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审批国家助学贷款新贷指南及注意事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学院审批国家助学贷款新贷指南及注意事项
一、审核纸质材料:
1、看六份材料是否齐全(未成年七份),不要其它多余材料,按顺序由上向下分别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智能卡)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父母同意贷款说明)、中行借记卡复印件各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
(1)填写内容不能有涂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且不能空项;(2)必须是原件,传真件(传真件再盖章也不行)或复印件无效;(3)家庭收入是否过高;(4)是否盖当地民政部门章(符合要求:县、乡、镇民政局、民政所、社会事务、民政业务、社会劳动保障,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也可以在高中盖章,不能是收费章等,对公章有疑问的直接电话联系;(5)表格必须是当年的,不能是往年表 ;(6)父母收入必须如实填写且要求与网上信息相同;(7)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必须重新准备。
3、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4、注意是否未成年,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是否同意贷款,是否签字并按手印。
5、银行卡复印件:中国银行青岛市南二支行发行的借记卡,不能是校友卡;需要在复印件上写上本人名字,卡号不清晰的还需要把卡号写清楚。
6、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7、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并按照学院网上审核的顺序排序,上交时在每一份材料的第一页左上角用铅笔编号,将每个人的材料按顺序用别针别在一起,不要用订书机装订。
二、对照纸质材料审核网上信息:
1、核对学生的姓名、性别、学号、学院、专业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及时上报;
2、身份证号码是否与身份证复印件相符;
3、六份材料是否齐全(未成年七份),在证明材料一项打勾;
4、无身份证,用户籍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代替的不要在身份证复印件项打勾;
5、校内联系电话需填写手机号码或宿舍电话;
6、家庭通信地址尽量写得详细,需确保能接收信件;
7、学制、学历是否正确;
8、看家庭收入是否过高;
9、家庭、父母各项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正确;
10、父母收入是否属实并与困难证明表上相符(困难证明表月收入项必须填写);
11、其他主要社会关系:指除家庭成员外父母的兄弟姐妹,必须填写,尤指能长期与自己家庭保持联络并有较固定联系方式的亲戚;
12、座机号码要写区号;
13、单亲、孤儿的要标注并填写相应描述,不是的不要打勾;
14、审批一个结束后有些选项保持不变,如“是否单亲”选项和打回原因等,因此,审批下一个时必须注意修改;
15、存折/存储卡户名是否是本人,存折/存储卡号码是否与复印件相符,两项只填一项,不能为校友卡;
16、贷款金额、期数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