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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政办发„2010‟7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的深入开展,促
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围绕“文明祭扫、平
安清明”主题,以建设现代化国际新城、营造良好宜居环境、构建和谐通州为目标,以治安、交通安全、护林防火、接待服务、宣传引导等工作为重点,高标准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服务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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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工作。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主要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和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双重负责,属地管理;广泛开展破除丧葬陋俗的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大环境和文明祭扫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丧葬用品经营网点的清查力度;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骨灰撒散、深埋植树,以及花葬、草坪葬、生态葬等其它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杜绝火化后骨灰的乱埋乱葬现象发生;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祭奠方式,反对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社会移风易俗的行政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以维护社会稳定。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团结协作
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将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服务接待工作的领导,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文明办、区民政局、通州公安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通州交通支队、通州工商分局、区林业局、通州公安消防支队等共同组成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区长赵玉影担任,副指挥由通 - 2 -
州公安分局、区民政局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服务接待工作,并抽调人员,确定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树立大局观念,确保清明节群众扫墓服务接待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三、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继续做好清理乱葬坟墓和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的管理工作。近年来,我们虽然不断加大平坟工作力度,但是,由于一些群众“入土为安、入木为贵”的观念根深蒂固,平坟的数量不少,但还有反复,仍需努力巩固平坟成果。所以今年清明节期间,在集中时间、人员开展平坟活动,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公益性骨灰堂、墓地的管理,提倡骨灰撒散、植树等其它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清明节前夕,做好辖区内公墓(陵园)、骨灰堂、集体埋葬点等殡葬服务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殡葬服务场所加强督导,严格检查各项服务规范和办事程序,防止发生骨灰错放、丢失等责任事故。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对殡葬服务场所及周边地区防火安全进行重点部署,加强重点巡查,着力抓好扫墓防火工作。
(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清明节这一民间传统祭日,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主题,多渠道、多层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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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文明祭奠的益处,营造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和文明节俭办丧事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丧事新办,破除丧葬陋俗,逐步把现代文明的丧葬习俗变为每个人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三)区民政局要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认真研究,拟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配合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
(四)通州工商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加强对销售殡葬封建迷信用品、生产经营棺木的检查工作,集中打击墓地的强买强卖、无照经营等行为,收缴销毁冥币、棺材、墓碑等丧葬用品,确保殡葬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五)通州公安分局要拟定方案、抽调警力,加强对集中墓区的监控。对利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
(六)通州交通支队要针对清明节高峰日人多、车多、流量大的特点,对群众祭祀活动的范围、时间、路线进行科学合理安排,做好交通疏导和管制工作,确保祭扫场所周边道路畅通有序。
(七)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殡葬管理工作,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3月26日前,将有关骨灰安置设施检查情况上报区民政局。4月15日前,- 4 -
将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民政局综合执法科(联系电话:69551978)。
区指挥部将对各单位殡葬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民政殡葬管理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驻通各中、市属
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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