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安全工作意见_供电公司安全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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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全工作意见

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13年安全目标顺利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科学发展,逐步实现公司本质安全化长远目标。经研究,制定2013年安全工作意见,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增强法规意识,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思路,坚持抓安全工作 ‚四真两不怕‛原则,牢固树立‚零容忍、零工亡‛理念,向‚零事故、零隐患、零违章‛迈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机制、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和科技装备投入;坚持‚管理、装备、技术、培训、文化‛并重;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大格局,全面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抓‚三基‛(安全生产的基础、基层、基本功),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水平;抓好大系统,治理大隐患,突出抓好瓦斯治理、防突管理、防治水、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坚持重奖重罚、严格追究责任,为建设安全和谐稳定矿区提供保障,确保顺利实现2013年安全目标。

二、安全生产目标

(一)公司目标

1、工亡为零,实现安全年;

2、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重伤不超过10人次;轻伤率不超过2‰;无一级非伤亡事故。

(二)小煤矿区域管理公司目标

1、工亡为零。

2、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重伤不超过1人次;轻伤率不超过2‰;无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三)矿井目标

1、工亡为零。

2、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年产30万吨以上矿井重伤不超过1人次,其它矿井无重伤;轻伤率不超过2‰;无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四)选煤厂、焦电厂、基层部室目标

1、工亡为零;

2、无重伤;轻伤不超过2人次;无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三、安全工作重点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强化以基础、基层、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装备投入、科研投入,实现减人增安;强化全面隐患排查治理,使所有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或受控;强化业务保安,发挥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强化责任考核,实行重奖重罚。突出抓好大系统、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和高突矿井、高地压矿井、高水压矿井的重大危害治理等重点工作,严防重大事故发生。要狠抓安全措施落实,严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工序和环节出现假数据和假评价。推广应用神华集团经验,实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开展OHSMS2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安全文化建设,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创新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促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和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完整的安全责任保障体系。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各岗位和生产各环节。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衔接,做到环环相扣、相互支持、互为保障,确保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使每项工作都能做到管理有序,控制严格。从而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制度规范、职责清晰、责任明确、措施严密、执行严格、监管有力、考核到位、奖惩分明‛。

一要严格落实技术管理责任,各级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各项工程要有专门设计,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和完善;二要落实主管和分管责任,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三要落实投入责任,各级第一责任者要保证安全工作需要的装备、资金、人员和精力投入;四要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和公司规定落实监督检查职责;五要严格落实考核责任,要建立逐级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实行重奖重罚;六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人员及发生各类事故的责任者严格追究责任。

(二)高度重视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瓦斯治理措施

要加强防突和防治瓦斯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矿长和各级‚一把手‛的防突和瓦斯治理第一责任。各矿根据煤层和瓦斯赋存情况,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严格按规定控制采掘工作面和下井人员数量。新采区投产前,瓦斯治理工程必须达标,否则不准投产。通风系统复杂、通风阻力大的矿井,必须实施通风系统优化改造;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稳定、不可靠,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稳定可靠后方可恢复生产。要抓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切实防范重大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大瓦斯治理投入,牢固树立‚瓦斯为天‛的理念和‚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重责任、严管理‛的思想。严格落实‚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先抽后采‛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坚持按法律法规办事,坚持 ‚超能力生产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弱风就是事故、无计划停电就是事故、失爆就是事故、安全设施损坏就是事故‛的原则,是事故就要分析追查和处理。要落实突出矿井生产计划要以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依据,计划开采煤量不得超出瓦斯抽采达标煤量。要设立专门的瓦斯治理机构和人员,配齐治理瓦斯装备,开展防治瓦斯专项研究,从人员、机构和装备上予以保证瓦斯治理需要。要严格落实瓦斯治理的签字确认制度,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对违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有关规定的要从重从快处理。

要严格落实国家总局关于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十条禁令‛。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瓦斯超限。凡发现瓦斯超限未汇报,未按事故追查处理的要严格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一个月内凡发现瓦斯超限两次的一律停工停产整顿。

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必须上齐瓦斯抽采系统,保证抽采达标方可进行采掘活动。要综合利用穿层抽放、本煤层预抽、高位抽放、采空区抽放、埋管抽放、上隅角抽放等综合抽放技术,确保瓦斯治理措施到位、装备到位、管理到位。

