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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录入:admin来源:学生处时间:2010-12-22
各院系: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规范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管理工作,根据《昆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就我院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二、认定要求
1、各院系根据特殊困难(5%)和一般困难(35%)的比例认定出本院系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年底,应向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 济困难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注:镇政府、县政府、县民政局、州市政府或民政局、村委会盖章均不认可)
3、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时注意“年收入”及“家庭人均年收入”的逻辑关系。
4、2011年老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将于4月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