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第1次_浙江大学继续教育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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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作业

立法简史篇

第一章:外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C)被公认为劳动法的起源,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被视为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A.“劳工法规”

B.民法 C.“工厂立法”(工厂法)

D.行政法 2.(必做)(A)是第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

A.《苏俄劳动法典》

B.苏联《劳动立法纲要》

C.苏联《劳动集体法》

D.苏联《工会及其权利和活动保障法》 3.(必做)英国1802年的(B)被视为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A.《劳资关系法》

B.《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C.《疾病保险法》

D.《职业安全卫生法》

第二章: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我国现已通过、颁布的劳动立法有(AB)。

A.《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章:国际劳工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必做)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建议书,只是供成员国在制定相应的国内法律或者政策时参考,不具有约束力。(√)2.(必做)国际劳工组织和其他组织不同的一大特色是实行“三方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下列各个(类)公约中(A)被列为优先国际劳工公约(即“优先公约”)。

A.《就业政策公约》

B.关于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权的公约 C.关于废除强迫劳动的公约

D.关于禁止使用童工方面的公约 2.(必做)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劳动标准”涉及四类内容,下列各项中(A)不在此范围内。A.保障休息休假

B.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权 C.废除强迫劳动

D.禁止使用童工 3.(必做)以下各项中,(D)属于“基本国际劳工公约”。

A.《三方协商促进贯彻国际劳工标准公约》

B.《劳动监察公约》 C.《就业政策公约》 D.《同工同酬公约》 4.(必做)下列各项中,(D)不属于“基本国际劳工公约”(或称“核心劳动标准”)的范围。

A.关于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权的公约

B.关于废除强迫劳动的公约 C.关于禁止使用童工方面的公约

D.关于劳动监察方面的公约

基础理论篇

第四章:劳动法概述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必做)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专指职工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所规定义务的集体劳动。(√)

2.(必做)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主要是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和劳动服务法律关系。(ⅹ)3.(必做)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指一切劳动,即人们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ⅹ)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下列人员中(D)不适用我国《劳动法》。

A.企业职工

B.个体经济组织的雇工 C.事业组织的工勤人员

D.公务员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下列人员中(ABC)适用我国《劳动法》。

A.企业职工

B.个体经济组织的雇工 C.事业组织的工勤人员

D.公务员 2.(必做)劳动关系的一般特征主要表现在(ACD)。

A.它的当事人双方固定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或雇主)B.它包括在劳动过程中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C.它是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结合的社会关系 D.它是平等性质与隶属性质兼有的社会关系 3.(必做)劳动法的基本特征有(BCD)。

A.劳动法为特别私法

B.劳动者保护法与劳动管理法的统一

C.劳动关系协调法和劳动标准法的结合D.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配套 4.(必做)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其“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ABC)。A.有的社会关系是劳动关系赖以建立的必要前提

B.有的社会关系是为了使劳动关系正常运行而伴随劳动关系发生的 C.有的社会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

D.有的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相关联的民事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5.(必做)下列人员中,(ABC)不属于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A.公务员

B.农村农业劳动者

C.现役军人

D.个体经济组织的雇工

四、名词解释题

1.(必做)劳动法 劳动法,又称劳工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五、简答题

1.(必做)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具有哪些一般特征? 劳动关系的一般特征主要表现在:(1)它的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占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2)它的内容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核心。(3)它是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结合的社会关系。(4)它是平等性质与隶属性质兼有的社会关系。

2.(必做)简述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表明:(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即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关系都归劳动法调整。(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中,仅限于劳动合同关系归劳动法调整。(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非合同劳动关系,即公务员和依法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以及农村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等的劳动关系,不归劳动法调整,而分别归相应的公务员法、农业法、军事法调整。

3.(必做)简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内容。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也可以说,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可表述为以下各项:(1)劳动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六、论述题

1.(必做)试论劳动法是公法与私法的兼容。

(一)公法和私法的基本划分

公法涉及宏观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调整原则是公法不得由当事人协议变更,即公法关系完全依法设定;私法涉及私人(公民个人和法人)利益,即微观利益,其调整原则是“协议就是法律”,即私法关系允许协议设定。民法是私法的典型,行政法是公法的典型,劳动法、经济法则被视为兼有公法和私法性质(或曰私法公法化)的法律部门。

(二)西方国家劳动法的私法公法化 在西方国家,当劳动关系最初由民法调整时,作为雇佣合同关系而存在的劳动关系只是纯粹的私法关系;当劳动关系从民法中独立出来由劳动法调整以后,继续允许雇主与劳动者以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但同时又对劳动关系作出许多必须由雇主严格遵循而不容其自主选择或与劳动者协议变通的规定,如最低就业年龄、最高工时、最低工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劳动基准。雇主在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遵守劳动基准,不仅是对劳动者的义务而且也是对国家的义务。雇主若不遵守劳动基准,就由有关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于是,劳动关系不再只是私法关系,而是一种具有公法关系性质的私法关系。因而,劳动法被称为私法公法化的法律部门。

(三)我国劳动法的公法私法化

在我国,劳动关系和劳动法的公私法性质变化情况,正好与西方国家相反。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实行的是统分统配的就业制度、统规统调的工资制度和统包统揽的劳动保险制度,劳动关系实际上是劳动行政关系的延伸和附属物,属于纯粹的公法关系,因而,这种条件下的劳动法实际上是劳动行政法,属于完全意义的公法。实行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以后,企业被赋予用工自主权,劳动者被赋予择业自主权;劳动合同的普遍推行,使劳动关系的运行和内容越来越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劳动行政职能由对劳动关系的决定和支配,逐渐转变为对劳动关系的指导、监督和保障。这样,劳动关系不再是纯粹的公法关系,而兼有私法关系属性,原来只是公法的劳动法也随之兼有了私法特色。因而可以说,我国劳动法是一个公法私法化的法律部门。