突出矿井要按照法规要求完善防突机构,配齐专业防突人员。建立完善的地面和井下瓦斯抽采系统。煤层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与采掘工程同步设计、超前施工,确保实现瓦斯超前预抽,并满足规定的预抽时间,实现抽采达标。产量计划必须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要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新开采区凡具备开采解放层条件的,必须开采解放层,否则严禁开工。

一、二类突出矿井,要开掘底板抽采巷进行区域治理。使高瓦斯、突出煤层变为低瓦斯煤层和无突出危险煤层,从根本上消除突出危险。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凡未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抽采不达标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防误揭穿突出煤层,突出矿井的所有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先探后掘、不探不掘‛的措施,确保不出现误揭煤现象。要认真做好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防治瓦斯打好基础。

要严格控制瓦斯超限和机电设备失爆。凡发现瓦斯超限和失爆的按有关规定从快从重处理。

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提前掌握断层等构造带的分布,制定严密措施确保安全通过构造带。

推广应用 ‚大断面、大钻机、强抽采‛的理念,从采区设计和防突设计上入手,为防治瓦斯和防突管理打下基础。

(三)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严防重大水灾事故发生 公司所辖矿井水灾隐患越来越严重,增加了突水的危险程度 ,尤其是整合煤矿抗灾能力弱,技术素质跟不上,要引起足够重视,各矿井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完善防治水机构,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配齐专业的探放水设备。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和‚疏堵结合‛的防治水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水害防治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受水威胁严重的矿井,要建立矿井水动态监测系统。矿井要制定月度、年度防治水治理计划。要对所有采掘头面做好水害预测评价,并经矿总工签字批准,否则严禁进行采掘作业。延伸新水平,开拓新采区内的所有开掘巷道及整合煤矿的所有采掘工程,必须坚持‚有掘必探,不探不掘‛的原则。所有承压水下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做到水压降到安全水压以下,并对局部有异常现象的采取底板注浆加固后,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论证,并进行开采安全性评价合格后方可回采。

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完善矿井排水系统,配足矿井及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排水能力。要保证安全防水煤柱的留设,严禁回采防水煤柱。

要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应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水文地质复杂的矿井要有备用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要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规定。

资源整合矿井要依据井下实际,保证图纸资料真实可靠,要采取有力措施,摸清老空区积水区域和水量水压情况。凡采空区位置不清,或没有专职探放水队伍和专业设备的一律不准进行采掘活动。

(四)深化落实业务保安

公司及各单位要按照分管专业不同,健全业务保安责任制。公司各部室、区域公司及各单位职能科室要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指导,做好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排查的结果负责,对检查或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主管部门签发《停产整改通知单》;要加强对业务保安工作的监督考核,将业务保安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要落实业务保安责任追究,对发生各类事故都要追究主管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深化落实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要以治理大隐患、防止大事故为重点,同时要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治理。强化现场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班组隐患排查记录制度。强化隐患整改效果,对每项隐患都要落实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或较大隐患要做到‚五落实‛,即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和落实应急预案。要从重处理违章指挥,严惩‚人为制造安全隐患‛的责任人。

(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要从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入手,大力加强职业安全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强力灌输‚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增强员工的‚自觉、自律‛和‚自保、互保、联保‛意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要制订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岗位人员落实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机构、培训费用。充分利培训机构做好安全管理人员、安检人员、特殊工种和新工人的培训。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开展区队、车间、班组的班前培训和现场培训,真正达到‚自学率100%、培训率100%、提高率100%、持证率100%‛四个100%的要求。要及时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方法、事故案例及安全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应急避险知识,提高员工危险辨识和风险预控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做到培训工作不间断、培训秩序井然,确保安全培训有效。

(七)抓好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五优‛矿井和‚精品工程‛建设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求,贯彻‚高标准、严要求、重投入、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加大标准化建设投入,矿井保证5元/吨煤的标准化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到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矿厂达标的建设活动,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要积极树立典型,实施典型引路、品牌战略和精品工程战略,广泛开展班组间、区队间、单位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公司每季度、矿每月评出安全质量标准化标杆矿井和标杆区队及‚精品工程‛并给予重奖,对较差单位给予重罚。积极开展‚五优‛矿井创建活动,大中型矿井力争进入 ‚五优‛矿井行列,中小煤矿应创办企业内部的四优或三优矿井,公司给予表障和奖励。

