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籍系统公安部检验不通过“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籍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宝秀镇中心小学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凡是通过公安户籍系统校验通过的学生都已生成正式学籍号(G字母开头);检验不通过的学生则变成“身份证件号错误”问题学籍(学籍号L字母开头)。为帮助各学校及时处理全国学籍系统问题学籍,现将问题学籍处理有关操作说明如下:
一、公安部校验产生的两类问题学籍类型
身份证件号错误:经公安部校验后产生的问题学籍:【公安部校验校验不通过:身份证号不存在】是该学生在系统中的身份证号是错误的;【公安部校验校验不通过: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说明该学生在公安数据库中,此身份证所登记的姓名与提交的姓名不符。
二、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
根据公安部校验后系统提示的“身份证件号不存在”和“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两种问题学籍情况,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
1、如果因学生提供的信息有误,或学校录入错误引起的问题学籍,则需向家长索取学生的佐证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学校要复印或拍照片(学生的正确信息)以备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word文件或jpg图片)。
2、如果确认学生学籍信息(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与其《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但系统提示公安部校验错误的,通知学生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进一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经派出所核实后,公安系统信息与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办理回执),学校学籍管理员在问题学籍处理提交“佐证”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即办理回执图片),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
(2)经派出所核实后,公安系统信息与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由派出所处理完学生户籍问题后,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证明材料(最新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办理回执),学校学籍管理员在问题学籍处理提交“变更”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
3、学籍系统中的操作步骤:登陆系统――[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变更]——在相应栏内输入正确的信息(如下图)。系统中,提示身份证件号错误的,只变更身份证号和身份证件类型;提示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的,可以变更身份证号、身份证件类型或姓名。
——上传变更材料——保存――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关于非问题学籍学生临时学籍号的说明
目前全国学籍系统中部分学校学生的学籍不是问题学籍,但没有获得正式学籍号,这些学生的正式学籍号需下次通过公安校验后才能分配。
系统中,无身份证号的学生或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证,无论身份证件号中是否填写数值(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学生),其学籍号为临时学籍号。若学生实际拥有居民身份证号,学校应通知学生提供正确的身份证号并在系统进行“关键数据变更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