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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专题分析
一、应收账款审计 其一,对应收账款进行核对。
其二,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其三,将应收账款向债务人进行函证,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防止有关人员在销售业务中发生差错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
二、造成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长期不对账。有的即便是对了账,但并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对账依据,只是口头上的承诺,或缺少连续性。
2、对应收账款仅按账龄进行辅助管理并且对账龄概念确认不准。
3、未对应收账款按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客户的资信度如何?目前对方经营形势处于什么状态?被占用的资金风险有多大?形成逾期的原因是什么?是恶意的逃债还是临时的困难或者是确无偿还能力?不得而知。
4、对应收账款管理责任部门不清。谁都知道有大量应收账款对不上、收不回,但具体该由谁来督办、谁来清查管理并不清楚。
三、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过大,必然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如何管理和清理应收账款呢?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要明确应收账款由谁来管理。对这个问题,有的人说理所当然应由销售部门或销售人员自己管。但如果真是这样,又如何监控销售人员呢?让一个销售人员自己对自己的业务进行评价,这样的结果有多大可靠性?面对销售人员“跳槽”,带走或影响客户造成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又该如何解决呢?所以说仅由销售部门自己来管理并不妥当。另一种观点认为该由企业财会人员来管理。会计人员纵然对账务处理比较清楚,但对具体客户情况并不很了解,简单归由会计人员来管理也并不合适。事实上应收账款的管理,是现代企业营销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程信用管理的核心所在。试问一个企业如果对自己的客户没有了解,那么怎敢作出赊销的决定?什么样的客户可以赊销,应选取多大的赊销额较适中?什么样的客户宁可降价也不能赊销?一切都得有个认真的分析。灵活利用赊销手段,合理确定现金折扣与折让及比例,是市场经济下企业快速占领市场壮大发展自己的一项基本策略。由此可见,在企业的内部组织管理中就应该有这样一个专门研究营销策略、研究客户资信的机构来管理应收账款,即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建立起适合自身特点的信用管理制度。
第二,应收账款的具体管理方法,用得较多也是最易于操作的,是账龄分析法与分类管理ABC法相结合的一种综合分析方法,具体操作如下:
1、首先应对每一个客户进行分析,区分不同用户的信誉差别,结合产品市场占有率、市场需求状况及趋势变化等,合理确定每一个客户的赊销额和赊销期,努力把好第一关。
2、对应收账款按账龄长短进行分析。在具体账龄分析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关键要素的设定。
(1)账龄从何时计起。如果不加区分一律从业务交易之日起计算,则账龄分析表将难以准确反映出哪些逾期哪些没有逾期或已经逾期的有多少等重要信息。所以应将所有的应收账款从债权确定之日起就编制账龄分析表,每当出现客户欠款逾期时,立即在当期将该逾期欠款抽出来,另行编制一张逾期账龄分析表。这样就可以得到动态的未逾期账龄分析表和已逾期账龄分析表,以便管理。
(2)账龄单位的确定。以月、季、年为账龄单位都是可以的,具体选择多少应该结合一个企业预期资金周转率来确定。但这里应注意,如果账龄单位选得过长,会直接影响到账
龄分析表对真实状况的信息敏感度,例如当以年为账龄单位时,即便能反映某项业务已逾期,但无法反映它是在该年的1月份逾期的还是12月份逾期的,可两者的后果显然是不一样的。
(3)逾期额大小的确认。如果每一笔业务都是相对独立的并可逐笔认定,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关键是在实践中有许多业务是不可能区分开的,如一个客户最后一笔回款究竟是最后一次交易的货款还是归还以前的欠款就不能作简单的认定。一般来说,当一个客户长期有业务往来而且并未间断时,虽然始终保持一定的欠款,也应当把它认定为非逾期应收账款。但在这里有两种特殊情况应当作例外考虑:一是如果该客户长期滚动的欠款中曾经有某部分是提出过诸如质量、数量异议而又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并认定责任的,则应将该笔业务在清理解决完之前转入逾期应收账款中;二是当客户最后一笔交易款已逾期时,应将其所有欠款转入逾期应收账款中。
3、结合上述逾期账龄分析表,进一步将逾期大款按风险程度进行ABC分类,即对到期未能及时收回的应收账款,首先判断对方是否为恶意行为。把那些属客户恶意行为欠债不还的应收账款划分为A类;把那些由于是客户经营不善未达到预期收益,或因为资金被挪作他用(如进行项目投资而挤占流动资金)等临时性经营困难而不能及时偿还的逾期应收账款划分为B类;对因自然灾害或客观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如国家政策作出重大调整)等不可抗因素引起经营极度困难且扭转无望单位的逾期应收账款划分为C类。然后分类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清欠。对A类债权,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法律手段进行清欠;对B类债权,可以要求客户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如适当延长付款时间但加收一定的逾期补偿等;对C类债权,是作延缓信用期,还是让利一部分给对方而少收一点了给该笔债权,要加以权衡,此时一定要算大账,尽可能地降低损失,绝不能斤斤计较,坐失良机。
四、坏账准备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
