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合同责任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章
合同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日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于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合同法》,在10月20日前乙()。
A.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
B.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移转,甲仍得履行
C.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
D.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2、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由丙向乙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合约定,则乙应向谁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甲
B.丙
C.甲和丙
D.甲或丙
3、甲、乙订立一份买卖某名贵花瓶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甲未交付该花瓶。后发生地震,该花瓶灭失。该风险责任应如何承担?()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或乙
4、李某自某商场购得某电饭锅,后因质量问题电饭锅爆炸,炸伤李某。根据《合同法》,李某可请求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A.仅得请求违约责任
B.仅得请求侵权责任
C.有权请求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得请求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5、缔约上的过失是指发生在什么时候的过失?()A、合同有效成立后
B、合同履行完毕后
C、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
D、并没有时间上的特殊要求
6、下列那一种情况商场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A、甲故意隐瞒手表的内在瑕疵而将该手表卖与乙,乙发现后撤销了该手表买卖合同,乙因此遭受路费损失及误工损失100元
B、商场出售的商品不合格,顾客要求退货的
C、商场的保安人员怀疑某女士盗窃商场内出售的货物,而对该女士非法搜身
D、顾客要购买摆放在商场橱窗内的展示品,而商场以该展示品不出售而给以拒绝的7、合同因履行不能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不包括()。
A、损害赔偿
B、给付违约金
C、强制履行
D、定金罚则
8、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一个月后才履行的在债法上被称为()。
A、履行拒绝
B、履行迟延
C、履行不能 D、履行不当
9、下列各项不属于债务人违约的行为是()。
A、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的
B、履行的时间、地点、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C、债权人迟延受领
D、主观的履行不能
10、甲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3000元,后因甲公司违约行为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为7000元,乙公司可向甲公司请求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为()。
A、3000元
B、7000元
C、5000元
D、无须支付违约金,仅可要求损害赔偿
二、多项选择题
1、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包括()。
A、恶意磋商致合同不成立
B、隐瞒重大事项或提供虚假情况
C、违反保密义务之过失
D、违反诚实信用的其他缔约时过失行为
2、违约行为的类型包括()。A、履行不能
B、履行迟延
C、履行不当
D、履行拒绝
3、牛山收购公司与万发公司签订一项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牛山收购公司于1999年7月底向万发公司提供两吨鲜山蘑。合同签订后,牛山收购公司即组织人员到山区收购,直到8月5日才将两吨山蘑收购上来,该收购公司立即电告万发公司:我公司委托迅达运输公司前往送货,于5日内不予回复视为同意。万发公司对牛山公司的电告未予回复。牛山公司即委托万发公司送货。因当地山区连降大雨,山洪暴发,公路被阻断,期限迟延,山蘑腐烂。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山蘑腐烂的损失由牛山公司承担
B.山蘑腐烂的损失由迅达公司承担
C.牛山公司应对万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牛山公司对万发公司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4、甲乙签订一合同,约定甲向乙供应苹果5万斤,甲负责代办托运。甲委托丙运输,丙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丙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且苹果因此而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乙的损失应由丙承担
B.乙的损失应由甲承担
C.乙的损失应由甲丙负连带责任
D.甲承担了乙的损失后有权向丙追偿
5、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家具,现履行期尚未开始,但乙公司明确表示因技术人员流失,该批家具无法制造,甲公司依法可采取何种救济手段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利益?()
A.行使合同解除权
B.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合同撤销权
D.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三、名词解释
1、缔约过失责任
2、违约责任
3、违约金
四、简答题
1、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何区别?
2、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有何区别?