2.(必做)试论劳动法是劳动者保护法。

劳动法首先是劳动者保护法。无庸置疑,劳动法要保护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但是,在总体上它向保护劳动者倾斜。这主要表现在:(1)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中,偏重于规定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义务。可以说,劳动法对劳动者是权利本位,对用人单位则是义务本位。(2)劳动法对劳动者利益,以强行性规范规定只准提高而不准降低的最低标准,使其得到最基本的保护;对用人单位利益,则无这种保护性规定。(3)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实行严格限制,即不仅规定必备的许可性条件,而且规定具体的禁止性条件和限制性条件;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有的国家不规定条件,有的国家则只规定许可性条件而不规定禁止性条件和限制性条件。(4)在劳动监察制度中,监察对象一般只限于或者主要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行为;至于劳动者遵守劳动法的行为,许多国家并不规定为劳动监察的对象。

(二)劳动法之所以向保护劳动者倾斜的理由

劳动法之所以向保护劳动者倾斜,这是因为:(1)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者一般处于事实上的相对弱者地位,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更是如此。(2)在具有人身性和隶属性的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所支配和使用的劳动力,是劳动者生命力的主要内容,承载着劳动者的生存权,劳动力的消耗过程实质上就是劳动者生命的实现过程,在此过程中,对劳动力的任何损害,都直接危及劳动者生存。所以,在法律上,需要特别强调对劳动者的保护。

3.(必做)联系实际,论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基本原则的内涵及其表现。

保护劳动者,历来是各国劳动法所奉行的主旨。劳动法应当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全面、平等、优先和最基本的保护。

所谓全面保护,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是财产权益还是人身权益,无论是法定权益还是约定权益,无论其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哪个方面,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缔结以前、缔结以后或终止以后,都要置于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所谓平等保护,即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其含义和要求包括两个层次:(1)各种劳动者平等保护。(2)对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所谓优先保护,即在特定条件下,当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发生冲突时,劳动法应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所谓基本保护,即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保护。在劳动者的利益结构中,维持劳动力再生 4 产所必要的人身安全健康、基本生活需要等利益属于基本利益,是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保护劳动者首先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利益。

4.(必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起草过程中,关于立法宗旨的表述有“单保护”表述(即表述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双保护”表述(即表述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两种主张。现行法律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请结合这一立法背景,谈谈你对劳动法“维权”宗旨的认识。

“单保护”表述与“双保护”表述,实质上反映出劳动法理念(倾斜保护)与民法理念(平等保护)之间的差异。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第1条既坚持了劳动法“单保护”的立法宗旨(即“维权”宗旨),又强调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即注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对此应予充分肯定。

劳动法是劳动者保护法。毋庸置疑,劳动法要保护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但是,在总体上它向保护劳动者倾斜。这主要表现在:(1)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中,偏重于规定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义务。可以说,劳动法对劳动者是权利本位,对用人单位则是义务本位。(2)劳动法对劳动者利益,以强行性规范规定只准提高而不准降低的最低标准,使其得到最基本的保护;对用人单位利益,则无这种保护性规定。(3)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实行严格限制,即不仅规定必备的许可性条件,而且规定具体的禁止性条件和限制性条件;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有的国家不规定条件,有的国家则只规定许可性条件而不规定禁止性条件和限制性条件。(4)在劳动监察制度中,监察对象一般只限于或者主要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行为;至于劳动者遵守劳动法的行为,许多国家并不规定为劳动监察的对象。

劳动法之所以向保护劳动者倾斜,这是因为:(1)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者一般处于事实上的相对弱者地位,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更是如此。(2)在具有人身性和隶属性的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所支配和使用的劳动力,是劳动者生命力的主要内容,承载着劳动者的生存权,劳动力的消耗过程实质上就是劳动者生命的实现过程,在此过程中,对劳动力的任何损害,都直接危及劳动者生存。所以,在法律上,需要特别强调对劳动者的保护。

第五章:法律关系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必做)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发生的,必须是合法行为,并且其中必须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意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客体是(C)。

A.劳动力

B.劳动条件

C.劳动行为

D.工资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1.(必做)以下各项中(CD)属于劳动法学中的附随法律关系。

A.劳动法律关系

B.民事法律关系 C.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D.劳动服务法律关系

四、名词解释题

1.(必做)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必做)劳动法律事实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所确认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发生、续延、变更、暂停或终止的客观情况。

第六章:劳动法主体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1.(必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我国工会的基本职责。(√)2.(必做)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或雇主必须具有法人资格。(ⅹ)3.(必做)我国工会的基本职能有:维护职能,参与职能,组织职能,教育职能。(√)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下列各项义务中,(D)不是职工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义务。

A.忠实义务

B.劳动给付义务 C.派生义务

D.禁止辞职义务 2.(必做)下列关于劳动者资格的特征的各项描述中,(A)是错误的。

A.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在一定条件下可分别存在B.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同时开始于达到法定最低就业年龄 C.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统一而不可分割

D.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一般都只能由本人实现,不允许他人代理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劳动者资格具有下述(ABC)特征。

A.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统一而不可分割

B.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以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为根据

C.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一般都只能由本人实现,不允许他人代理 D.不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仍可以具有劳动权利能力 2.(必做)我国用人单位团体应具备下述(BD)的特征。

A.它必须是由用人单位强制参加的团体 B.它应当是具有独立性的社团 C.它可以是营利性组织 D.它不得干涉工会事务 3.(必做)以下与工会有关的这些描述中,(AD)是正确的。

A.我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B.农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的业主也可以参加工会C.基层工会是其所在单位的一个附属机构

D.我国工会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统一的组织体系 4.(必做)我国工会具有下述(ACD)的性质。

A.阶级性

B.先进性

C.群众性

D.自愿性

四、名词解释题

1.(必做)用人单位团体

用人单位团体,是由用人单位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和增进各用人单位(雇主)在劳动关系中的共同利益而与工会抗衡和交涉的团体。