(八)坚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落实‚科技保安‛ 要贯彻‚减人增安‛的原则,大力推广安全科学技术并认真总结传统安全管理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吸取现代先进科学技术、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创新安全管理。要认真研究安全生产的条件,大力装备现代化的综采、综掘及自动化装备,大力装备信息化、数字化的系统装备,实现装备本质安全化,实现减人增安;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技术能手的聪明才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与科研部门、高等院校联合进行科技攻关,尤其要做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水、高地压矿井的矿压治理、埋深超过800米的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研究,彻底解决好重大的安全技术难题。

(九)深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管理软实力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学习、吸收先进经验,创新安全文化内容,使神火安全文化不断得到深化和发展。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唱响‚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本质安全、事故为零‛的主旋律。

要牢固树立‚零容忍、零工亡‛的核心理念,彻底扭转‚零星事故是不可避免‛的错误认识。深入灌输‚干煤矿可以不死人,事故可防可控,隐患可防可控,‘三违’可防可控‛的思想。安全工作要‚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优于一切、否定一切‛。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要‚真用心、真关心、真担心、真较真‛和‚不怕花钱、不怕费事‛,要带着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要敬畏法规、敬畏生命,把安全绩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和否决条件。要继续大力倡导职业安全道德建设,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责任观、‚付出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的预防观和‚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的管理观,积极灌输‚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重视安全就是草菅人命‛、‚自己的安全自己管,依靠别人不保险‛和‚安全不安全,领导是关键‛、‚重视不重视,关键看落实‛的思想。向员工大力宣传先进的安全理念,培养正确的安全价值观,使安全成为职工的自觉行为,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化。要通过强化基层管理,逐步建立起‚自我发现、自我改进、自我超越‛的自我安全管理模式,形成‚区队(车间)自控、班组自治、个人自律‛的自我安全管控体系。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实现过程安全到结果安全的自然过渡。通过全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使煤矿变为最安全的行业。

各单位要在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两述一检‛(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和设备点检)安全确认法和‚六项‛签字确认制度,推广应用职工‚十项‛安全行为养成、安全预知预想、‚三三整理‛等科学管理方法,将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

(十)强化班组建设,夯实安全基础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监局《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公司有关班组安全管理文件要求,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实现班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一要建立健全班组长、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要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三要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和班组安全结构工资制度;四要倡导先进的班组安全文化,增强班组管理软实力;五要强化班组五种能力建设,即抓好班组长选拔任用,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力;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班组职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的能力;强化班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技能培训,提高业务保安能力;严格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搞好班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防灾、抗灾、避灾和自救等应急处置的能力。通过班组能力建设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要制定具体的区队、班组安全建设和考核细则,开展好区队(车间)、班组安全竞赛活动,采取评选‚安全综合管理优胜区队‛、‚优胜班组‛的办法,促进区队、班组安全建设,起到示范作用

(十一)下大力气抓好整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要健全区域公司和整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基础管理,狠抓培训,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突出抓好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和员工队伍稳定及素质提高工作。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对整合煤矿与大矿一样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二要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技改矿井要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落实安全投入。三要加大员工教育和培训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四要抓好瓦斯治理,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有专职救护队参与方可进行,对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瓦斯动力现象的整合煤矿,必须重新做瓦斯鉴定,在没有鉴定之前,必须按高突矿井管理,技术改造方案没有按照突出矿井设计的,要重新做设计。五要加强防治水的管理,必须做到摸清采空区和积水区的位置、水压、水量,和采取可靠措施,并坚持‚有采必探、有掘必探‛和‚挑顶、扩帮、拉底必探‛原则,配齐专业探放水队伍和专业钻机。六要加强防火管理和加强自燃煤层防止自燃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现有的可燃性背帮材料采取喷浆封闭或其它可靠的防护形式,井下严禁使用空气压缩机。七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严禁使用淘汰设备,上齐安全保护设施,杜绝失爆现象。八要严格落实‚五不生产‛原则,即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不充实不生产,特殊工种配不齐、无证不生产,专职安检人员配不齐不生产,专业探放水钻机没有配齐和专业探放水队伍人员不够不生产,存在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不生产。九要加大对整合煤矿的安全生产指导,公司部室管理人员要多深入整合煤矿,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十二)推广应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结合OHSMS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并运行