3、简述违约责任的特征。
五、案例分析题
1、王某珍藏了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发行的一套邮票。2000年1月1日,王某因准备去美国照顾年迈的母亲,决定出卖这套邮票,底价是5万元。公民李某是个邮票迷,得知这个消息后,马上找到王某,表示愿意出7万元的价格购买,在此期间,又有若干人表示愿意购买这套邮票。王某对李某说,他不会把邮票卖给其他人而是想卖给李某,因为他相信李某是真正的邮票爱好者,他表示,如果李某在一个星期内能交付10万元钱,他当场就与李某签定书面合同并交付该套邮票,钱物两讫决不反悔。李某回到家后,由于时间紧促而手头没有太多的现金,于是以低于市场价格变卖了汽车和家中贵重的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并卖掉了自己保存已久的一套明代的桃木书桌,三天后,李某拿着7万元钱去找王某。王某已经把邮票卖给了另外一个人,并表示自己另外还有同一版本的邮票一套,但是出卖的价格10万元。
(1)李某可否以他与王某磋商在先为由而主张王某与邮票买者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王某与自己订立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
(2)李某对因时间紧促而低于市场价格出卖的物品的差价可否要求王某赔偿? 2、2000年1月20日,某建筑公司向某钢铁厂购买了钢材2000吨,每吨价款1000元,并签定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由钢材厂于5月20日和10月30日分两批将20000吨钢材送到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货到后一个星期之内,该建筑公司支付货款。5月20日,该钢材厂将1000吨钢材运到了该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建筑公司多次与该钢材厂协商,要求其将1000吨钢材按合同中的约定运到甲地的施工现场,而此时,甲地的施工现场因其未能按期送货而导致工期推迟,损失了4万元。而钢材厂认为自己已经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交付钢材的义务,而且乙地的施工现场也属于甲建筑公司,因此不同意支付额外的运输费再将该批钢材运至甲地,并要求该建筑公司支付该批钢材的货款100万元。而建筑公司认为钢材厂不按合同履行,因此拒绝支付货款。10月30日,钢材厂将另外1000吨的刚才运送到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而此时市场的钢材价格大幅降价,建筑公司以钢材厂不守信用为由拒绝受领。于是,建筑公司与钢材厂发生纠纷,双方均认为对方违约而诉至人民法院。
(1)钢材厂将第一批1000吨的钢材运到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责任?建筑公司损失的4万元应当有谁负责?请说明理由。
(2)建筑公司可否以钢材厂违约在先为由而拒绝受领第二批钢材?该行为是否构成了违约?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A
3、A
4、D
5、C
6、A
7、C
8、B
9、C
10、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AC
4、BD
5、AD
三、名词解释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约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
四、简答题
1、(1)两种责任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依据是合同法的具体规定,而非一有效成立的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或存在,只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要件,就要追究缔约过失责任;而违约责任则是因违反有效成立的合同而产生,它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如果没有合同关系的存在,就无从谈起违约责任。
(2)可否由当事人进行约定不同。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承担责任的方式、责任的范围以及免责条件及免责事由;缔约过失责任属于法定责任,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3)责任形式不同。违约责任的形式多种多样,如赔偿损害、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等。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只有一种,即损害赔偿。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既包括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害,也包括期待利益的损害。因此,期待利益损害赔偿的结果使受害人达到了与合同已经履行一样的状态。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只包括信赖利益,对信赖利益的保护旨在使非违约方因相信合同成立而支出的各种必要费用得到返还或赔偿,从而使当事人处于合同磋商前的状态。
(4)有无限制不同。《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法》对违约责任作此限制的目的在于鼓励交易。但《合同法》对缔约过失责任却无此限制。
2、(1)责任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为缔约而进行接触的当事人之间,双方并在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活动中,产生了一定的信赖关系。侵权责任的发生则不需要当事人之间存在任何关系,侵权人与受害人只有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才产生了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所以侵权责任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所要求的前提与基础。
(2)违反的义务的性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因为违反了依据诚信原则产生的先契约义务,如通知、保护、协力、保密等义务而产生,这些先契约义务独立于合同之外。侵权行为违反的则是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和财产的一般义务。
(3)构成要件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而某些侵权责任则不以过失为要件,如《民法通则》规定的特殊的侵权责任。
3、(1)违约责任是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这一特征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第二,违约责任的成立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结果。
(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仅仅发生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负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作为法律责任的一种,违约责任当然具有强制性。但在具有强制性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法律允许当事人在一定的范围内事先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如《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违约责任作为合同债务的转化形式,与合同债务在经济利益方面具有同一性,所以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五、案例分析题
1、(1)李某不能以他与王某磋商在前而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李某向王某发出要约,虽然王某向李某表示他愿意把邮票卖给李某,但是并没有承诺,因此,李某和王某之间并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此该邮票虽然为特定物但是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李某。王某为邮票的所有人,因此他对邮票有处分权,可以选择买方而与之订立买卖合同,而且,该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有效的要件,并且已经交付给了买受人,买受人成了邮票的所有权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理论,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强迫他方与自己订立合同,而是应该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订立。因此,李某无权要求王某与自己订立合同。(2)可以要求王某赔偿。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在本案中,王某表示愿意把邮票卖给李某,并答应如果他在一个星期内交付7万元的话,就将邮票卖给他,但是,后来,又说只能以10万元的价格出卖。实际上该行为是为了多卖3万元,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并且给李某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王某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李某对因时间紧促而低于市场价格出卖的物品的差价
2、(1)该钢材厂钢材厂将第一批1000吨的钢材运到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违反了合同中关于合同履行地点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以实现合同的目的。债务人没有完全按照合同内容所为的履行,包括履行的数量、品种、履行的地点等,为瑕疵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为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而钢材厂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因此属于瑕疵履行,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钢材厂由于未按约定履行而给建筑公司造成工期推迟的损失,应当由该钢材厂承担。
(2)建筑公司不能以以钢材厂违约在先为由而拒绝受领第二批钢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负有在债务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时的受领义务。在本案中,钢材厂在交付第二批钢材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因此,建筑公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能拒绝受领,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