1、坏账准备的管理办法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中明确指出: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否定了坏账核算的直接转销法,由企业自主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由此可以看出,会计上计提坏账准备纯属企业会计政策的采用问题,属于企业内部管理事宜,只需由企业自行决定。与会计制度规定不同,在税收管理上对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即采用直接转销法,企业如果希望采用计提坏账准备金的备抵法,必须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第53条规定: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这里的规定超越了过去单一的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给企业财会人员留下了职业判断的余地,更便于企业对应收款项的管理。企业可以选择的方法除了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之外,还有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等,表明会计上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不是唯一的,这与税法规定不同。税法尽管没有直接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强调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即只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3、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因为在方法上不再局限于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所以也无法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确定。但为了防范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也限定了企业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4种情形:①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②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③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④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与会计规定相比,税法显得十分严格,规定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
4、坏账准备的计提口径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第18条规定:“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此处的应收款项明确指出不包括应收票据,从该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规范中可以进一步看到,“应收款项”只指“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反映和核算的内容。对于企业持有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再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再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含代垫的运杂费),此处的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并且特别强调纳税人发生的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从而否定了其他应收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双方都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但口径不一致,税收上是剔除了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后的余额;双方都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但时间上不一样,税收上是直接计提,而会计上要待转入应收账款后再计提。
5、对关联交易坏账准备的处理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第12章对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作了具体规范,因而并未在坏账准备计提上明确区分关联方之间往来款项与非关联方之间往来款项的会计政策,但是为了防范企业滥用会计政策,转移利润,对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规定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表明会计处理上允许计提坏账准备,但计提比例不能是100%。税收处理上对关联方交易形成的坏账规定比较严格,规定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坏账款,不管是否购销活动,均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而且对关联方之间的往来账款一般也不得确认为坏账,除非是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账损失扣除。
6、坏账准备的核销程序不同
