部门形象,妨碍了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建立,影响了税收服务人民群众的成效,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出现这些问题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主要还是自身原因。一是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观念。二是缺少严明的纪律作风。三是缺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一些税务工作者在思想上、观念上产生混乱,工作上出现偏差,严重阻碍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观念的树立,制约和阻滞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步伐。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使我们的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生命根基,也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重大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
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税务腐败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利用自身执法权对纳税人吃、拿、卡、要,其实质是对纳税人利益的侵害和掠夺。广大纳税人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如果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就会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远,乃至丧失民心。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能使反腐倡廉始终著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保反腐倡廉建设的方向不发生偏差,确保人民法院向知民意、护民权的正确方向发展。
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公权力,是反腐败斗争的带头人,但也可能成为腐败的主体。如何使领导干部和法官保 3 持廉洁自律,始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利于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及时对领导干部不廉洁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防止小错变大错。
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根本力量,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更好为国家聚财、为纳税人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利于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为国家聚财、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真正的实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
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税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指导税务实践、推动税务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要紧密联系税务工作实际,最大程度地发挥税收的“为国家聚财,为纳税人服务”作用。具体而言,我们在税务工作中要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要认真落实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税务和法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依法办事、依流程办事在税务机关要完善决策机制,4 凡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先都要广泛征求纳税人意见,不能由我们执法者自己说了算,防止因决策不当、政策失误带来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要规范税收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执法考核和过错追究力度。要深化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确保权力透明运行,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要坚持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要改变以往那种高高在上的做法,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纳税人的期待,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要继续更新服务理念,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抓好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的核心业务,更好地指导纳税服务工作开展。要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平台,改进管理方式,以纳税人为导向优化征管流程和资源配臵,精简涉税资料,简化办税环节,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要加强评价考核,建立健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促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三是要坚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使纳税人在国家政策框架下真正享受到税收支持。要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更多地站在方便纳税人的角度考虑税收工作的具体措施,健全纳税人诉求收集、分析和响应制度,加强税收法律救济,探索建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仲裁机制。要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 5 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完善税收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等问题。
四是要坚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坚持推动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广大干部在本职工作中建功立业。要以治理庸懒散等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努力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的税务机关。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要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进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断为税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汉寿县地方税务局:黄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