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前建设方负责完成的工作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开工前工作”。
基本建设开工前的施工准备
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是指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创造条件所完成的各项工作。它是基本建设程序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基建工计划开工及正常施工的保证。建设准备是施工的前提。没有做好工作,正常施工也就无从着手。例如,施工场地存在老的建筑物,就必须清除后才能动工。在进行这一阶段工作时既要按国家的、政策和规定办事,又要考虑实际情况,才能把事情做好。
工程开工前,需由建设方负责完成的工作有:清除施工现场各类建筑物的地下基础(称为:地下障碍物),做好“三通一平”,施工、占路等许可证,并且做好某些建设项目的大型临时设施等。
一、清除施工现场内的障碍物 施工现场内的障碍物,是指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影响工程施工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设施和林木等。这些障碍物都必须在开工前迁移、移植或清理。
1、关于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拆除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时,如需遇动拆任务,应根据征地程序,地政府部门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按国家规定商定补偿和拆置方案,并签订协议。具体操作方案有以下几种。
(1)拆迁城镇居民住房的安置方法。
产权属于城市房产管理部门的,在动迁前,先由建设单位准安置房,经房管部门审查认为具备居住条件后,可作为居民动迁外,也可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缴纳相应的动迁费用,管部门安置动迁用房。
产权属于居民私有的,可以按当地房管部门的房价,由建设单房款交给房主。所需安置的用房由房主自定,或由建设单位给予,也可由由建设单位把房款交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负责安置被民,产权归被迁户所有。
(2)拆迁单位房屋的安置方法。
迁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房屋,建设方应迁的建筑面积拨给相应投资和建材,由被迁单位挖掘潜力自行迁或由被迁单位在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但违章建应由被迁单位自行自行拆除,建设单位不予补助。拆迁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全民所有制单位一般不予补偿,所有制单位和个体户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给予补偿。
(3)拆迁人防设施和公共设施。
动迁范围内如有公厕、防空洞、道路等设施时,建设单位应报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
2、地下管线设施的拆除。
地下管线在拆除过程中所能遇到的大都只有水管、电缆线和煤气。在拆除管线前,由建设单位报请政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手才能进行施工前的拆除工作。拆除前,必须会同各管线单位进行原进户总阀的关闭工作,同时在拆除过程中,必须将原用户的水表、电表、煤气表的读数进行清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原表进行清算、结帐工作。并按通知由原使用者付费。
3、场地内树木的移植、清理。对于场地内树木,如建设项目所在城市或地区有报批手续,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批复意见处理,如没有规定报批手续,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或地区)关于绿化的要求,尽量保持较多的绿化区和树木。确实不能保留的,对有移植价值的树木,应采用移植的办法处理。
二、“三通一平”。
“三通一平”是指建设施工区域内的路通、电通、水通和施工场地平整,这是建筑安装工程开工前必须完成的工作。建设单位根据自行组织人力完成,也可以委托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1、路通
路通是指开通从附近主要交通道路到施工现场的道路,以解决建筑材料与设备的运输问题。在上海市区施工时,主要考虑以下二个问题。
a)、道路单向行驶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应遵守有关部门的法令。如有特殊需要,如需逆向行驶,必须将运输材料的长度、车型、运输时间、行驶方向等报交通部门,在得到交通部门同意并领取通行证后方可行车。
b)、新开道路出入口问题。由于施工场地周围道路狭小,必须在主要交通道路的人行道处开设施工出入口的,建设单位必须写明进出口开设的位置、宽度以及开设的时间,同时附上平面位置图,报交通处审批。在得到同意后,才能开设,如果必须在进出口处外侧的人行道上做坡道,或要移去绿化带、交通隔离带的,必须与环保、市政等单位联系,并应在得到这些部门同意后才能实施。
2、电通
电通是指从附近市政供电电源接到施工现场的输电线路,用以解决施工的动力、照明等用电需要。这项工作包括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建造变电站与配电设施,以及敷设输电干管、支线等工程。支线线路应引至现场建筑红线内,施工现场的施工临时用电管线,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根据建设施工的需要,目前的电通还包括通电话(电讯)的内容。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电讯部门申请电话线路。如需兴建相应的电讯设施,应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和邮电部门批准后进行。