推广神华集团经验,实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公司制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案,结合OHSMS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年初要立即做好各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分别制定相应的方案和程序,实现对危险源的超前识别和风险预控。要深入开展系统的体系自审和内审工作,切实查找日常工作的不足,真正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发现、自我完善和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对新开工程,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都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按照体系文件的要求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安全认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 要树立‚抓安全就是抓政治,抓安全就是为职工谋福利,抓安全就是促发展‛,‚安全生产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安全工作的好坏事关神火的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零容忍、零工亡‛理念,‚零‛目标不动摇。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安全工作绩效是一个企业综合能力的体现。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深刻理解‚没有安全就没有职工的自然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的深刻内涵。要切实牢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人都有责任搞好安全‛的安全行为准则。

要真正做到问心无愧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带着感情抓安全,要把安全压力变为动力,要把压力传递,变为手段,切实落实责任,以铁手腕、铁面孔、铁心肠‚三铁‛精神抓安全,做到铁制度硬执行,落实制度不走样。

要坚持向先进的理念要安全,向科技要安全,向管理要安全,向装备要安全,向落实要安全。

(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要进一步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形成风险压力共担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员安全结构工资制度,提高安全工资所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形成安全工资合理分配体系;进一步深化落实安全承诺金制度,使安全过程与安全效果同职工的经济利益紧密挂钩;进一步加大反‚三违‛力度,重点治理典型和习惯性违章,严厉打击违章指挥现象,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全员反‚三违‛的积极性。

要通过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都有规章制度予以规范。通过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决策、措施和作业规范化、程序化。

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落实,具体要做到‚超前预防到位、措施制定到位、隐患排查到位、现场落实到位、安全监督到位、奖罚考核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抓好基础、基层、基本功,夯实安全基础 各单位要把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区队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强化基础的总抓手。要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隐患;要大力抓好全员培训特别是现场培训和理论培训相结合,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四)加强过程控制,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检查是隐患排查的重要形式之一,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及突击性安全检查。各种安全检查重点是现场检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检查、职工应知应会、安全行为、持证上岗检查、干部上岗检查、危险源识别及应急知识掌握等的检查。要落实好公司级、矿(厂)级、区队(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这五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漏洞。各类检查与隐患排查,实行检查负责制,由于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各类事故的,要追查检查人员的责任。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隐患整改闭环原则落实。各单位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重大隐患排查,并建立重大隐患台账,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实行单位正职总负责制。重大隐患必须由单位正职签字后报公司安监部同时报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安监部门负责督察,凡隐瞒重大隐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重大隐患要严格按‚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并制定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严防查出的隐患在整改期间发生事故,对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业务主管部门及时下发停产整改通知,同时抄送安监部门。要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公司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实行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建立预警机制。

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和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维护和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隐患责任追究制度,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对存在的较大或重大隐患都要严格按照追查处理事故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力推行全员目标管理,构建全方位安全目标保障体系

各单位要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并层层分解到基层区队(车间)、班组和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奖惩措施,严格考核和落实。

(六)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原则,强化外委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设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落实审批程序,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6号令)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预评价和安全专篇,并按规定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追究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在工程竣工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联合验收评价,高突矿井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并经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外委工程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招议标,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负责招议标的单位严格把关,并将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将招投标工程发包给无合格安全资质和安全资格证书的单位,否则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对外委工程(包括矿建、土建、安装及零星工程等)必须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管理(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培训、统一监督、统一考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严格监督管理和考核。对涉及外委单位的处罚,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及时落实。对所有井下工程,严禁发包给无安全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否则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零星工程必须经煤业公司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施工。

各单位外委工程的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建设单位的安全办公会、班前会、碰头会等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了解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下达停产通知书,经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安全许可制度,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坎

