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排_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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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发[2011]8号签发人:廖 庆

关于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体要求和部署以及12.3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奇葆书记关于“环境治理要向基层、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攻坚克难,一抓到底”的批示精神,按照崇州市委、市政府和市治理办要求,进一步扎实做好我镇治理工作,经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提早为2011年治理工作作好谋划,力争取得新突破,特制定如下江源镇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廖庆为组长,镇长晏碧如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书记王波、党委委员李少明、江兵为副组长,成员由镇整治办、经发办、综治办全体成员组成。1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党委委员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有胡云青、张波、黄玲、伍晓彬,办公室日常管理事务由胡云青负责,张波、伍晓彬负责日常巡查,黄玲负责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大扬尘污染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大力整治建筑施工工地、道路交通施工工地、沙场通道扬尘污染。镇政府成立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落实专人负责该项整治工作。

具体管理标准和要求:(1)工地采取进出口通道进行洒水、冲洗、除泥。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扬尘治理。(2)加强行道树清洗,清洗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到各村和社区,确保效果。

(二)加大镇容秩序管理力度。

镇整治办、综治办继续巩固主要街道镇容镇貌管理成果,加强背街小巷出摊占道、流动商贩的监管。取缔沿街叫卖、出摊占道、越门经营,加大对赶集期间镇容管理力度,场镇管理人员实行无缝管理。

(三)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探索市场化运行管理机制。

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场镇街道,综合市场和临时占道街道的清扫保洁力度,加强垃圾清运和中转房的管理,保证生活垃圾及时清扫、及时清运,及时清理垃圾房(垃圾桶)和中转房。全面实施农村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在个别村(社区)开展试点工

作,积累、总结经验,逐步向全镇其他村(社区)推广。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对市场化保洁公司的指导和日常监管,确保环卫保洁质量不断提升。

(四)切实加大河道治脏治臭力度,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1、加快水环境治理进程。清理河道、沟渠内的污泥、杂物。

2、加强“面源”污染治理。配合农发和环保部门加大对养殖场粪便直排的查处力度,实行粪便沼气化处理排放。

(五)加大违法户外广告拆除力度。

全面规范美化商招店招。进一步加大力度,坚决拆除非法户外广告,特别场镇主要街道和公路沿线的违法户外广告。

(六)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缓解高峰期拥堵现象。

加大车辆乱停放的整治力度,加强场镇车辆停放管理,街道两边、车辆临时停放点要划线规范并设置温馨提示车头朝向,做到应划尽划。创新办法和思路,加强对赶集高峰期车辆管理,改善场镇交通状况。

(七)深入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按照四川省、成都市“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的要求,以及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府办发[2010]93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五十百千”示范创建工作。

(八)加大村、社区院落和林盘治理力度。

在全镇各村(社区)推行院落、林盘自治管理,要发动各村(社

区)的院落和林盘民主选举自治管理小组,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拓展“1元钱”效应,并定期进行星级户评比。建立院落、林盘民情代表议事会制度。

(九)进一步配套道路、市场、给排水管网建设。

加大场镇道路、人行道维修和管理;加强给排水管网建设确保雨污排水畅通;2011年,我镇要规划新建一个标准农贸市场,完善市场内设施,缓解我镇市场管理压力。我镇目前已建近90座垃圾收集房,计划今年还将在各村(社区)新增部分垃圾收集房和垃圾桶点。

(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第三方测评。

2010年,我镇综合测评得分很不理想,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摊位摆放无序,市场内环境差;院落林盘整体面貌脏乱差,管理不规范;公厕设施设备严重缺失、无人管理等问题。针对以上情况,我镇将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测评的周期和内容,组织实施第三方每月对各村(社区)和场镇管理进行一次测评(测评相关内容和标准由镇整治办提供),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确保我镇今年在崇州市测评中取得较满意的成绩。

(十一)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治理投入。

各村(社区)要按照城乡统筹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充分管好和用好“每村20万元”资金,将城乡统筹每村20万元中的30%资金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切实落实好村级环卫设施建设、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公共服务经费。在镇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基

础上鼓励引进民间社会资金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场镇风貌塑造中来。

三、强化问责机制

(一)切实加强村级领导。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必须亲自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工作、布置任务、检查督促。要确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集中精力、具体分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督查和问责机制。

镇整治办继续每周对各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和整改通知,每月对各村(社区)进行一次考核,对照行政效能督查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三)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

大力宣传工作较好的村、社区,引导群众充分发挥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体作用,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指定专人负责对上上报信息,确保每月在《今日崇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栏和公众信息网上一条以上信息;每周一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

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奇葆书记“三个延伸”重要批示精神,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项惠民工程抓好、抓实,切实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江源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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