3、水通
水通是指从市政水源接到施工现场的给水管道。以解决施工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问题。施工现场所在地如有水厂供水,应根据选址或编制任务书时签订的供水协议,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施工给水管道。如利用天水源(河、湖等)或自打水井,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兴建提水和储水设施(如水泵房、水塔、水池等。水时,首先需打水井),并把给水管道建至施工现场,交施工单位使用。利用地下管道的,应向市政养护管理部门申请接沟手续,经批准并领取接受接沟许可后,才能与市政管线接驳。
4)、场地平整
场地平整是指对建筑工地范围内高差超过30cm,需挖填平整后才能施工的场地处理过程。某些建筑地基在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场地高低相差虽然超过30cm,但在超过不多时,一般应在清除场地障碍物时一同进行。如高差超过太多,需要挖填的土方量较大时,应结合基础设计的要求,经过测量,在计算出挖、填土方平衡表和土方工程的施工方案。确定土方堆置地点和取土地点,以及运土数量和距离。
场地平整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队伍施工,也可以委托施工单位完成。场地平整工作完毕后,必须保证场地的基土能承受正常施工时的车辆运输需要。
三、申领许可证
建设单位进行建设时,根据规定,需申领相应的许可证后才可以开工。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申请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是基本建设工程动工兴建的依据。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市(或区、县)建委、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以及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各地规定略有不同,应按项目所在地区规定办理),并按各单位规定的表格填好后,连同批准的建设文件、设计图纸(一般要求平、立、剖面图,但向消防和环保部门申请时,要提出消防和环保方面的技术措施)一起提交。各单位的具体工作如下。
a)、市(县)建委主要审查该项目建设是否与批准的文件相符合。b)、规划管理部门主要审查建筑物的位置是否与规划相符,与规划红线有没有抵触,对原有高压线、自来水管道、煤气管道等设施有没有影响。
c)、消防部门主要审核建筑设计对防火方面的措施是否符合规范。d)、环保部门主要审查建筑物有无环境污染问题,“三废”治理的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因此,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详细说明建筑物的名称、用途、产品名称和数量,安装设备情况以及它们的规格大小、采用何种的原料、燃料。每年用水量的多少,有无震动和噪音、有无电磁波等情况。在办理手续时,一般先与消防和环保部门联系,最后向建委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只有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才能进行施工。
2、申请占路或爆破等其他许可证 有些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由于施工场地狭小,必须占用部分公用道路才能施工;有些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特殊的工作(如爆破)。遇到这些施工时,应在开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才能施工。
四、修建临时设施 关于临时设施的修建,一般有两种情况,凡已按国家或地区规定的费率在工程造价中计取临时设施费的项目,该临时设施的施工,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属于小区、偏僻地区的临时设施工程,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修建。修建临时设施工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充分利用已有的临时设施;临时工程和可利用的一切原有房屋和建筑物。
2)、充分利用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无偿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3)、利用永久性的房屋、构筑物。4)、尽量租用施工现场附近的房屋。在考虑了以上各情况后,如果任然不能解决施工用房问题,再按考虑在工地搭设临时设施。
施工单位使用建设单位的建筑时,应按标准支付租金。在使用期间所发生的各种修理费用,收租金的,则由建设单位负责。不付租金的,则由施工单位负责。现场的施工生产和生活用水、用电等。应由施工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未装表的按每人每月二度电;一吨水的标准计算。
施工单位使用自建临时设施的,产权属施工单位。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如建设单位需要利用时,应先满足建设单位的需要,按原价及折旧程度,经双方协商后,由建设单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