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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六批转办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6月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六批次,共92件举报案件,其中重点案件30件,已办结29件,受理编号分别为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7、328、329、330、331、332号;未办结1件,受理编号为326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受理编号303号:“近3、4年宾县大泉子林场场长吴某某、林政场长张某某指挥李某某在林场山上毁林40多亩挖砂。”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宾县大泉子林场始建于1956年,位于宾县东南部,场部地处宾尚公路25公里处,场址建在隶属三宝乡管辖的大泉子村。大泉子林场现有经营总面积15867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5776公顷。2001年实施分类经营,确定为生态公益林,区划重点生态公益林3154公顷,一般生态公益林3623公顷,商品林8999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76万立方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7日,县林业局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了进行调查。经查,信访反映的挖砂地点是宾县大泉子林场宝泉西南山砂场和太平岭砂场。宾县大泉子林场宝泉西南山砂场,位于宾县大泉子林场施业区44林班5小班,面积3.7亩;宾县大泉子林场太平岭砂场,位于宾县大泉子林场施业区81林班19小班,面积11.09亩。这两处砂场是80年代宾县养路段县道宾尚公路原砂石路时的取料场和周边村屯农民建房、修路、铺院等用砂场,无人经营,均属于宾县大泉子林场监管范围,并且在2008年林相图上就已标注为砂场。确实存在周边村民挖砂现象,但只是在原有砂场面积内取砂,面积没有扩大,没有毁林现象,挖砂行为无人指挥。对于此问题,大泉子林场将对两处砂场进行严格管理,派专人看管,死看死守,坚决杜绝村民群众乱挖砂现象发生,确保林地安全;今年雨季时进行适地适树还林,恢复植被。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受理编号304号:“呼兰区裕田街道裕田村任万良屯的利民污水处理厂、利林污水处理厂、利民开发区第一泵站直排污水,淹死周边树木。污染地下水,最终排入呼兰河,此问题已存在多年。举报人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地下水,34项饮用水指标全部超标。”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利民污水处理厂(简称利民污水处理厂)位于呼兰区四平路副1号,建于2009年8月,2010年7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从事污水集中处理,采用CAST工艺,设计处理能力5万吨/日,现日污水处理量约为3.6~4.5万吨,项目总投资14300万元。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哈尔滨利林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林污水处理厂)位于呼兰区四平路1号,建于2005年4月,2007年1月建成投入运行,从事污水集中处理,采用A/O工艺,设计处理能力2万吨/日,现日污水处理量约为1.9~2.1万吨,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利民供排水公司一泵站(以下简称一泵站)位于呼兰区四平路东北侧,泵站西侧是利林污水处理厂,北侧是利民污水处理厂。1993年至2005年利民开发区原第一泵站停止使用,2006年在原址新建一泵站使用至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泵站既是雨污合流制排水提升泵站,又是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现有排水系统的终端泵站。该泵站有一条雨水出水混凝土方渠(4.5米×1.8米,双孔)穿过呼兰河老堤坝,方渠出口处是雨水排水明渠,开发区大部分雨水都通过这条雨水排水方渠排放。第一泵站现负责提升污水送至利林污水处理厂、利民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排放雨水至呼兰河新老大坝合围区域。由于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现有常住人口超过25万,涉水企业30余户,导致污水产生量逐年增加。经区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计,开发区日污水收集量约为7.6~8万吨,日污水处理量约为5.6~6.5万吨,由于日处理能力不足,日污水直排量约为2~2.4万吨。呼兰区裕田街道裕田村任万良屯村民饮用水由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民自来水公司)一水厂集中供水。目前,呼兰区共有9个市政供水末稍日常监测采样点,每个点位每个月检测一次。农村市政供水日常管理采取社区服务中心协管员受理举报,受理后报呼兰区卫生监督所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共同处理。呼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生活饮用水末梢水质进行检测。2018年4月25日,哈尔滨市环保局接到有关“哈尔滨利民污水处理厂、哈尔滨市利林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直排污水”的信访举报。2018年4月28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对2个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经查,2个污水处理厂没有私设暗管、旁路偷排污水的行为。