各级行政正、副职职务的选拔任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学历,组织部门把关,新工人入矿由劳资部门把关,机电设备由机电管理部门把关,新开工工程由技术部门把关,外委工程由基建部门(无基建部门的由企管部门)把关。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条件认真把关,严禁降低准入条件,否则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为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做到‚按需投入‛,严格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

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职瓦检员、防突人员和保证每个采掘头面不少于1人的专职安检员,并且保证瓦检员、防突工和安检员工资收入达到单位采掘员工平均水平。基层区队(车间)及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要明确专兼职安检人员的职责、权利,并严格考核,充分发挥他们的安全监督管理作用。

(九)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针对‚一通三防‛、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火工品和放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冲击地压、压力容器、放射源等重大危险源,要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制定安全专项整治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治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明确责任人,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和验收。要本着治理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的原则,边整治、边完善制度、措施。

1、严格落实瓦斯治理措施,杜绝各类瓦斯事故的发生 要扎实做好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基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落实突出矿井防突机构和责任制。优化开拓准备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全面掌握防突基本参数,强化突出矿井地质基础工作,认真做好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及时开展突出煤层鉴定。加强对地质构造的探测和构造应力的监测,在地质构造没有弄清楚之前,严禁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要切实抓好防突工作的现场管理。要加大突出矿井的现场安全管理和措施的落实工作。要做到‚先措施后施工,无措施不施工,落实不到位立即停止生产‛。要加强现场跟班带班制度的落实,防突工作的重点工程和重点工序,无跟班带班不作业。要加强对重点防突环节的实时监控,监测值班人员发现问题立即下达停工指令。坚持瓦斯超限现场和调度管理制度,除校验瓦斯传感器外,无论何时瓦斯超限,现场人员和调度值班人员均要按照瓦斯超限管理,并按照制定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下达停工停产撤人指令。要加强防突工作的重点工作的现场记录工作,要严格落实瓦斯措施孔和效果检验孔施工签字确认制度,确保抽采措施落实到位,要严励查处假钻孔进尺、假抽采数据和假消突评价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停职、开除等的处理。

要深入开展瓦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突出矿井要建立防突工作定期检查制度、防突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煤矿瓦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通过排查能够及时发现瓦斯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确保各类瓦斯隐患处于受控状态或得到彻底整改。

2、巩固和提高防治水管理工作,严防重大水灾事故发生 一要做好超前钻探、直流电法等相结合的超前探测技术,提前掌握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二要坚持对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做到‚有掘必探、有采必探‛,落实 ‚二次电法‛检验制度;三要建立矿井水动态观测系统,及时掌握矿井水动态;四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完善矿井排水系统,配足矿井及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排水设备;五要保证安全防水煤柱的留设,严禁回采防水煤柱;六要制定专门的月度、季度、年度防治水治理计划,并严格执行;七要对受采空区威胁的所有采掘工作面进行采空区钻探,并做好记录。条件复杂、水文地质不清、采空区位置不清的必须探明情况,采取可靠措施,否则不予施工;八要对水文地质复杂的矿井必须有备用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在应急救援预案中要有明确规定。

3、加强顶板管理工作,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一要加强矿井隐蔽工程管理,提高开掘巷道的内在支护质量,降低后期巷修工程量,为矿井标准化达标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要保证挑顶、扩帮、拉底等专项修复巷道的工程质量;三要加强矿压观测,掌握巷道变化规律,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巷道满足标准要求;四要坚持使用前探梁等临时支护和防倒棚装置,严禁空顶作业;五要加强现场技术指导,保证支护方式满足要求。

4、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严防机电运输事故发生 加强大型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必须制定计划,保证日检、月检和年检,保证各主要设备完好可靠;完善平巷和斜巷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加强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消灭电气设备失爆;淘汰落后的机电设备;加强矿井供用电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

5、加强封闭区域的管理,需要封闭的区域必须封闭牢靠,因检修需要打开封闭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容易发生坠落事故的地点及打开密闭等危险作业,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