2.(必做)(我国)工会

我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五、简答题

1.(必做)简述劳动者资格的特征。公民的劳动者资格主要有下述特征:(1)产生的时间和根据方面。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同时开始于达到法定最低就业年龄,以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为根据。(2)终止的时间和原因方面。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均由于公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同时终止,认定公民劳动能力是否完全丧失应以国家规定的标准为依据。(3)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相互关系方面。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统一而不可分割,一般都只能由本人实现,不允许他人代理。(4)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制约因素方面。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所受到的许多限制,对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来说,并不存在。

2.(必做)什么是劳动者的资格?它要受到哪些因素的制约? 公民成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前提条件,这在法学上统称为劳动者资格(或称主体资格)。它包括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两个方面。其中,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要受以下主要因素的制约:(1)户籍。(2)职数。(3)制裁。劳动行为能力主要取决或受制于下述因素:(1)年龄。(2)健康。(3)智力。(4)行为自由。

3.(必做)用人单位的资格主要受哪些因素的制约?

用人单位的资格,其内容包括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两个方面。其中,制约用人权利能力范围的主要因素有:(1)职工编制和招工指标。(2)职工录用基本条件。(3)工资总额和最低工资标准。(4)法定工作时间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5)社会责任。用人行为能力的范围主要受下述因素的制约:(1)财产因素。(2)技术因素。(3)组织因素。

第七章:法律责任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1.(必做)在劳动法的民事责任中,约定责任通常优先于法定责任。(ⅹ)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1.(必做)下列各项中,(A)不是劳动者法律责任的特征。

A.以法定责任为主 B.集体合同违约责任通过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实现 C.违纪责任寓于违约责任之中 D.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2.(必做)在劳动法上,劳动者承担民事责任普遍适用(B)原则。

A.过错推定责任 B.过错责任 C.无过错责任 D.严格责任

劳动关系协调篇

第八章:劳动合同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1.(必做)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应一律按无效劳动合同处理。(ⅹ)2.(必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仍应支付劳动报酬。(√)3.(必做)我国《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只能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不能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ⅹ)4.(必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等额(或称全额)赔偿责任。(ⅹ)5.(必做)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合同成立、生效的必经程序。(ⅹ)6.(必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7.(必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履行。(√)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下述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中(C)是错误的。

A.它是附合合同

B.它是继续性合同

C.它是一种民事合同

D.它是一种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亲自履行的合同 2.(必做)下列条款中(A)是劳动合同的约定必备条款。

A.试用期条款

B.劳动合同期限

C.劳动报酬

D.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必做)下列各项条款中(A)属于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

A.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条款

B.试用期条款

C.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条款

D.第二职业条款 4.(必做)对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目前以确认其(D)效力为妥。

A.成立

B.对抗第三人

C.生效

D.证据 5.(必做)对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目前以确认其(D)效力为妥。

A.成立

B.对抗第三人

C.生效

D.证据 6.(必做)下列各项中,(D)不是劳动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A.它是继续性合同

B.它是双务合同C.它是有偿合同

D.它是实践合同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下述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中(ABD)是正确的。

A.它是从属合同

B.它是继续性合同

C.鉴证是其有效的必要条件

D.当事人须亲自履行 2.(必做)用人单位即时辞退的许可性条件限于劳动者下列(AB)情形。

A.严重违纪

B.试用不合格

C.不能胜任工作

D.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3.(必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项目包括(ABCD)。

A.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 B.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

C.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D.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项目 4.(必做)《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ABD)情形。

A.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B.违反服务期约定的C.违反劳动纪律的D.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设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5.(必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项目包括(ABCD)。

A.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 B.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 C.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D.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项目 6.(必做)我国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ABCD)行为。

A.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B.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C.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D.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7.(必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具体赔偿内容包括:(ABCD)。

A.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B.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C.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D.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五、简答题

1.(必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哪些损失?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其中的赔偿项目包括: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项目。

六、论述题

1.(必做)试从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两者关系的角度,论述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首先,劳动合同关系与民事合同关系存在着诸多明显的区别:(1)民事合同关系的双方主体可以是各种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而劳动合同关系的双方主体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2)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为完全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相互之间没有隶属性;而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则既有平等性,又有隶属性。(3)民事合同关系在通常情形下要么是财产关系,要么是人身关系,一般不能是二者的统一体;而劳动合同关系则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也就意味着在原有的民事合同体系内,确实已难以包容与民事合同具有不同特征的劳动合同。其次,以强调“意思自治”、形式平等为基本特征的民事合同,其订立和履行方式等均难以改变劳动者在现实劳动关系中的弱者身份,难以实现追求实质平等、体现“社会妥当性”等全新的法治社会价值目标。于是,国家动用公权力介入并干预原先属于私法自治范畴的劳动合同领域,以保护弱者权益,践行“社会正义”的法治理念。国家这种公权力的介入和干预所采用的主要方式有:(1)发布实施劳动基准(最低劳动标准)。(2)颁布实施强行性规范。(3)一定范围内用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在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分配权利和义务。(4)实施劳动监察。

总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有在不与劳动基准和强行性规范相抵触的情形下,始受到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及其相应的保护。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已不是一种完全私法意义上的合同,而是一种在“契约自由”原则基础上渗透了国家公权力必要干预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合同。这种干预是国家基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身份,在劳动法的“劳动者权利本位、用人单位义务本位”的思想指导下所实施的,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具体平等、结果平等和实质平等,使双方的利益格局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当然,并不能否认,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有着极为紧密的渊源关系,民事合同的一些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仍然可以在劳动合同制度中得以适用。

七、(必做)案例分析题

1.案情:以下所列是一份由某用人单位草拟提供的《劳动合同》中部分条款的内容:(1)若劳动合同被国家有关法定机关确认为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不再支付劳动者尚未取得的劳动报酬。(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辞退。(3)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超过此限的按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支付待遇。(4)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等额(或称全额)赔偿责任。(5)工资每两月支付一次,其中的80%支付货币,20%支付实物。(6)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5年内,负有同业竞争禁止义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