2018年4月25日对哈尔滨市利林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监督性监测结果表明出水水质达标。2018年5月10日对哈尔滨利民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结果表明出水水质达标,信访事项办理中向举报人出具了受理告知书和书面答复意见。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8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利民污水处理厂、利林污水处理厂直排污水进行了调查。经现场检查,2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正常,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达标。现场检查未发现2个污水处理厂存在私设暗管、旁路偷排污水的问题。2018年6月7日,呼兰区供排水集团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开始对该区域地下水开展检测工作。定于12日上午由省水文地质勘测院提供水文资料并且当日开始打井采样检测。6月13~15日检测地下水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共计20项;6月19~22日检测微生物及毒理性指标,共计19项。预计2018年6月22日前出具检测结果。接到转办件后,呼兰区政府责成呼兰区裕田街道办事处对举报材料中关于“淹死周边树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裕田街道办事处和裕田村委会于2018年6月8日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发现被淹树木总面积336.6亩,共涉及裕田村任万良屯3户村民。其中:裕田村村民曲力种植树木面积181.1亩,地块位于塔头沟西侧,树木栽种时间是2016年至2018年期间,现树木成活率10%;唐永刚种植树木面积115.5亩,地块位于靳家屯东侧、国提北侧,2005年种植面积25.5亩,2006年种植面积90亩,现树木全部淹死;林守富种植树木面积40亩,地块位于国堤北任万良屯后沙场东,树木栽种时间2006年,现树木全部淹死。涉案地块内的积水与两个污水处理厂对外排水和利民开发区第一泵站排水,呼兰河新堤外江水水位及松花江大顶子杭电枢纽工程截流有关。涉案地块平均水位高程为116米,如外江水位超过此高程时,涉案地块内就会出现大量积水。2018年6月6日,呼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呼兰区卫生监督所、呼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利民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任万良屯进行现场调查、采集水样。任万良屯村民生活饮用水来自于利民自来水公司一水厂的市政供水,水厂水源地共有4口深井,最近的水源3号井距离污水处理厂排放点2800米,符合黑政函〔2011〕16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12个县(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及《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十一条规定的卫生要求。现场检测末梢水二氧化氯:0.21mg/L(国标≥0.02mg/L),符合标准;同时呼兰区疾控中心现场采水样送至实验室检测。6月9日,水样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所检测项目指标共35项,全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常规检测指标标准。针对开发区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呼兰区委区政府启动了利民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利民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并积极推进利民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及利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2015年、2017年、2018年,呼兰区政府三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确定推动利民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该项目拟选址在现有利民污水处理厂北侧,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设计处理污水能力为5万吨/日,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预计总投资15471万元。目前已完成地形图测绘,可研报告编制工作,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预计2018年9月份完成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预审等审批手续,2018年12月份完成可研批复审批手续,2019年3月份完成办理初设批复审批手续,2019年12月份完成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竣工并通水运行。2018年3月,呼兰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利民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项目,由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利民污水处理厂实施维修改造项目(1.安装更换曝气管;2.清掏水解酸化池;3.清掏旋转沉砂池;4.更换中控设备;5.购买并改造污泥回流泵和设施;6.改造通风系统;7.改造进出口流量计),项目总投资约为800万元,预计6月末完成维修改造。区政府同时决定对利林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能力进行提标升级改扩建,将出水标准由现有的二级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日处理污水量由2万吨扩建至3万吨,新增3万吨/日深度处理系统一套,增加污泥过程减量单元,使扩建后污泥产量相对减少60%~80%。该项目预计6月初开工建设,11月份投入使用。目前,呼兰区城管执法局正在积极督促呼兰区供排水集团和呼兰区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抓紧落实并按时完成新建、扩建和提标升级、维修改造项目,实现开发区的污水全部收集并达标处理排放,彻底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三)问责情况 无。