6、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各单位要定期对承压水、高瓦斯、突出煤层瓦斯、冲击地压、压力容器、油脂库以及放射源等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检测,对其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难以立即排除的,要组织论证,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各单位要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各类安全设施必须有设计、有安全技术措施、有隐蔽工程施工记录、有验收,并建立专门的安全设施施工、验收、日常检查、检测(监测)记录,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十)进一步强化异常情况的管理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现、发生异常情况(特别是水、火、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主管科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高沼区、高突区、承压水下开采,治理措施不到位,治理效果不明显,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公司。

(十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规依法组织生产。要充分认识到学法学规的重要性。一是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学法学规的考核工作,做到全面考核,上至领导下至基层员工,采取不同形式的考核,抽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和手段,促进学习并增强学习的实效性。三是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排查治理,确保做到全过程控制。四是对照标准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堵缺补漏。

采取坚决措施,严格落实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对严重违章,要坚决停产、停工、实施整顿学习;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头面线,坚决停产,落实重患必停原则;要对没有把握不可控的事坚决不做,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

(十二)狠抓现场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公司安全委会成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包制度,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承包规定。承包人员对承包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

煤矿要严格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总局令第33号)和公司《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深刻领会、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煤矿要制定区队长带班制度,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组织整改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跟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切实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职责。

(十三)以狠反‚三违‛为切入点,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各单位在‚三违‛管理上,要重新认识,深化细化管理制度,确保达到惩治处理一人,受教育一片的效果。要进一步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和惩处力度,牢固树立‚抓一个‘三违’,就是预防一次事故‛的理念。将无情管理和有情服务相结合,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触及其灵魂,提高‚三违‛人员对‚三违‛危害性的认识。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存在重大隐患作业的,从严处罚,是干部可以免职、降职直至开除,对制止违章有功人员要进行奖励。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形成职工自觉遵章守纪,自觉反‚三违‛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创建无‚三违‛区队和无‚三违‛班组,按照集团公司董事长2011年安全现场会的要求,争取今年6月底前实现无‚三违‛区队和无‚三违‛班组分别达到50%和70%。

(十四)强化责任落实,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强化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各级关口人员要敢于负责。对关系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要配备强有力的干部和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加大安全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对在安全工作中认真负责,真抓实干,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重奖,并在干部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在安全工作中失职、失察、疏于管理而酿成事故的,要根据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给予重罚重处;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升格处理。

(十五)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包制度,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承包规定。承包人员除抓好本职安全工作外,对承包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承包人员的安全奖罚与所承包单位安全状况和深入承包单位次数及履行承包责任挂钩。

各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基层区队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和区队领导组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布置重大安全事项;各级党委要制定开展‚党员身边无‘三违’、无事故‛活动办法,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各级纪委要制定党员违章违纪的处罚规定;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和领导带班下井及反‚三违‛具体规定;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制定具体的群监网员、青安岗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规定,充分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和共青团员岗位安全监督作用,并开展行之有效的系列安全活动;工会女工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女工安全帮教作用,并制定具体的办法和措施。

(十六)深化落实安全结构工资制度、安全承诺金制度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各单位必须实行安全结构工资制度,安全结构工资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0%。重点考核安全制度、安全绩效、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等。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结构工资比例可以按超过40%的比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各单位制定。

继续执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权重,重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化落实安全承诺金制度,各单位要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所有职工干部每人每月的安全承诺金不得低于本月工资总额的10%,在一定时期内(半年或者一年)对实现过程安全、结果安全的职工给予返还保证金,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否则冲销保证金。

(十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各单位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可能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贯彻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矿井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井下工人撤离危险区域。加强入井人员培训,使其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按规定时限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即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紧急避险系统,超过规定时限没有完善的,停止矿井一切采掘活动。

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煤矿与就近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应保证救护队至矿井的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突出矿井要成立辅助救护队,并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将应急救援装备配齐,提升应对突发事故能力。

(十八)认真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

坚持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长期开展生产单位之间、区队(车间)之间及区队内部班组之间安全竞赛活动,并根据季节特点适时开展阶段性安全竞赛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

1、开展元、二月份安全竞赛活动,继续开展‚冬季五防‛活动。

2、开展‚三、四、五、六‛安全竞赛活动。

3、六月份配合上级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4、七、八月份开展安全设施专项治理活动。