问题:以上所列各项条款中,哪些条款是合法的,哪些条款违反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逐条分析,并针对违法的条款请指出正确的规定或做法应是怎样的?(1)违法。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仍应支付劳动报酬。

(2)违法。用人单位不能即时辞退,而负有提前30日预告劳动者本人的义务。(3)违法。我国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4)违法。对劳动者应当实行合理(又称酌情)赔偿原则。

(5)违法。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且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6)违法。此义务最长不得超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3年。

2.案情:职工赵某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到2006年5月31日才期满,但赵某自2004年12月25日后在既无任何正当理由又未通知所在单位的情况下,便不再到单位来上班。单位目前已获得初步的证据,发现赵某已“跳槽”到另一家同行单位工作,并且极有可能带走了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现赵某所在单位有几个问题欲向某律师事务所咨询:(1)赵某如欲以预告辞职的方式解约的,我国法定的提前预告期间应为多长?(2)单位对赵某这种擅自解约的行为,能否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如需要赔偿损失,具体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如不需要赔偿损失,理由是什么?)(3)如赵某“跳槽”和使用原单位商业秘密这一情节能够被证实,赵某所在单位能否要求新招用赵某的该同行单位承担责任?(如需承担,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赔偿范 10 围有多大?如不需承担,理由是什么?)

若你是接待咨询的律师,你会如何作答?(1)预告期间为30日。

(2)能。赔偿项目包括: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项目。

(3)能。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原用人单位赔偿的损失,包括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3.案情:李某被某企业招用,双方于2004年3月20日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企业向李某收取了600元的“入厂押金”,承诺在合同期限届满时退还。合同约定,李某试用期为7个月,若员工表现欠佳,企业可随时延长试用期;工资每隔两个月发放一次;如遇生产任务紧张,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并一律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员工每月工资中已经一起包括了社会保险费,故企业不再另行给员工投保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而由员工自行解决投保问题。2004年10月20日,李某试用期满,企业继续留用其工作。由于劳动负荷重、压力大,李某尽管一直很努力地工作,但还是有两次没有按时完成企业交给的任务。企业于是在2005年5月15日以“李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向李某口头通知了企业自即日起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没有给予李某任何经济补偿。

问题:请你结合所学的劳动法学知识,试分析该企业的做法以及上述劳动合同的内容中有哪些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并请指出正确的做法及其理由。本案中企业行为的违法之处有以下6项:

(1)我国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收取“入厂押金”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2)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工资不得跨月发放,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4)对于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区分加点、加班的三种不同情形,按照法定标准(即分别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支付,不能“一刀切”。

(5)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不能与工资混淆。(6)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证明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作为前提条件,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4.案情:孙某与某建筑公司于2004年3月20日签订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其中,关于劳动报酬一项,合同中约定:孙某月工资标准为500元(编者注: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620元);工资每隔两个月支付一次,支付的日期为单月份的28日;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时,在不超过劳动者工资数额20%的幅度内,允许以各种实物替代货币支付。

合同履行了两个多月,但该公司都未发给孙某工资。2004年5月31日,孙某向公司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但是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孙某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于2004年6月10日向某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若你是接待律师,对以下问题将会如何作答?

问题:1.实体方面。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条款中,有哪些内容违反了我国劳动 11 法的有关规定?请你逐一指出,并提出正确的做法或者说明理由。

实体方面。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条款中,与我国劳动法不符之处有:

(1)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2)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不得跨月发放。

(3)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程序方面。(1)孙某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的,仲裁时效有多长,自何时起算?(2)孙某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3)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应当由谁负举证责任?

(1)提出仲裁申请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2)在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前的法定必经程序(即实行“仲裁前置”、“先裁后审”),故孙某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应当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案情:徐某正在与某公司磋商劳动合同的签订事宜。日前,公司负责人向其提供了一份由公司草拟的劳动合同文本,其中的部分条款内容如下:(1)徐某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4年内,负有竞业限制(禁止同业竞争)的义务,公司对此不给予经济补偿。(2)劳动者一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治疗1个月后未能痊愈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3)公司实行员工每日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5天(50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该时限进行工作的由公司支付加班加点工资。(4)参加社会保险事宜由劳动者自行解决,公司不予负责。(5)劳动者一方依法享受探亲假、婚假期间,其工资按平时工资标准的80%发给。

问题:请你逐条分析以上内容的合法性。若认为某个条款违反劳动法的,请予指出并说明理由。

(1)违法。理由:竞业限制的期限超出了现行规定的期限(不超过3年),另公司应当给予徐某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2)违法。理由: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一般为3个月至24个月)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3)违法。理由:我国现行标准工时形式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4)违法。理由:社会保险属强制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5)违法。理由:劳动者依法享受探亲假、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6.案情:职工王某(女)与某企业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中含有以下若干条款:(1)王某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2)企业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或者业务需要,单方面调整王某的工作内容(如工作岗位、工作任务等),王某对此应当服从。(3)在王某试用期间,企业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4)若王某提出辞职的,须经企业同意或者批准。(5)若王某生育的,企业应当给予其2个月的产假。(6)如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请你逐条分析以上内容的合法性。若认为某个条款违反劳动法的,请予指出并说明理由。

(1)违法。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仍应支付劳动报酬。

(2)违法。用人单位不能即时辞退,而负有提前30日预告劳动者本人的义务。(3)违法。我国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4)违法。对劳动者应当实行合理(又称酌情)赔偿原则。(5)违法。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且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6)违法。此义务最长不得超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3年。(1)合法。(2)违法。理由: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采协议变更的方式。(3)违法。理由:用人单位只有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4)违法。理由:劳动者辞职,其性质属于当事人依法单方决定解除合同的行为,无需对方当事人(企业)同意。(5)违法。理由:女职工生育应当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6)违法。理由: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前的法定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第九章:集体合同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1.(必做)集体合同经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ⅹ)2.(必做)集体合同应当规定生产经营目标,并以其实现作为集体合同的惟一宗旨。(ⅹ)3.(必做)集体合同对没有参加工会的职工不具有约束力。(ⅹ)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下列各项中(B)属于集体合同的关系人。