会计处理上要求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企业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在管理上只要由内部权力机构批准即可;对坏账损失的确认,会计处理上并无明确的规定,只是列举了诸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不足等情形。税收处理上要求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余额,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这里其实包含了备抵法和直接转销法两种坏账核算方式,但无论是冲减坏账准备还是直接扣除,在税务管理上都要作为财产损失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在税前扣除。这是为了防范侵蚀税基、维护国家权益的必经程序,对税务机关来说,企业权力机构审批的会计处理方案只能作为参考依据,因为税收上认定应收账款成为坏账有明确的标准:①债务人依法被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②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③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确实无法清偿;④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⑤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坏账损失税前不得扣除。
五、目前,企业外汇应收账款管理现状有如下特点:
1、合计核算粗放。相当多的企业对外汇应收账款未按实际项目设置明细核算或配套不健全,企业中应收、预收外汇账款多头长期挂账或张冠李戴随意冲账现象相当普遍。
2、内控制度缺位。相当多企业外汇应收账款管理缺乏相当制度或虽有制度但管理无章;业务台账没有或滞后,业务由业务员独家操纵现象已成为外向型企业通病;一些业务部门还以商业秘密为由,不让企业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控制和监督。
3、会计监督失效。相当多企业财务部门对企业外贸业务,仅仅是事后被动地记账,而对外汇应收账款的发生、收回、损失等情况缺乏全面、系统、及时、准确的了解,会计监督自然是纸上谈兵。
4、账实严重脱节。外汇应收账款核算和管理上的混乱造成账目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财务部门根本无法以账面情况与客户进行对账和催收,更谈不上进行信息反馈和风险控制。如何保障企业外汇应收账款的安全完整,已成为每个外向型企业必须关注的问题。
5、是外汇管理失控。我国是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对企业出口收汇采用核销管理制度。对企业出口后延期核销情况,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将给予其严厉处罚。一些企业的业务部门为逃避处罚往往采用滚动核销的办法,将一些由于存在纠纷或其他未能及时收回的外汇应收账款,用其他业务收回的账款先行冲账核销,或先行核销但不冲账,如此一来,造成企业外汇应收账款账面情况、实际情况以及核销情况均不一致。一些企业为满足出口退税需要,对外汇应收款中的坏账情况隐瞒不报,长期滚动挂账。
六、对加强企业外汇应收账款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企业管理层在思想上应予重视。企业外汇应收账款是企业资产的一个组成部分。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外汇应收账的管理不仅是业务部门的事,需要事业计划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和相互牵制。只有在思想上统一认识,企业各自职能部门才能在外汇应收账款管理中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对那些承包挂靠的业务部门,只要以企业名义进行经营,均要纳入管理范围。第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基础。以制度形式明确企业外贸业务控制程序和管理方法,有助于企业各相关部门履行其管理职能。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计划控制、授权控制、风险控制等,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赊销管理、坏账管理、佣金费用管理等,这些制度是企业外汇应收账款安全完整的保证。
第三,发挥财务部门在管理中的作用。财务部门要改变事后记账,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其核算与监督职能;财会人员应加强外贸知识的学习,了解本企业外贸业务的操作流程,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管理模式设置相应的业务控制点;财务部门应主动与业务部门沟通,准确了解有关情况后再进行核算,确保账实相符;对管理存在的一些隐患,应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提出。
第四,业务部门应做好管理的基础工作。一方面,业务部门要遵守企业内部有关制度,加强对外贸业务以及业务员的管理,建好部门台账,实事求是反映出外贸业务情况;另一方面,业务部门对企业其他部门的检查应予积极配合,不得以保密或业务忙为由拒绝和回避。第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企业应建立制度,禁止业务部门为自身经济利益,对外汇应收账款采用滚动核销的做法;对外汇业务核销员,应设专职并纳入财务部门管理,使外汇应收账款的核销情况与账面情况相衔接、相一致。
七、企业要利润但也应减少应收账款增加现金净流量
应收账款只是企业的一笔债权,是企业未来可能的现金流入,而不是现实的现金流入,在充满竞争的市场经济中,这笔债权(未来现金流入)存在着收不回来的可能性。在货款收回前,所谓的实现利润,只是账面利润,是可能的利润,而不是现实的利润。只有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到购货人手上,并收到了货款,才能说真正实现了w——G的转换,由此得到成本补偿以保证简单再生产,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利润,以实现扩大再生产。不然,这一切都将成为空谈。我国的许多企业(也包括有些上市公司)近几年经常出现有利润、无