5、九、十月份开展粉尘专项治理活动。

6、十月份到年底开展第四季度安全决战活动,其中十一月份开始开展冬季‚五防‛活动。

7、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赛、事故案例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

8、各主管部室负责组织好专业性安全检查。

9、配合上级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安全活动。

(十九)深化落实‚手指口述‛确认法和‚六项‛签字确认制度

实践证明,‚手指口述‛确认法和‚六项‛签字确认制度是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是强化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执行力的有效手段,是确保措施落实的可靠方法。对于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不断改进,不断创新,做到规程叙述口语化、现场操作程序化、工序操作确认化。

(二十)实行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章指挥和隐瞒事故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假钻孔、假数据、假验收、假评价的,使用报废设备工艺的,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等行为,可向公司安监部门、纪检部门举报。经查属实的,从重、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二十一)强化事故管理,加大事故查处力度

要严格按照公司及上级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和 ‚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并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凡发生各类事故必须严格按程序及时上报,杜绝瞒报、迟报和漏报现象,以防耽误抢险和抢救时机。凡发现瞒报、迟报、漏报者严格按照公司及上级文件从重从快处理。各单位安检部门要做好各类事故的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

要加强各类非伤亡事故和险些酿成事故的各类事件的管理,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能够及时汇报,及时分析,及时通报,以便及时吸取教训,防事故于未然。

五、奖惩

(一)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奖励

1、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矿井及小煤矿区域管理公司领导班子的奖励

(1)对新庄矿、薛湖矿、梁北矿、泉店矿的正职、分管安全的副职分别奖励8万元;生产、机电副职、总工程师分别奖励7.2万元;其它副职分别奖励5.6万元;

(2)对小煤矿区域管理公司的正职、分管安全的副职分别奖励7万元;生产、机电副职、总工程师分别奖励6.3万元;其它副职分别奖励4.9万元;

(3)对葛店矿、刘河矿、庇山矿、边沟矿的正职、分管安全的副职分别奖励6万元;生产、机电副职、总工程师分别奖励5.4万元;其它副职分别奖励4.2万元;

(4)对整合煤矿的正职、分管安全的副职分别奖励4万元;生产、机电副职、总工程师分别奖励3.6万元;其它副职分别奖励2.8万元。

2、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地面单位选煤厂、焦电厂、机电部领导班子的奖励 对正职和分管安全的副职分别奖励3万元,生产、机电副职、总工程师分别奖励2.7万元;其它副职分别奖励2.1万元。

3、单位实现安全年奋斗目标,由各单位参照公司规定自行制定标准,奖励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4、公司实现安全年目标,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对贡献突出有关人员给予特别嘉奖,具体数额由公司研究决定。

(二)对发生各类事故的处罚

1、矿井发生工亡事故的经济处罚

对生产矿井超过百万吨死亡率0.5或基建矿井超过万米掘进死亡率0.5部分,每超1(以0.1为单位计算),对单位正职、安全副职及分管副职分别罚款4万元,对其他副职分别罚款2.8万元。但只要发生工亡事故,就要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处罚,发生工亡1人次,对单位正职、安全副职及分管副职,最低罚款3万元,对其他副职最低罚款2.1万元。工亡2人次,对单位正职、安全副职及分管副职最低罚款6万元,对其他副职最低罚款4.2万元。

对突破重伤指标,每超1人次,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奖励标准的20%处罚。

发生各类事故的处罚限额为单位正职、安全副职及分管副职最高罚款10万元,其他副职最高罚款7万元。

2、对除矿井以外的其他单位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 工伤事故和突破指标,每突破轻伤1人次,按奖励标准的10%处罚;每发生重伤1人次,按奖励标准的20%处罚;每发生工亡1人次,对单位正职、安全副职及分管副职分别罚款3万元,其他副职分别罚款2.1万元。

发生各类事故的处罚限额为单位正职、安全副职及分管副职最高罚款10万元,其他副职最高罚款7万元。

(三)发生各类事故的行政处罚

发生各类事故的行政处罚,执行《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豫神公司“2011”12号)和《河南神火煤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豫神煤业“2011”47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一级非伤亡事故比照工亡事故处理与考核;二级非伤亡事故比照重伤事故处理与考核。

二○一三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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