A.工会组织

B.工会组织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 C.用人单位

D.用人单位团体 2.(必做)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具有的不可贬低性效力和补充性效力,在效力形式上属于集体合同的(A)效力。

A.物权 B.债权 C.债法 D.组织 3.(必做)我国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为(B)。

A.1年

B.1—3年

C.1—5年

D.不定期 4.(必做)下列各项内容中,(C)不是集体合同的标准性条款。

A.劳动报酬

B.工作时间

C.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D.劳动安全与卫生 5.(必做)我国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为(B)。

A.1年

B.1至3年

C.1至5年

D.不定期 6.(必做)(A)在集体合同内容构成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A.标准性条款

B.劳动关系运行规则条款 C.目标性条款

D.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条款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下列关于集体合同的说法中(ABC)是正确的。

A.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B.标准性条款在集体合同内容构成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C.我国规定集体合同期限为1至3年 D.工会违约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必做)下列关于集体合同的各项描述中(BCD)是正确的。A.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3人及3人以上的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B.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 C.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D.工会违约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承担纪律责任和道义责任 3.(必做)根据我国现行规定,集体合同在生效前,应当经过下列(ABCD)阶段。

A.集体协商准备

B.集体协商 C.签字

D.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四、名词解释题

1.(必做)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2.(必做)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又称集体协商,是签约方双方代表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法律行为。

3.(必做)集体合同的准法规效力

集体合同的准法规效力又称规范效力或物权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标准性条款和单个劳动关系运行规则条款对其关系人(单个劳动关系当事人)具有相当于法律规范的效力。

五、简答题

1.(必做)简述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的功能。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这突出表现在:(1)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改善单个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利于双方平等协商,避免劳动者被迫接受不合理条款。(2)通过集体合同就可以确保在一定范围内全体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平等。(3)集体合同就可以简化劳动合同内容,减少劳动合同签订和鉴证的工作量,降低确立劳动关系的成本。

2.(必做)简述集体合同的概念及其效力形式。

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效力形式包括:(1)准法规效力。准法规效力又称规范效力或物权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标准性条款和单个劳动关系运行规则条款对其关系人(单个劳动关系当事人)具有相当于法律规范的效力。(2)债权效力。债权效力又称债法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目标性条款和集体合同运行规则条款对其当事人具有设定债务的效力。(3)组织效力。组织效力又称组织法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某些条款对其关系人具有设定组织法义务的效力。

第十章: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必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并不是法律,其效力只是来自法律的赋予。(√)2.(必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单方行为规则,不约束用人单位。(ⅹ)

二、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下列各项中,(ABC)符合内部劳动规则的有效要件的要求。

A.内部劳动规则只能由单位行政制定

B.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必须合法 C.内部劳动规则的程序要件有职工民主参与制定和向劳动者公示等项 D.内部劳动规则所规定的劳动者利益可以低于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

三、简答题

1.(必做)什么是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由法律赋予其效力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以下简称内部劳动规则),有的国家和地区称雇佣规则、工作规则或从业规则等,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内部劳动规则之所以由法律赋予其效力,其主要理由是:(1)内部劳动规则是法律规范的延伸和具体化。(2)内部劳动规则是劳动合同的附件。(3)内部劳动规则是实现劳动过程的自治规范。

第十一章:职工民主管理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下列关于我国职工代表大会的表述中(B)是不正确的。

A.它是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B.它是行使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机构 C.它是我国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D.企业工会是它的工作机构 2.(必做)以下各项中,(B)属于平等协商的主要形式。

A.劳工董事制度

B.民主对话会

C.职工持股制度

D.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四、名词解释题

1.(必做)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是由经过职工民主选举所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劳动基准篇

第十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必做)春节、“五一”、“国庆”这三个“黄金周”(各7天长假)均为我国的法定节假日。(ⅹ)2.(必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必做)女职工哺乳婴儿时间属于休息时间,故不能计入工作时间。(ⅹ)4.(必做)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主要适用于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ⅹ)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C)小时。

A.1

B.2

C.3

D.4 2.(必做)我国当前实行的标准工时形式是劳动者(C)。

A.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 B.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 C.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D.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工作时间 3.(必做)职工享受探亲假所探望的对象仅限于(D)。

A.父母或子女

B.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 C.配偶或兄弟姐妹

D.父母或配偶 4.(必做)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B)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5.(必做)职工享受探亲假,所探望的对象仅限于(D)。

A.父母或子女

B.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 C.配偶或兄弟姐妹

D.父母或配偶 6.(必做)下列各项中,(B)不是法定节假日。

A.1月1日

B.农历除夕

C.5月1日、2日、3日

D.10月1日、2日、3日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下列日子中(AC)属于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A.1月1日

B.5月4日

C.10月1日、2日、3日

D.农历除夕 2.(必做)我国立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性规定,其内容包括(AC)。

A.延长工时应当以“生产经营需要”为条件

B.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决定延长工时 C.禁止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参加加班加点

D.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是我国现行的延长工时补偿的唯一形式 3.(必做)下述几种职工中,(BC)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日(制)。

A.从事季节性作业的职工

B.推销人员

C.出租汽车司机

D.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 4.(必做)我国立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性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AC)。

A.延长工时应当以“生产经营需要”为条件 B.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决定而安排延长工时

C.禁止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参加加班加点

D.延长工时的长度,每日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最多不得超过48小时

四、名词解释题

1.(必做)不定时工作日

不定时工作日,又称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法定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起讫时点,亦即不固定计算工作日长度的工作日。2.(必做)年休假