资金,账面状况不错,但却资金匮乏,最终陷入财务困难的深渊而不能自拔。目前我国企业中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平均在40-50%之间,而且逾期一年以上的账款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每个企业都要象抓营业额和利润一样,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减少应收账款、增加现金净流量的有效途径:
1、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减少与回收应收账款的意义。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亲自领导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可以成立专门的应收账款清收小组并重视其成员的思想教育。
2、树立信用风险意识,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防范与化解信用风险。最近,美国管理协会的专家们在分析我国企业目前的管理状况时指出:中国企业在管理上普遍存在两个半缺陷:一个是预算管理,大多数企业不懂得如何进行预算;另一个是信用风险管理,目前还几乎是一个空白。剩下的半个是人力资源管理,大多数企业实行的是人事管理,离人力资源管理还有一定的距离。这一分析是否科学还有待研究,但我国企业的确普遍缺乏专业化的信用风险管理,却是不争的事实。怎样进行风险管理了第一,在销售过程中,应加强对客户的资信管理,全公司的管户信息由“客户网络中心统一进行管理监控,纠正客户信息不全、分散、陈旧的现象,实施对客户集中、统一、规范化的数据库管理方式。客户资信管理的另一项核心工作就是要对客户,尤其是对有赊销业务往来的客户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和信用评估。第二,通过专门的客户信用审核部门,对赊销额度进行科学的审查和控制。第三,设立专门机构对形成的应收账款实行严格的监控制度,一旦出现逾期,立即采取强有力的追讨手段。
3、采取现金折扣的方式。这是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的一种办法。这种折扣的条件通常为:2/30,1/60,全/90.它的意思是,如果客户在30天内偿付货款,就给予百分之二的折扣;60天内付款,就给予百分之一的折扣;90天内付款,就须全数收取。
4、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分期收款销货是商品的销售价款定期分次收回的销货方式。购货者付足货款有一定困难,而销货单位又急需一部分资金,那么这也是一种筹资的方法。当然,分期收款销货的售价,通常比现销或普通赊销商品的货价要高一些,这是因为,部分差额可用来作为销货企业的信贷利息收入,部分差额可用来补偿它采用这种销售方式而可能受到的损失。
5、采取日常催讨的方式,成立清收应收账款的专门组织。原款项经办人、部门领导或单位负责人应为该款项的当然责任人,应参加清收小组或积极参与清收工作,对清收小组成员按客户(或地域等)进行分工,并分解落实清理回收的目标任务。该任务要以签订责任制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明确清收小组各成员的职责。严格按照清收计划按月进行考核评比,做到奖罚分明。各单位可根据款项金额的大小、逾期账龄的长短、风险程度的高低等情况,按回收的每笔款项金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对收款人员进行奖励(也可与这些成员的个人利益直接挂起钩来)。对应催回而未能催回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在决定经办人年终奖金数额时进行经济上的处罚(一般可为个人奖金总额的50%——100%不等),视情节必要时还可对其工资部分进行扣减处罚。对未如期完成清收任务的单位与个人,扣减单位负责人与责任人全年奖金总额的20%一50%;因破产、资不抵债或丧失法人资格的单位的坏账,各单位应搜集、提供法院作出的破产终结裁定书、财产评估结算分配报告等资料报本单位董事会,经批准后方可核销;对已核销的坏账,若能部分收回或全额收回,则可按回收金额的50%左右的比例直接用于个人奖励。
6、采取贴现的方式提早收款。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收账款形成或逾期后销货者急需使用资金,而购货者又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妥协赎买的方式。不论偿还者是以自有资金还是向外筹借资金来偿还货款,收款人均给予一定比例的贴现金额,以刺激付款人的付款积极性,同时又满足销货人的资金需求。
7、采取买方信贷的方式。对于一些大型基础工程用的大宗商品销售,可争取银行对销货方资金需求上的支持。以购货方的名义,在完善担保手续等前提下,向销货方主办银行申请取
得贷款,款项入销货方账户。
8、以应收账款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即借款企业与贷款者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抵押品,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一年)企业向贷款者借取资金。如果在用作担保品的应收账款中,有某一客户的账款到期却不能收回的,贷款者有权向借款企业追索。在这种方式下,账款仍旧由借款企业收取,收得的账款须如数偿还给贷款者。这时,借款企业要承担或有负债的责任,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用附注予以披露。
9、采取让售应收账款的方式。让售是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贷款者借以筹措资金的一种方法。在这种方法下,企业可于商品发运出去以前向贷款者申请借款;经贷款者同意贷款,即可在商品发运以后将应收账款让售给贷款者。贷款者根据发票金额,减去容许扣取的现金折扣、贷款者的佣金以及主要用以冲抵销货退回和销货折扣等扣款后,将余额付给筹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