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殡葬改革建设秀美家园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建设学生的心灵家园”。
推进殡葬改革建设秀美家园 ——修水县实施殡葬秩序整治的主要做法
修水县从今年3月份起,在县城规划区内及武吉高速、修铜公路、柯龙公路沿线开展殡葬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大、见效快、反响好,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全覆盖,文明、绿色、节俭的殡葬观念深入人心。
一、实施背景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作为一个山区县,修水之所以实施殡葬改革,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1、“尝过甜头”。上世纪90年代,修水县就以“县城核心区”为范畴,以“财政供养人员和城镇居民”为对象,以“遗体火化、殡仪馆治丧、公墓区安葬”为内容,首次实施了殡葬改革,一次性搬迁城区附近坟墓2800多座。10多年来全县火化遗体1万多例,公墓区安葬9600座坟墓,节约用地40多万平方米。这次改革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省级文明城”扫清了“坟障”。
2、“面临苦头”。一方面,广大农村的封建迷信丧葬习俗难以改变,依然热衷大操办、乱埋葬,青山被“白化”,死人争占活人田,与青山绿水不协调,与生态环境不匹配,与文明修水不适应。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县城规模扩大和人口扩张,公墓区穴位趋于饱和,需要向农村延伸。
3、“借助势头”。近年来,修水县深入推进“强工兴城”战略,着力打造规划面积128平方公里、建成面积30平方公里、人口30万的湘鄂赣三省九县边贸中心城市,同时启动了修河旅游总体规划,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游、红色主题游、精品一日游等旅游品牌,修水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为此,决定启动新一轮殡葬改革,为推进旅游业发展打响“前哨战”。
二、主要做法
1、老坟遮挡不留死角。整治范围内的老坟一律采取植树绿化的方式予以遮挡处理。坟主有单位的,由坟主所在单位负责包落实;坟主无单位的,由坟主所在乡镇组织实施。全县安排专用苗木4.5万株,每座坟墓免费供15株,县城规划区内及武吉高速、柯龙公路、修铜公路等主干道300公里路程沿线可视范围内3749座坟墓全部植树绿化遮挡,达到了“见绿不见坟”的效果。
2、生茔拆除不留盲区。出台补偿政策,每拆除一座生茔补助3000元。同时成立专门工作组,请当地有威望的群众和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上门做说服工作,93座生茔拆除69座,24座不宜拆除的已葬墓茔全部采取植树遮挡。
3、杜绝新建令行禁止。以今年5月5日零时为节点,整治范围内杜绝新葬坟墓和新建生茔。自禁令实施两个多月以来,全县无一例新葬和新建现象发生。为确保禁令顺利执行,从4月1日起,农村居民遗体火化的接运、火化等费用由县财政予以全额补贴。对选择城区公墓区安葬的,800元以下的墓型补贴50%,1800元的墓型补贴30%,3800元得墓型补贴15%。通过政策的引导和刺激,农村居民遗体火化率和公共墓地安葬率大大提高。
4、公墓建设全面启动。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将农村公益性墓地纳入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按照“规划长远、选址科学、权属明确、标准统一”的原则,以村组自筹为主,县乡财政补助为辅的融资方式,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同时,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制定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村规民约,设立村民红白喜事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墓地的日常清扫、维护和绿化等工作。
此次殡葬秩序整治活动,共投入资金819.5万元,其中,民政部门下拨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奖励资金130万元;县财政奖励资金32.5万元;林业部门提供苗木资金135万元;有关乡镇自筹资金522万元。
三、强化保障
1、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殡葬秩序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殡葬秩序整治组织网络。
2、宣传发动。县、乡、村分别召开殡葬秩序整治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有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殡葬改革政策深入人心,广大干群认识行动一致,为殡葬秩序整治
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印发殡葬秩序整治宣传单,各地、各部门悬挂横幅500多条,张贴标语3000多幅,制作永久性广告牌100多块,出动宣传车1000余次,为殡葬秩序整治营造了浓厚氛围。
3、干部带动。据统计,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县有1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做家属、亲属的思想工作,带头拆除生茔,有力地推动了殡葬秩序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4、部门联动。对县民政局、执法局、财政局等23个相关职能部门和16个重点乡镇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细化任务,量化目标,强化举措,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强大的殡葬秩序整治合力。
5、执法驱动。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殡葬秩序整治综合执法队伍,负责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对应火化而未火化的,由有关部门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不予发放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补助和其他费用;对违反殡葬管理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给予乡音的党纪政纪处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予以从重处罚。
6、政策促动。县委、县政府和县殡葬秩序整治活动领导小组10多次发文,明确殡葬整治的工作重点、内容和时间节点;确定乡镇和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同时还建立了日督查制度、后备干部不定期督查制度、义务督查员督查制度和有奖
举报制度,有力推动了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