年休假是指劳动者每年享有保留原职和工资的连续休假。

3.(必做)延长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正常界限在休息时间范围内延伸,亦即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应当休息的时间内进行工作。

第十三章:工资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必做)欠薪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向劳动者支付欠薪后,即就所垫付的欠薪代位取得欠薪索赔特权。(√)2.(必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3.(必做)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企业的基本工资制度,部分由法规和政策规定,部分由本单位自主规定。(ⅹ)4.(必做)非职工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5.(必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下列各项中(D)不属于劳动者的工资权的内容。

A.工资支配权 B.工资分配参与权 C.工资保障权 D.工资水平确定权 2.(必做)下列收入中(D)不属于劳动者工资(广义)的组成范围。

A.奖金

B.津贴或补贴

C.计件工资

D.生活困难补助费 3.(必做)下列(D)做法不符合我国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

A.优先支付 B.直接支付

C.定期支付 D.货币或实物混合支付 4.(必做)职工违纪违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予赔偿的,可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B),并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A.10%

B.20%

C.30%

D.50% 5.(必做)下列项目中,(A)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A.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 B.计时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等)

C.津贴和补贴

D.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6.(必做)职工违纪违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予赔偿的,可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B)。

A.10%

B.20%

C.30%

D.50% 7.(必做)下列各项中,(D)不是我国工资立法的原则。

A.按劳分配原则

B.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原则 C.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

D.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原则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下列各项中(ABD)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A.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B.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C.基本工资

D.加班加点工资 2.(必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应当综合参考以下(BCD)因素。

A.加班加点 B.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C.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D.就业状况

3.(必做)我国调控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方式有(ACD)。

A.工资总额包干 B.工资指导线 C.工效挂钩 D.工资总额考核控制 4.(必做)下列各项有关最低工资保障的表述中,(CD)是正确的。

A.最低工资额又称起点工资

B.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统一规定 C.“劳动生产率”是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的因素之一 D.最低工资标准依法制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5.(必做)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AC)因素。

A.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B.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C.就业状况

D.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四、名词解释题

1.(必做)欠薪保障基金

欠薪保障基金,即特定机构依法筹集建立的,专门用于雇主由于无力或故意而欠薪时,向劳动者垫付欠薪的基金。

2.(必做)工资

工资,又称薪金。其广义,即职工劳动报酬,是指劳动关系中,职工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由用人单位以法定方式支付的各种形式的物质补偿。其狭义,仅指职工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或称标准工资)。

3.(必做)欠薪索赔特权

欠薪索赔特权,即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对欠薪雇主就其欠薪优先索赔的权利。

五、简答题

1.(必做)简述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制度中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一词的内容。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陪审员;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2.(必做)我国规定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扣除)劳动者工资? 按我国现行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职工的工资中代扣的情况只限于:应由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职工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法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还规定,职工违纪违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予赔偿的,可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六、论述题

1.(必做)试论我国工资立法的模式和原则。

(一)我国工资立法的模式

我国新的工资立法模式应当既适应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又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工资保障立法与工资分配(管理)立法相结合(以工资保障立法为主)、统一工资立法与分别工资立法相结合(以统一工资立法为主)。

(二)我国工资立法的原则

我国工资立法应当坚持的原则有:(1)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即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多劳多得。为此应实现微观领域的按劳分配、宏观领域的按劳分配,并应当强调实行同工同酬,禁止各种歧视,保障所有职工有平等的工资权。(2)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工资分配中,应当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保持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形成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既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又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工资增长机制。(3)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工资分配的效率目标和公平目标只有通过工资总量宏观调控,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

第十四章:劳动保护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必做)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的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2.(必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A)。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消除职业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C.“文明生产”

D.“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必做)女职工的法定产假期限为(C)。

A.42天

B.56天

C.90天

D.6个月 3.(必做)以下关于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的各项主要内容中,(A)说法是不正确的。

A.我国规定未成年工的最低就业年龄为15周岁B.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的劳动 C.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D.未成年工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4.(必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A)。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C.“文明生产”

D.“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5.(必做)未成年工是指(C)的劳动者。

A.不满15周岁

B.不满16周岁

C.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D.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禁止安排所有女职工从事以下(AB)劳动。

A.矿山井下作业

B.森林采伐作业 C.延长工作时间

D.夜班劳动 2.(必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ABC)。

A.同时设计

B.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C.同时施工

D.同时检查 3.(必做)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其内容包括(ABC)。

A.劳动合同告知

B.作业场所危害告知

C.设备、材料危害告知

D.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4.(必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以下(ABD)劳动。

A.矿山井下作业

B.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 C.《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中第三级强度的体力劳动作业 D.森林采伐作业 5.(必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ABD)。

A.同时设计

B.同时施工

C.同时检查

D.同时投产和使用

四、名词解释题

1.(必做)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指针对未成年人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依法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所谓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2.(必做)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简答题

1.(必做)简述劳动保护法的概念、特征和劳动保护的方针。

劳动保护法,又称劳动(或职业)安全卫生法,是指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为宗旨,以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为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特征主要表现在:(1)其保护对象具有首要性;(2)其内容具有技术性;(3)其法律约束力具有强行性;(4)其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为了实现劳动保护的任务,我国的立法要求劳动保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劳动保障篇

第十五章:劳动就业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1.(必做)职业介绍机构的性质,均为营利性的企业单位。(ⅹ)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下述各项中(A)不是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的失业所具有的特征。

A.具有就业愿望

B.其表现形式仅以显性失业为限

C.失业者仅限于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应当保证其就业的公民 D.必须是处于未获得就业岗位的状态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劳动者资源市场配置模式,包含下述(ABCD)主要内容。

A.企业自主用工

B.国家宏观调控 C.市场调节供求

D.劳动者自主择业

2.(必做)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有(ABC)。

A.平等就业的原则 B.照顾特殊群体就业的原则 C.双向选择的原则 D.国家安置就业的原则 3.(必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ABCD)。