三、受理编号305号:“一是依兰县五国城坐井观天遗址西侧一排放站,每晚8点向松花江排放污水。二是倭肯河河堤有管线不定时向倭肯河排放污水。三是西江桥南侧一排放口不定时向牡丹江排放污水,造成大量鱼类死亡。”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依兰县五国城坐井观天遗址西侧一排放站,每晚8点向松花江排放污水。)
(一)基本情况 依兰县五国城坐井观天遗址西侧强排站即依兰县北强排站,主要用于依兰县防汛应急。该站于2000年建成,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建筑面积为52平方米,拥有3台轴流式水泵,2台潜水泵,排水能力为每秒11立方米,设计排量为1980立方米/小时。该强排站建立了日常管理、设备维修养护等比较健全的制度,设有专人日常看护,每年初定期对主体设备进行检查维修。除本次举报外,近几年未曾接到群众信访投诉。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7日,依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府主管环保的副县长带领环保、监委、县委办、住建、信访等部门对信访举报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依兰县目前没有实现雨污分流,依兰县五国城遗址西侧的强排站为防内涝建设的应急强排站,主要功能是确保依兰县防汛防内涝安全,在强降雨防汛期间,存在向松花江直排含有生活污水的雨水的情况,但不存在每天晚8点定点排放生活污水的现象。
(三)问责情况 无。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倭肯河河堤有管线不定时向倭肯河排放污水。)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管线为依兰县老造纸厂东侧强排站排口,即依兰县东强排站排水口。该站于2001年建成,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拥有2台潜水泵,排水能力为每秒1100立方米,设计排量为1980立方米/小时。主要用于依兰县防汛应急,平时处于关闭状态。该强排站建立了日常管理、设备维修养护等比较健全的制度,设有专人日常看护,每年初定期对主体设备进行检查维修。除本次举报外近几年未曾接到群众信访投诉。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7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府主管环保的副县长带领环保、监委、县委办、住建、信访等部门对信访举报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依兰县倭肯河强排站为防内涝设置的应急强排站,主要功能是确保依兰县防汛防内涝安全。华润雪花啤酒厂依兰分公司因排水管线未接入城镇排水管线,也流经该强排站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平时通过强排站收集池溢流入城镇排水管线。在强降雨期间,为城镇防汛安全启动强排水泵进行直排雨水,的确存在向倭肯河直排含有生活污水、雪花啤酒的废水的雨水的情况。
(三)问责情况 无。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西江桥南侧一排放口不定时向牡丹江排放污水,造成大量鱼类死亡。)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排放口为依兰县南大坑强排站排水口,位于南大坑,强排废水排入牡丹江,主要用于依兰县防汛应急,该站于2000年建成,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建筑面积为52平方米,拥有3台轴流式水泵,2台潜水泵,排水能力为每秒1.1立方米,设计排量为1980立方米/小时。该强排站建立了日常管理、设备维修养护等比较健全的制度,设有专人日常看护,每年初定期对主体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7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府主管环保的副县长带领环保、监委、县委办、住建、信访等部门对信访举报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依兰县目前没有实现雨污分流,依兰县西江桥南侧的强排站为防内涝建设的应急强排站,主要功能是确保依兰县防汛防内涝安全,在强降雨防汛期间,的确存在向牡丹江直排含有生活污水的雨水的现象。经过依兰县环保局、监察委、建设局、信访局等部门现场踏查,未发现鱼类死亡的现象。强排站建立了日常管理、设备维修养护等比较健全的制度,设有专人日常看护,每年初定期对主体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为彻底解决三处强排站直排问题,依兰县于2016年开始谋划污水处理二期扩建工作,2017年8月启动了设计1万吨污水处理二期建设项目,总处理能力将增加至日处理2万吨。目前,该扩建项目已完成深度处理等部分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已完成一个CASS池的工艺改造,预计2018年12月末竣工投入运行,不仅可彻底解决强排站雨水、污水直排的问题,而且将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由目前的一级B提升至一级A,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