A.面向社会 B.公开招收 C.公平竞争 D.择优录用

第十六章:职业培训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1.(必做)职业培训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ⅹ)2.(必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一般包括专业理论知识要求(通常称为“应知”)、职业技术操作要求(通常称为“应会”)、工作实例三方面内容。(√)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培训期限为(C)。

A.1年

B.1—2年

C.1—3年

D.2—3年

三、名词解释题1.(必做)劳动预备制培训

劳动预备制培训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一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和掌握一定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的制度。

2.(必做)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指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所达到的等级,依法进行考核、评定和证明,从而赋予劳动者一定的职业资格。

第十七章:社会保险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必做)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为完全积累式(又称全基金式)的模式。(ⅹ)2.(必做)失业保险的保险事故既包括非自愿失业,也包括自愿失业。(ⅹ)3.(必做)失业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政府就业服务部门介绍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以下关于养老保险的描述中(D)是不正确的。

A.一般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0岁(工人)和55岁(职员)

B.离休待遇,实行“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 C.退职制度适用于不符合退休条件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D.养老金一般按月发给,最长领取期限为20年 2.(必做)(C)即职工不符合退休条件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职务和工作岗位进行休养的制度。

A.内退(退养)B.离休 C.退职 D.提前退休 3.(必做)下列社会保险的险种中,(D)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

A.养老

B.失业

C.医疗

D.生育 4.(必做)职工由于下列(C)情形而造成的伤亡,不应认定为工伤。

A.工作时间前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B.患职业病的 C.醉酒导致伤亡的 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5.(必做)下列各项关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中,(B)是错误的。

A.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B.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5年的 C.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D.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社会保险结构包括(BCD)等几个组成部分。

A.社会救济

B.国家基本保险C.用人单位补充保险

D.个人储蓄保险

2.(必做)下列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描述中(BC)是正确的。

A.被保险人是所有公民 B.国家基本保险具有强制性

C.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 D.承保人为经营性的商业保险公司 3.(必做)职工有下列(ABC)情形的,应认定为工伤。

A.工作时间前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B.患职业病的 C.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D.醉酒导致伤亡的 4.(必做)据以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数额的相关因素主要有下述(ABCD)各项。

A.保险费

B.工资

C.工龄

D.特殊贡献 5.(必做)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有(ABC)等几种形式。

A.退休

B.离休

C.退职

D.辞退

四、名词解释题

1.(必做)工伤

工伤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急性伤害。

2.(必做)用人单位补充(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补充(社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自主地为劳动者建立,旨在使本单位劳动者在已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3.(必做)现收现付式

现收现付式,又称统筹分摊式、年度评估式,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一种筹集方式。即先对近期需支付的保险金额进行测算,然后在以支定收的原则下,将预测所需基金数额按一定比例分摊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依此比例进行筹集。

五、简答题

1.(必做)简述社会保险与民事人身保险的不同。社会保险与民事人身保险(或称商业人身保险)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1)基本属性不同。前者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后者具有商业性质。(2)保险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在我国,它是基于劳动关系而确定的,后者则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且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对象。(3)保险原则不同。前者实行强制原则、非营利原则、物质帮助原则和偏重公平原则,后者实行自愿原则、营利原则、经济补偿原则和偏重效率原则。(4)保险费负担不同。前者的保险费来自多层次、多方面,国家、企业和个人都要负担一部分,但以国家和企业负担为主,后者的保险费则来自投保人的缴纳,而不由国家负担。

2.(必做)简述在社会保险结构中,国家基本保险的主要特点。国家基本保险的主要特点有:(1)它的适用具有普遍性、持续性和强制性,即对各种用人单位和各种劳动者在任何时候都强制实行;(2)它实行统一标准,即要求按照统一标准缴纳保险费用和支付保险待遇;(3)它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即它所给予的物质帮助一般局限于满足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因而属于社会保险的基本组成部分;(4)它一般要求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国家三方合理负担费用,其中用人单位负担的费用属于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应当列入用工成本。3.(必做)通过改革所建立的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应具备哪些要点? 通过改革所建立的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应具备下述要点:(1)制定《社会保险法》,将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完备的社会保险法规体系。(2)不分所有制、不分职工身份、不分工资分配形式,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并将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以全国统一适用的法律固定下来。(3)社会保险基金由国家、企业和职工合理负担并逐步实现省级社会统筹,实行能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和管理制度。(4)实行一体化管理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一方面,国家设立或指定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险事务进行统一、综合管理;另一方面,在统一制度的基础上给予地方一定的管理自主权,并对国家公务员和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进行分类管理。

六、(必做)案例分析题

1.案情:职工章某在一天上班途中,因遭遇机动车事故而严重受伤,要求所在企业按工伤处理;而企业认为该伤害与工作无关,且是由第三人即肇事司机引起,故企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双方发生争议。经查,企业未为章某投保过工伤社会保险。

现职工一方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1)按我国现行规定,这种情形下职工负伤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的法规依据是什么?(2)在工伤保险赔偿中,企业或雇主能否以自己“无过错”而要求免责或减责?为什么?(3)若投保工伤保险,职工个人是否须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若企业事先未为劳动者投保过工伤保险,则是否应由该企业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4)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劳动风险由劳动者自行承担”的,该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5)工伤保险(赔偿)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吗?按我国现行规定,职工一方若主张因工伤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是否会得到法律支持?(6)若工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发生重叠时,法律上有哪几种可供选择的处理模式?

对以上这几个问题,你会如何作答?(1)应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2)不能。工伤赔偿责任通行用人单位(雇主)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3)职工个人不负缴费义务。企业应当全部承担。

(4)无效。用人单位单方负有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法定义务,这一法定义务不得通过约定“生死条款”加以免除或者减轻。

(5)不是,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我国现行规定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6)对这两种赔偿的关系,有“替代”、“交叉”(或称“部分替代”)和“并存”三种处理模式。

第十八章:职工福利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必做)职工福利的享受主体只限于特定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及其亲属。(√)2.(必做)职工个人福利补贴是职工福利的主要形式。(ⅹ)3.(必做)社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营利原则、经济补偿原则和偏重效率原则。(ⅹ)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下列各项表述中,(A)不符合我国的职工福利立法的基本任务的要求。

A.“低工资,多补贴”

B.集体福利为主、个人补贴为辅 C.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职工福利水平

D.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合理分担,举办职工福利事业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职工福利具有下述(ACD)基本属性。

A.补充性

B.公共福利性

C.均等性

D.集体性

劳动执法篇

第十九章:劳动争议处理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必做)不服仲裁裁决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的,应以仲裁机构为被告人。(ⅹ)2.(必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ⅹ)3.(必做)我国《劳动法》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4.(必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和用人单位团体或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特定部门各自选派的代表组成。(ⅹ)5.(必做)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均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ⅹ)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B)。

A.30日

B.60日

C.6个月

D.2年 2.(必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是(C)。

A.工资争议

B.辞职争议

C.劳动者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争议

D.劳动合同争议 3.(必做)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可概括为(A)的体制。

A.“一调一裁两审”

B.“裁、审分轨,各自终局” C.劳动法院

D.“一裁一审” 4.(必做)在现有人民法院内设立劳动法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其审判组织仅由职业法官组成。关于我国劳动司法机构类型的选择的这一设想,被称为(C)。

A.“独立型”

B.“兼审非独立型” C.“普通专审非独立型”

D.“特别专审非独立型” 5.(必做)下列各项中,(D)不属于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

A.职工辞职争议

B.劳动保护争议C.劳动合同履行争议

D.劳动者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争议

三、多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为错误答案)

1.(必做)下列劳动争议中(BCD)属于权利争议。

A.集体合同订立或变更的争议

B.遵守劳动法的争议 C.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

D.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 2.(必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AB)组成。

A.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B.同级工会代表 C.职工代表

D.人民法院代表

3.(必做)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劳动争议案件中(ABCD)争议须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A.企业减少劳动者工资 B.用人单位开除职工 C.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D.企业辞退劳动者 4.(必做)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下述(BC)特点。

A.仲裁机构是一种民间组织

B.仲裁机构无权采取强制措施 C.仲裁申请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起,无需双方当事人合意 D.仲裁调解依法生效后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5.(必做)我国《劳动法》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其处理途径有下列(AB)等几种。

A.当事人协商解决

B.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C.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名词解释题

1.(必做)“特别专审非独立型” “特别专审非独立型”,即设想在现有人民法院内设立劳动法庭,作为专门行使劳动争议审判权的特别审判机构,但审判组织不同于民事、经济、行政等专门审判机构,它由职业法官和工会、用人单位团体委派的人员所组成。

2.(必做)利益争议

利益争议,又称确定权利的争议,是指因主张有待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3.(必做)团体争议

团体争议,亦称集体合同争议,是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之间因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五、简答题

1.(必做)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和法律属性。较之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下述特点:(1)仲裁机构是一种依法定原则所组成的半官方机构,而非民间组织;(2)仲裁申请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起,无需双方当事人合意;(3)仲裁机构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作出裁决,仲裁调解和裁决依法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较之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表现在:(1)仲裁机构不属于司法机关,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无权采取强制措施;(1分)(2)仲裁程序较简便,不及诉 26 讼程序严密和复杂; 3)仲裁调解和裁决均不具有最终解决争议的效力,也不能由仲裁机构自己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就其法律属性而言,是一种兼有行政性和准司法性的执法行为。

第二十章:劳动监督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必做)劳动监察虽然也属于劳动行政,但具有不同于一般劳动行政的特殊性。因而,劳动监察的对象范围与劳动行政的对象范围不宜完全重合。(√)2.(必做)劳动监督的客体是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ⅹ)

二、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必做)下列关于劳动监察的说法中(A)是正确的。

A.它所依据的实体法应只限于强制性规范

B.它直接以处理劳动争议为目的 C.劳动监察相对人不服劳动监察决定,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D.劳动监察主体须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监察 2.(必做)在劳动监督体系中,(D)监督是最基本、最有效的劳动监督形式。

A.群众

B.工会

C.相关行政部门

D.劳动行政部门

三、名词解释题

1.(必做)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国外又称劳工检查,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的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

四、简答题

1.(必做)简述劳动监察具有的基本属性。劳动监察具有下述基本属性:(1)法定性。劳动监察规则直接为法律所规定,并且这种法律规定是强行规范,监察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实施检查活动,被监察主体不得以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监察。(2)行政性。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范畴,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3)专门性。劳动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针对劳动法的遵守所实施的专门监督。(4)惟一性。在劳动监督体系中,仅有劳动监察是以国家名义对劳动法的遵守实施统一和全面的监督。

2.(必做)什么是劳动监察?如何适当确定劳动监察的对象范围? 劳动监察,国外又称劳工检查,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的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为适当确定劳动监察的对象范围,应明确以下几点:(1)劳动监察产生和存在的必要在于实施劳动基准,而劳动基准只适用于已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以,劳动监察所管辖的事项只应当是同参与劳动关系后的劳动者实现劳动基准所规定之利益相关的事项,而仅同劳动关系缔结前或终止后的劳动者相关的事项不宜纳入劳动监察范围。(2)劳动监察旨在实现为劳动基准所规定的劳动者最低利益。所以,劳动监察所管辖的事项应当是实现劳动者最低利益相关的事项,仅同实现劳动者最低利益以上之利益相关的事项则不宜纳入劳动监察的对事范围。(3)劳动监察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各项事务中是 27 约束力度最大,程序最严格的行政手段。如果其对事范围过于宽泛,就会分散劳动监察机构的力量,从而影响劳动监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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